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從越南陳朝內婚制和重宗親,看陳朝帝王杜絕外戚干政防大權旁落

越南陳氏王朝被認為是越南封建時期的重要的朝代,傳十三代共175年。陳朝統治時期採取皇室內部同姓結婚、倚重宗室等特殊國策,然而在古代東亞盛行儒家思想的情況下,為何陳朝會實行被視為亂倫的國策呢,而且這種做法也常越南後世史家所批判。

從越南陳朝內婚制和重宗親,看陳朝帝王杜絕外戚干政防大權旁落

陳朝建立者陳太宗

陳朝的特殊國策為皇室“內婚制”

同姓婚姻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被視為亂倫,不利於生長。《左傳》中就有“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的記載,將同姓結婚視為會帶來災禍、疾病、厄運等恐怖事件的肇端。儒家學說創始人孔子更是表示亂倫所生的“亂家子者”不可娶妻,而且古代法律制度上對於同姓結婚,也是被禁止,已婚者須受杖責離異。

然而受中原文化影響的安南,為何竟然連皇室都大膽同姓婚姻亂倫,其實最重要就是陳氏統治者為了保障政權穩固。

發生這種同姓亂倫現象從陳朝成立時就開始了,主要是為了避免皇位被外戚奪取,皇室只有家族中擇偶。而陳朝本身就是以外戚身份奪取政權,最早李朝的外戚陳承和陳守度等陳氏兄弟迫使越南歷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娶陳氏後人陳煚為男皇后,並在兩人成婚不久後逼迫李昭皇將皇位禪讓給男皇后陳煚,從而消滅李朝建立陳朝。陳朝建立後第一起陳氏皇族內部通婚,是權臣陳守度娶昔日李惠宗的皇后陳氏容,陳氏容是陳守度的堂姐。

《大越史記全書》記載:

降惠後為天極公主,嫁陳守度,以諒州為湯沐邑。

陳朝建立者陳承和陳守度吸取丁、黎、李三朝被異姓大臣或外戚奪取的教訓,推行陳氏同姓聯姻,避免權勢外戚出現奪權,以免陳朝落入他姓之手。

《大越史記全書》對陳朝內婚制有記載:

王姬下嫁,必使同姓諸侯主之,禮也。且婚姻不於異姓而於同姓,惟陳氏為然,失禮之中,又失禮焉。

陳朝古都升龍,現在的河內

據統計,在陳朝存在的175年中,陳氏王朝發生了大約35次皇室內部通婚亂倫的情況,從陳聖宗到陳藝宗,歷代皇帝的皇后均是陳氏女子,而且多位近親堂姐或堂妹。如陳聖宗皇后元聖皇后陳氏韶就是聖宗陳晃伯父安生王陳柳的第五女,是陳聖宗的堂姐,從血統來說,由於陳聖宗母親還是陳氏韶父親安生王的前妻,陳聖宗和陳氏韶兩人算姐弟關係。

不過越南後世修史的史臣吳士連對此制度大加批判:

《大越史記全書》史臣吳士連對曰:陳朝君臣,瀆夫婦之倫,又於斯見之矣。

越南吳士連指出陳朝內婚制的不合禮法,亂倫性質。但是從陳朝第二代陳聖宗直至陳明宗都是實行同姓結婚,這就杜絕了外戚的勢力,保證了陳朝皇權在同一血緣內傳承,以免外姓威脅陳朝朝廷。

陳朝的內婚制在陳太宗時期兩次差點導致內訌,第一次是陳太宗聽堂叔陳守度安排,休了妻子李昭皇,而強娶既是大哥陳柳妻子嫂子李氏為皇后(此外李氏也是李昭皇的姐姐),更離譜的是當時李氏已懷有陳柳長子。這樁荒唐的亂倫婚事讓陳柳很不滿,之後起兵反抗朝廷。陳煚對此內疚,還表示不想當皇帝了表示:“朕以幼衝,未堪重寄,父皇遽爾違背,早喪所怙,不敢宅帝位,以辱社稷”。不過在陳守度強力鎮壓下,陳柳兵敗,最終和弟弟陳煚和解,封陳柳為安生王。

第二次陳朝內婚制差點導致陳朝內訌分裂是安生王長子陳國峻強娶天城公主,當時陳太宗將女兒天城公主嫁給宗室忠誠王,沒想到陳國峻郤“

欲求配而無由,夜間乃潛入天城公主所居通之

。”先在忠誠王前強奪了天城公主,此事差點讓陳氏宗室發生內訌,最終陳太宗安撫忠誠王,改詔書將天城公主嫁給了陳國峻。

從越南陳朝內婚制和重宗親,看陳朝帝王杜絕外戚干政防大權旁落

陳國峻

陳朝內婚制在前期開始實行,的確對於陳朝政權有所幫助,政權得到穩固,在對抗蒙元入侵也都是陳氏宗親衝鋒陷陣保護穩固的了政權,也是因內婚制,陳朝前期和中期都沒有出現外戚,沒有外戚干政的問題。不過歷史總是讓人捉摸不透的,陳朝的滅亡最終就是外戚外姓所為。陳藝宗寵幸大臣的黎季犛就因為兩位姑姑嫁給陳朝皇帝為妃,最終黎氏外戚得以發跡。黎季犛利用陳藝宗的寵幸,成了陳朝中權臣,最後逼迫陳朝末帝退位,自己建立越南歷史上的大虞胡朝,最後胡朝出奪國行為被明朝明成祖朱棣發現,明成祖發兵安南,滅了胡朝,將越南納入明朝版圖。

陳朝任人唯親,信任宗室,以陳氏族人為重臣

陳朝為維護陳氏的皇權,秉承陳家天下的原則,宗室出生均有爵位,享有特殊地位和優厚的經濟待遇。

《大越史記全書》曾對載陳聖宗紹隆九年下詔:

定皇宗王候公主正派玉牒封蔭,號金枝玉葉,三世孫得封侯、那王,四世孫賜爵明字,五世孫上品,依五服圖。

除了皇帝后宮以陳氏女子內充和賜予宗室爵位,還讓宗室成員在朝廷中更容易,晉升上也給予優待,陳朝朝廷上的宰相等重要職位也都是選擇由宗室賢能獨佔。

從越南陳朝內婚制和重宗親,看陳朝帝王杜絕外戚干政防大權旁落

河內皇城,曾經是陳朝的皇宮

1236年初陳太宗二月,陳朝定大臣官銜。規定凡宗室入朝廷為官,官職應為太師、太傅、太保、太尉,或司徒、左右相國,而且都兼授檢校特進儀,同三司平章事。所以陳朝自陳太宗到英宗時期,太師宰相均是陳氏宗室,如開國陳太宗時宰相為堂叔陳守度,陳聖宗任命親弟陳光啟為相國,陳仁宗以弟德譁為相國,陳英宗則以弟國填等擔任宰相級別的高官大吏。

陳朝帝王極其信任宗室,如陳聖宗壬辰十一年春正月,陳聖宗更是對宗室表示天下是陳家人的,陳氏族人天下共樂。

《大越史記全書》陳聖宗條:

天下者,祖宗之天下,承祖宗之業者,當與宗室兄弟同享富貴,雖外以天下奉一人之尊,而內則與卿等骨肉同胞,憂則共憂,樂則共樂,卿等當以此語傳之子孫,使久勿忘,則宗社萬年之福也。

雖然在中樞決策職官體系的設定上,陳朝以宗室出任宰相,作為最高的行政長官以監督百官。但由於陳氏終歸是一姓,能人有限,常有出任宰相的宗室是庸人,有侷限性。也有宗室權力膨脹過威脅皇權,尾大不掉的現象。進而影響了陳朝朝廷的決策合理性和行政效率,更出現內訌發生,如蒙元入侵,就有部分陳氏皇室王投降元朝,被元朝用來僑置安南國王對付陳朝君主。

從越南陳朝內婚制和重宗親,看陳朝帝王杜絕外戚干政防大權旁落

陳朝皇帝陵墓

總之,越南陳朝吸取了丁、黎、李朝以來由於異姓或外戚奪權謀國的教訓,形成了一個陳氏貴族為主的貴族圈。陳朝內婚制和任用宗室的規定使陳氏皇室親成為保護陳氏皇帝寶座的強大後盾,確保陳氏皇族長期對壟斷了朝廷和皇帝繼承的大權,很大程度上維護政權的穩固。但是歷史發展上,這兩種一層不便的制度在後期發生變化,最終名存實亡,陳朝也還是被外戚大臣所消滅取代。

參考資料:《大越史記全書》、《大越史略》

論文:《從爵本位到官本位—十至十五世紀越南官制變遷史研究》、《“內禪”下的“二主”共治——論越南陳朝的君位繼承製》、《越南李朝和陳朝封建統治的特點及其對外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