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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達州市金剛煤礦安全事故瞞報和應急管理局挑戰

四川省達州市金剛煤礦安全事故瞞報,和應急管理局挑戰

接群眾舉報,達州市金剛煤業存在安全事故瞞報,死者何東平,平昌人48歲,金剛煤礦採煤一部,住廠區303,身上未佩戴GPS工作,9月19日上午8時2分,發生偏幫事故,打中頭部致死,發生死亡事故,該事故並未上報,也未做停工整頓,私下賠償120萬元了事。

四川省達州市金剛煤礦安全事故瞞報和應急管理局挑戰

按照國家規定要求,安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必須先上報當地應急管理局,誰後對死者和傷者進行妥善處理,

四川省達州市金剛煤礦安全事故瞞報和應急管理局挑戰

我調研中心人員得到中心領導同意,被派到四川省達州市去調研金剛煤業的安全瞞報一事,在去到達州市應急管理局見到辦公室孫主任,我中心人員說明來意,把群眾舉報給孫主任提交了,讓當地應急局去落實調查,

四川省達州市金剛煤礦安全事故瞞報和應急管理局挑戰

後來我調研人員就走了,在等達州市應急局的調查回覆,一等就一個星期過去,達州市應急局也沒有給我中心人員回覆,一等就三個星期過去了,後來有個自稱應急局的隊長,(自稱姓鄧)給我們回覆說有了金剛煤業的安全事故調查結果,我們說有調查報告,我們沒有看到,請您發給我,自稱姓鄧的隊就發過來調查報告,在我們還沒有看完報告的時候,該資訊報告就被姓鄧的隊長撤回去了,我們就問,我們還沒有看完就撤回去了,什麼意思嗎?對方說不好意思,報告裡面有錯別字,需要改,改了在發過去,我們說好,(該報告大概內容是金剛煤業安全事故,不是安全事故,死者是得急病死的不屬於安全事故)我們就有點疑問?給我們的調查報告是死者是得病死的,那為什麼就找藉口報告有錯別字就撤回去,而我們接群眾舉報的資訊和我們實地調查的事實是,死者是確定在該煤礦被東西打中頭部死亡,為什麼達州市應急局鄧隊給我們調查報告是急病死亡呢?而且還把調查報告又撤回去又是什麼意思呢?試問是不是達州市應急局和金剛煤礦

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呢?針對安全生產事故隱瞞不報,國家應急管理條例明確指出,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在 1小時內 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對安全生產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是一種濫用職權、翫忽職守的犯罪行為,涉嫌不報、謊報事故安全罪。關於達州市金剛煤業的安全事故,我調研中心會加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