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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採取法家變法,為何秦國和韓國卻是強弱兩個極端?

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

———《申子》

戰國時代是一個利益紛爭非常複雜的年代,各大諸侯為了保全自己的國家地位都在積極努力的尋求變法改革,以方便自己國家的成長。

但是因為各個國家的歷史發展程序不同,基礎的政治制度不同,國家的內部形式不同,所以它們所採取的變法形式也不盡相同,其中有軍事變法,有法治變法,也有吏治變法等等幾種形式。

都是採取法家變法,為何秦國和韓國卻是強弱兩個極端?

自然而然的,變法的形式不同,最終獲得的收益也就不同。甚至變法的形式相同,最終獲得的結果也可能不同,就比如我們今天要講到的韓國和秦國。這兩個國家的變法形式說白了都是法家的變法,但是變法之後所獲得的收益卻是天差地別。

秦國透過變法一躍而起,成為了戰國時代最為鼎盛的勢力,而韓國在變法之後卻走上了彎路,那麼,是什麼樣的情況導致了兩個國家如此不同的結局呢?這一問題我們還要追溯到兩國變法的推行者身上。

一、過度的察言觀色歪曲了法的含義

雖然秦國和韓國所使用的變法都是立足在法家的政治觀點上的,但是它們在變法推行過程中的落腳點卻大不相同。秦國主要依賴的是法,也就是說,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法是整個國家治國體系的根本,是劃分國家政治機構、行政機構權利和義務的根本,同時也是規範人們行為的準則。在這一點上,君主和平民是同等的,立法並不看在某一個人的面子上,法這只是一種手段,是君主用來統馭臣民的手段,但雖然如此,有了法律的保證,君主就不能再完全按照自己心意來做事了。

同時,因為法律明確規定了國家體系的運轉形式和所要承擔的責任,君主也就不用再花費大量的心思來進行決策,如此一來,決策的容錯率也就提升了。

都是採取法家變法,為何秦國和韓國卻是強弱兩個極端?

可見法在秦國的地位是至高無上的。可是韓國的變法形式卻不如此,當然,這並不是法家的變法本身有問題,而是在變法推行者行為的潛移默化中所帶來的影響。商鞅是一個完全依賴法的人,不留情面,不講餘地,所以才有了上述的法治變法。

但是韓國的申不害卻不一樣,申不害是一個極其善於察言觀色的人,這就導致他在不經意之間總是要觀察韓昭侯的心思和願望,當發覺韓昭侯有糾結和猶豫的時候,立刻就會改正自己的行為。

但是申不害是韓國變法的主要推行者,也是韓國法律的主要訂立者,過度地觀察君主的心思就潛在的影響了立法,讓法屈居在了君主之下,也就是說,法律是按照君主的心思來制定的。

因此,當遇到一個明君的時候還好,如果一旦遇到昏君了呢?法治也就變了味道。

而這一點的影響是巨大的,秦國確立了法治之後,後續的很多做出過極大貢獻的人都不是秦國的本國人,像是張儀,范雎等等,他們都直言進諫,提出了不少正確的意見,但是韓國卻在察言觀色的道路上走的越來越遠,漸漸的察言觀色就變成了阿諛奉承。

都是採取法家變法,為何秦國和韓國卻是強弱兩個極端?

二、用人制度的潛在變化

既然法治是建立在君主的心思上訂立的,如此一來,只要會觀察君主的言行和喜好,那麼就可以對法治進行一定程度上的影響,這樣的話,誰能夠成為君主身邊的紅人。誰就能夠謀取更大的實際利益。

可是這樣的風氣一旦盛行,還有誰會憑藉著真才實學進入朝堂呢?大家豈非都去阿諛奉承了,只要是能得到君主的歡心,只要是能夠成為君主身邊的紅人,那麼在依靠君主為中心的立法形式上,誰就能夠得到更有利的地位。

如此一來,韓國的用人制度漸漸地偏離了正確的航向。大家都在為自己在君主心目中的地位努力,都在把握著君主的一言一行,沒有人再對真才實學感興趣,反而那些真正具有真才實學卻不會阿諛奉承的人,並不能得到很好的前途。

如此,韓國的朝堂漸漸地青黃不接。而且在極力追求君主歡心的過程中,陰謀和手段自然是少不了的,所以韓國也就逐漸的被陰謀權術之風所籠罩了起來,此時的韓國也就真正的走上了一條彎路。

其實如果只是在政治朝堂的用人制度上有著陰謀權術之爭,對國家的發展還沒有特別大的影響,最為可怕的是,這種陰謀權術不僅在韓國的朝堂之上籠罩著,還漸漸影響了韓國的邦交政策,導致了韓國一次又一次實施的讓人啼皆非的外交陰謀。

都是採取法家變法,為何秦國和韓國卻是強弱兩個極端?

三、滑天下之大稽的外交

韓國在朝堂之上的陰謀權術之風不斷盛行,漸漸地就延伸到了邦交政策當中,在這其中,最著名的當屬鄭國疲秦事件。那時的秦國正在遭受連年大旱的影響,為了保證農業經濟的發展,秦國決定建立人工渠道透過涇河和渭水灌溉農田。

但是秦國缺少能夠統領工程建設的水工,韓國在得知情況之後便派遣了國內頂級的水工鄭國入秦,當時給予鄭國的命令是要給秦國修建破渠和壞渠,透過這一行為拖垮秦國的經濟發展,也為山東六國謀取更多的生存時間。

這可以說是一個特工事件,但是如果我們仔細分析的話,就會發現韓國這種對於陰謀權術的實施是滑天下之大稽的。

首先,秦國不可能將這一工程完全的安排於鄭國,如果鄭國真的要修建破渠那麼不日就會被發現,而且想要透過建設渠道的工程就將秦國的經濟拖垮還不被發現,也是很搞笑的,且不說秦國的經濟能不能被拖垮,單純是這樣的行為能夠不引起懷疑嗎?而且韓國也沒有想到在工程實施結束之後的影響。

秦國在修建鄭國渠的時候耗費了巨大的財力物力,但是鄭國渠在修建成功之後卻給秦國帶去了巨大的利益,根據不完全統計,直接或間接因鄭國渠而受益的土地達到四萬頃,直接拉動秦國的經濟發展,解決了秦國農業經濟受自然災害影響深遠的現象,可以說是一本萬利的工程。

都是採取法家變法,為何秦國和韓國卻是強弱兩個極端?

最重要的是在疲秦事件暴露之後,此事成為了秦國攻打韓國的藉口,隨後,秦軍以雷霆之駛而下,韓國並沒有任何阻擋的機會,最終只能舉國還是降,成為戰國時代最先被滅亡的諸侯大國,結局不可謂不悲哀。這就是外交陰謀權術給韓國帶來的傷痛。

小結:

所以我們綜合上述的敘述來看,秦國和韓國雖然都是建立在法家的觀點上進行的變法,但是它們在變法過程中的實施方式卻是截然不同的,秦國是真正的依靠法來治理國家,而韓國依託的更多是君主,這在歷史上被命名為術治變法。

所謂術治的則就是陰謀權術,可是國與國之間的較量是陰謀權術能夠解決的嗎?當然不能,其實韓國在實施變法之前是一個非常忠勇正直的國家,曾經趙氏孤兒事件就是韓國一意成全的。

此事也被司馬遷看做是韓國的陰德,可後來韓國卻因為變法走上了陰謀權術之道,不僅是在內部發展上阿諛奉承,在邦交政策上也企圖透過一些小把戲來利國存國,這樣的國家怎麼會不變得越來越弱小呢?即使如果韓國真的能走上正道的話,它的發展不見得會比秦國差,但是歷史不容許我們假設,韓國變法的失敗是它們最終滅亡的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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