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明朝的“一條鞭法”是一個什麼樣的稅制?

“一條鞭法”是

“將田賦和各種名目的徭役合在一起徵收,並將部分丁役負擔攤入田畝。過去按戶丁出辦的徭役,現改為據丁數和田糧攤派”。

也就是賦役合一的稅制,改變了歷代“賦”與“役”平行的徵收形式,這樣做的目的用意估計是有出於簡化稅收,避免偷稅漏稅,統一了役法,簡化了賦役制度,標誌著賦稅由實物為主向貨幣為主、徵收種類由繁雜向簡單的轉變。

明朝的“一條鞭法”是一個什麼樣的稅制?

其實,在我看來這似乎是增加了稅收,減輕了人民的負擔,人身奴役關係有所削弱,農民獲得較多的自由,但只是一時的,更多是表面現象。而這裡面的弊端就在於賦役改革是觸及了官紳地主的經濟利益,實際運作中,阻力重重,對當時豪紳地主是優免權也要“除外”了的。而且,經濟的剪刀差也出現了,無形中更增大了貧苦民眾的負擔,一方面更方便了官商勾結,因為官方兩稅收的是白銀。不在是實物,民間在交稅的時候就必須把穀物等產出折算成銀子,這樣在繳納兩稅的時候中間就出現了商人們所謂的商機,要集中向商人兌換,於是,商人藉此將銀價抬高,必然造就窮的更窮,富的更富。

一條鞭法推行不久,張居正就去世了,失去了最有力的支持者。官場腐敗,諸弊叢生,上行下效。明朝末年又來了“ 三餉”加派。

明朝的“一條鞭法”是一個什麼樣的稅制?

“三餉”之外,鴨餉、牛餉、禾蟲等餉也堂而皇之的出現。

至此,一條鞭法破壞殆盡。可以毫不客氣的說,一條鞭法缺乏有力的法律、政權保障,明朝封建政權對大地主階級已經失去有效的控制,想法很不錯,現實很骨感,本來是為了提高財政,清丈全國土地,清查溢額脫漏,緩解經濟危機、政治危機,減輕了人民的負擔,但是,實際效應適得其反,這是明中後期隨著經濟發展土地日益資本化與封建小農經濟的必然矛盾所致。土地兼併加劇,地主豪強官商勾結,強佔農民的土地,並運用一切可行的手段來逃避相應的賦稅。一條鞭法的實施雖然讓隱瞞的土地呈報了出來,(據說當時,僅據部分清丈的結果,就增加了土地2。8億畝,使不少地主隱瞞的土地繳了稅。全國清查完,徵稅田額竟然能多增三百萬頃。啥概念。)

但是,基本矛盾並未解決,這種掩蓋了的矛盾實際上更直接導致農民利益受損。銀貴谷賤,富庶的越富庶,貧民愈貧窮,從富庶的江淮地區收稅不足,於是,只能巧立名目加餉加派,這就形成了惡性迴圈,更加重了民眾的負擔,只能使明王朝的中央財政整體上越來越弱,所以一條鞭法又稱“殘民一條鞭法”。

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明朝的“一條鞭法”是一個什麼樣的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