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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極人臣,他花了15年;家破人亡,只用了300多天

文/清歌向暖

位極人臣,他花了15年;家破人亡,只用了300多天

01

雍正三年九月二十九(1725年)。

杭州城東門——太平門。

大晴天,陽光特別刺眼。

門口站崗計程車兵中,有一個新人也特別刺眼。

路過的官員都向他點頭示意問好。

(年大將軍,辛苦了。。。)

(年大將軍,累不累。。。)

你想的沒錯,正是年羹堯年大將軍。

不過,此時的他已從撫遠大將軍一降再降,現在來這兒當看門大爺了。

雖然落差很大,但也是難得清閒。

年羹堯一邊站崗,一邊哼著小曲。

只是這種清閒的小日子,沒過上兩個月。。。

02

某天,年羹堯值夜班。

正睡得迷迷糊糊,一人來到,叫醒了年羹堯。

跟年說:北京有使臣到普陀寺進香,已經到了城內將軍衙門住下,讓他去見見面。

年羹堯去了才知道,特麼是個圈套——雍正帝派人來鎖拿他進京的。

欽差拉錫宣讀了聖命:有人翻出,說,一年前,年羹堯在陝西剿匪,導致無辜百姓死了八百多人。。。

年羹堯聽完,也差點拉稀了。

這事,前些日子,雍正已經問過他了。

年羹堯回覆的數字是6。

現在卻變成了800,確實很嚇人。

年羹堯反覆說:“別胡說,我不是,我沒有。。。”

“那你是說皇上在冤枉你了?”

年羹堯沉默了,仰天長嘆:日久後自明。

就這樣,年羹堯及其家屬被押送到京城,關入刑部大牢。

03

這事吧,還得回到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

河東鹽運使金啟勳,向當時的撫遠大將軍年羹堯請示,要求清剿郃陽縣內的鹽梟。

年羹堯:可以,你去辦吧。

這不算一件大事,最後戰果如何,也是作為正常的地方刑事案件來處理的。

外界也沒過多關注。

但半年之後,這件事卻突然被高調提起。

前陝西巡撫範時捷向雍正秘奏,說,那次緝拿鹽梟很有問題。。。

當時百姓非常害怕,或被嚇死;或為了躲避官兵跳崖死的;或慌亂中踩踏事件死掉的。

雍正當即把範時捷的奏摺轉給年羹堯,問他怎麼回事兒?

年羹堯說:沒有的事兒,我辦的事我清楚。那次行動十分順利,抓捕了15名鹽梟,沒放一槍一箭,現場這麼多人都可以作證,有任何問題我都可以接受處罰。

(需要注意,此時倒年行動已經開始,列位臣工已經收到雍正吹的風,紛紛開始寫材料)

雍正

雍正看了年羹堯的回覆,很不滿意,寫了一段很“雍正”的御批:

範時捷說你被人矇蔽,今你此字中言他被人矇蔽,今朕若聽你言便寢此事不究,則被你矇蔽矣。若聽範時捷之言即治金啟勳之罪,則朕被範時捷矇蔽矣。此事你二人中必有一人被人矇蔽,爾等被人矇蔽不過壞一省吏治之事,若到不可用尚可摒斥而更人。朕被人矇蔽則天下政務所關,爾等未必能為伊、霍之事也。

範時捷說你被人耍了,你說範時捷被人耍了,如果我聽了你的,就是被你耍了,如果我聽了範時捷的,就是被範時捷耍了,反正你們倆肯定有一個在耍我,你們被人耍了,無非是一個省的吏治壞了,事情不太大,換人就可以。但如果我被人耍了,那大清就要關張了。

伊、霍,是指歷史上的名臣伊尹和霍光。

他們都幹過一件事:廢立皇帝。

暗示的很明顯了——你年羹堯要謀反啊。

04

但年羹堯沒往深處去想,也沒請罪。

他想不通皇帝為什麼會揪住這個事不放。

他只能再查,並在兩個月之後回奏,說,當時雖然沒有誤殺誤傷民眾,但郃陽縣那天晚上有6名老弱婦孺,可能是因為驚嚇,或跳崖,或自殺,或舊病復發,死球了。

當時確實不知道,現在查出來了,請您處罰我。

對於這次的調查結果,雍正沒有回覆。

而是直接派欽差史貽直、高其佩奔赴郃陽調查事故原因。

二位欽差的調查結果是,除了年大人跟您彙報的結果之外,另外還有13名死者,也屬於當天被丘八們嚇死的。

雍正對於這個結果似乎還是不滿意,在奏摺批覆道:

知道了,爾等且在此等候,朕使人來,有面交與之事。

這一等,就等了半年。

直到雍正三年九月十五,就是年羹堯被貶到杭州看城門那天。

雍正在下達的一道上諭中公開透露:

郃陽事件經過專項工作組的認真細緻走訪調查,死亡人數從之前的19人,上升到了驚人的805人。

雍正為此對郃陽的群眾表示了深切的哀悼,又對年羹堯草菅人命、毒害無辜表示了最強烈的憤慨之情,宣佈郃陽免稅一年。

05

其實年羹堯乾沒幹,真的不重要。

帝王之術,運用之道,存乎一心。

年羹堯是雍正帝從奪嫡到繼位初期穩固皇位的兩大功臣之一。

在九子奪嫡階段,年羹堯主要作用是鉗制在西北統兵的十四阿哥胤禵。

雍正繼位初期,年羹堯幫助雍正平定青海羅卜藏丹津的叛亂,穩固了局勢,增長了雍正的威信。

但年羹堯沒有與雍正皇帝的死敵九阿哥胤禟劃清界限,本身又愛慕虛名、驕橫跋扈,再加上擁兵自重、功高震主。

所以雍正下決心,準備要拿下年羹堯。

但如果沒有正當充分的理由和證據,就直接把國家的大功臣抓起來,必定會引起朝野上下議論紛紛,對自己的名聲也不太好。

所以,雍正採取的是循序漸進、步步為營。。。

在這個過程中,雍正完美展現了他的心思縝密、手段老辣。

06

首先,從雍正二年(1724年)十一月開始,雍正先是與一些封疆大吏、朝廷重臣私下秘密交流,表達自己對年羹堯的不滿,提醒這些人要及時表態站隊,最好還能揭發年羹堯的犯罪事實。

之後,雍正開始在公開場合事無鉅細地批評年羹堯。

無論年羹堯做什麼,雍正都能雞蛋裡挑骨頭,並且上綱上線。

這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朝乾夕惕事件”。

雍正三年(1725)三月,北京出現了“日月合璧,五星連珠”的天象,就是太陽和月亮同時升起,金木水火土五星同時出現在天空同一方。

現在我們知道這是正常天文現象,但當時被認為是祥瑞之兆。

按照慣例,一定級別以上的大臣都要向皇帝上賀表,歌頌皇帝的聖德感動了上天,上天特意降下來祥瑞。

這些賀表內容,都是官話套話,走走形式、向皇帝表表忠心而已。

皇帝通常也不會親自看。

但這次,雍正皇帝看了,看的還特別仔細。

就像老王審稿一樣

不放過任何一處細節。

終於在年羹堯上的賀表裡發現了一個錯誤——裡面把用來形容皇帝終日勤奮、不敢鬆懈的美好詞彙“朝乾夕惕”寫成了“夕陽朝乾”。

“年羹堯不是個粗心的人,他的賀表這麼寫,絕對是故意的,他不願意用“朝乾夕惕”這四個字來評價我,這是仗著自己有功,對我大不敬。”

“今年羹堯既不以“朝乾夕惕”許朕,則年羹堯青海之功,亦在朕許與不許之間,而未定也。”

雍正這話一說出口,傻子都能看出雍正的意圖。

大臣們開始紛紛上奏,彈劾年羹堯,揭發其罪行。

雍正藉此,派人去查年羹堯的罪證,落實人證物證。

不要說年羹堯平時本來就有各種違法亂紀的事情,一查一個準兒,就是沒罪也得給你查出罪來。

於是就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

07

清代司法機構在給犯罪官員擬定罪名時,一向有這樣的規律:

對於中低階官員的一般職務犯罪,比如貪汙受賄、瀆職等等,能輕判的絕不重判。

這是為了給自己留有餘地,萬一這些官員被重新啟用,也不至於影響雙方的關係。

而對於高階官員所犯的帶有政治色彩、皇帝親自下旨督辦的罪行,能重判的絕不輕判,而且是越重越好。

一來是為了避免皇帝懷疑自己是犯罪官員的同黨,輕判是故意維護他;二是如果皇帝有心寬容的話,那麼皇帝就會下特旨寬赦,彰顯皇帝的仁德。

如果定的罪不重,皇帝還怎麼做順水人情呢?

年羹堯,當然屬於後者。

整個十一月內,三法司官員都在忙著給年羹堯議罪名,各省文武官員也紛紛上奏,表達對此案的看法。

大家眾口一詞:年羹堯罪不可赦,該殺!

雍正的目的達到了,他不過是想證明拿下年羹堯是眾望所歸。

08

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十一日,雍正嚴格按照《大清律例》和吏部《則例》的規定,以及相應的法律、行政程式,給年羹堯定了九十二款大罪,包括:

大逆之罪五

欺罔之罪九

僭越之罪十六

狂悖之罪十三

專擅之罪六

貪黷之罪十八

侵蝕之罪十五

忌刻之罪六

殘忍之罪四

向全天下人證明——

他年羹堯被革職、被定罪、被處死,是因為他確實罪大惡極,按律當誅。我可完全都是按照法律辦事的,絕對沒有摻雜私心,不是鳥盡弓藏、誅殺功臣。

年羹堯深負朕恩,擅作威福,開賄賂之門,因種種敗露,不得己執法,以為人臣負恩罔上者誡。

不過,說實話,這些罪名呢,有的是確有其事;有的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還有的屬於你和皇帝關係好,那就沒事,但是一旦皇帝翻臉不認人了,那就是你的罪了。

位極人臣,他花了15年;家破人亡,只用了300多天

同日,

年羹堯被賜自盡;

次子年富被判斬立決;

其餘諸子,十五歲以上的,被髮往雲南、貴州、廣西極邊煙瘴之地充軍;

十五歲以下的,等年齡長到十五歲後再陸續發配;

年羹堯族中男子凡有現任或候補文武官員的,一律革職;

年羹堯嫡親子孫永遠不許為官。

除此之外,

雍正並沒有株連年氏家族其他人,以示寬大。

年羹堯的父親年遐齡只是被革職,死後,雍正下令以原有的官品禮葬,為其恢復了名譽;

大哥年希堯被罷官,但是幾個月後又重新任職;

妻子回孃家居住;

妹妹年貴妃,雖然在年羹堯自盡前半個多月的時候就因病去世了,但雍正早前決定要拿下年羹堯的時候,也並沒有遷怒於她,反而還在她去世前晉升她為皇貴妃。

年羹堯死的時候,一定想起曾經那些“你儂我儂”:

朕實在不知如何疼你。。。

朕亦甚想你。。。

不但朕心倚眷嘉獎,朕世世子孫及天下臣民當共傾心感悅。若稍有負心,便非朕之子孫也;稍有異心,便非我朝臣也。

。。。

位極人臣,他花了15年;家破人亡,只用了30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