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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皇帝真的可以一言決定生死麼,設立三法司的目的又是什麼?

在大多數人的印象中,古代皇帝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他們可以直接一句話決定一個人的生死,還不需要和別人商量什麼,直接將其處死就行,實際上這種看法是存在明顯錯誤的,要是皇帝真的能夠直接決定任何人的生死,那麼為何古代還要設定三法司呢?難道這些機構是用來當擺設的?

古代皇帝真的能夠直接決定一個人的生死麼?

要是簡單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完全可以直接回答一個“是”字,因為在古代根本就不缺少直接決定他人生死的皇帝,比如北齊高歡家族的皇帝就是如此,一言不合就當場把大臣打死,還有晉朝司馬家族的皇帝也有類似的行為,動不動就殺人全家,他們想要殺一個人的理由很簡單,只要這個人得罪了自己,或者對自己利益有影響,他們就直接將其殺掉。

可是很明顯我們後人都明白,不管是晉朝還是北齊,在歷史上存在的時間都很短暫,而且他們的皇帝在歷朝歷代的風評墊底,後人大多將其稱之為昏君或者暴君,甚至可以說他們國家的滅亡,都和這些皇帝的行為息息相關。

一個隨意殺人的皇帝,必然是不得人心的,正所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皇帝一旦失去人心,也就意味著自己的皇權會越來越小,這樣一來,就算這個人身為皇帝,也無法阻擋他人的造反,只要出現一個得人心之人,最終就可以順利推翻這個王朝,比如北周就是如此,宇文家族不斷內訌,皇權早已分散開來,最終楊堅得人心者得天下,不費吹灰之力就成為皇帝,並且統一天下建立隋朝。

古代皇帝真的可以一言決定生死麼,設立三法司的目的又是什麼?

不得人心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導致朝中大臣不忠心,我們可以試想一下,要是你成天跟隨在一個喜怒無常並且濫殺無辜的皇帝身邊,你肯定是沒有任何安全感的,想要保證自己的安全,最好的辦法就是將他除掉,這一點在古代歷史上有很多鮮明的例子。

當然了,要是一個皇帝濫殺無辜,除了不得人心之外,還會給後人帶來不好的影響,後人再繼續效仿前人行為,就很容易造成更大的麻煩,比如司馬家族就是如此,當初司馬懿以及司馬師、司馬昭等人篡權的時候,基本上就是不擇手段的,他們的厚黑學相當成功,以至於給自己後人造成極大影響,司馬家族的後人也學習前人不斷使用厚黑學,辦事不擇手段,為了皇位你爭我搶,最終造成八王之亂,更加糟糕的是,已經造成八王之亂了,他們還不知悔改,不斷引進一些外敵幫助自己消滅對方,最終又導致了衣冠南渡以及五胡亂華,促使司馬家族成為中國古代歷史上風評最差的皇帝。

別說司馬家族這種不擇手段的方式對後人造成的影響了,就單純說一說唐朝時期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其實對後人都造成很大影響,玄武門之變後,李世民一直想方設法彌補損失,可是依舊無法改變這次行動對後世潛移默化的影響。

比如後來的李承乾以及李泰,就恰似當初的李建成以及李世民,李承乾在李泰的步步緊逼下,最終想要效仿李世民當年一樣發動政變逼宮,雖然這次政變還沒有發生就被李世民識破,但是李世民依舊十分傷心,再加上後來李泰說可以代替李世民殺掉李承乾,這就讓李世民更加傷心絕望了。

古代皇帝真的可以一言決定生死麼,設立三法司的目的又是什麼?

有的事情,其實是很難改變的,前人的一舉一動,都會對後人產生巨大影響,前人這樣做了,憑什麼要求後人不這樣做呢?想要學好很難,學壞那簡直就是分分鐘的事情,所以想要讓一個朝代維持長久一些,想要讓子孫後代都成為賢明君主,每個皇帝自己就必須嚴格要求自己,辦事必須合情合理,殺人必須合乎禮法。

說到殺人要合乎禮法,我們就不得不提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了,可以說朱元璋是古代所有開國皇帝中殺功臣最多,但是卻沒有給後人留下什麼把柄的皇帝了,很多人將朱元璋的這種手段稱之為帝王術。

前邊說了,無緣無故殺害一個大臣,肯定會引起一些不良影響,既然如此,想要殺人又不留下把柄,就必須合情合理,我們可以看看朱元璋當年殺胡惟庸以及李善長時的經典案例,其實最開始朱元璋就想殺掉李善長,因為李善長是宰相,對朱元璋的皇權產生了巨大影響,他必須將其剷除,才能實現皇權集中。

可是朱元璋不能當一個昏君,說殺人就直接將其殺害,朱元璋深刻明白其中的利害關係,所以他必須找一個合適的理由,因此朱元璋從培養楊憲、汪廣洋以及胡惟庸等宰相開始,到最終殺掉胡惟庸,總共用了六年時間,這六年時間裡,朱元璋就是在故意放縱胡惟庸,讓他犯錯,一旦犯錯,自己就有充足的理由將其殺掉,隨後追究李善長,將其一舉剷除,最後再廢除宰相制度。

古代皇帝真的可以一言決定生死麼,設立三法司的目的又是什麼?

朱元璋的一系列動作下來之後,胡惟庸確實乖乖就範,最終被以謀反罪滿門抄斬,李善長因為明知胡惟庸要謀反卻不出面阻止,也不上報皇帝,被牽連進去,最終全家七十多口人都被一起斬殺了。

就連朱元璋這種開國皇帝,想要殺一個人都需要花六七年時間慢慢等待機會、慢慢蒐集證據,我們就可以得出一個準確結論:那些隨便殺人的皇帝都是初級選手以及昏君、暴君,換言之也就是不合格的皇帝,身為合格的皇帝是不可能隨便殺人的,他們手上的權力並沒有那麼大,至少還有禮法約束著他們。

為何設定三法司

既然皇帝不能隨意殺人,那麼就需要一個機構或者組織還和皇帝一起商量決斷到底什麼人可以殺、什麼人不可以殺,或者說需要一些機構來監督皇帝,防止皇帝濫殺無辜,於是就有了三法司的出現。

三法司就是當時的三個中央司法機關,明清時期一般指刑部、督察院以及大理寺三個司法機關,本身這三個司法機關平時是可以單獨決斷一些小事情或者小案件的,但是一旦涉及到大案件,就需要三個機關聯合起來辦理,還需要皇帝參與其中,大家一起商量之後,再確定最終結果。

古代皇帝真的可以一言決定生死麼,設立三法司的目的又是什麼?

說到這裡,其實我們就可以清楚一點了,在古代一般小案件或者一些百姓的性命,皇帝基本上是沒有機會也沒有時間去管的,正是因為如此,才會出現很多地方官員草菅人命的情況,這些都和當時的司法機關制度缺陷存在關係。

至於說大案件或者大人物,這些司法機關根本就不敢輕易決斷之際,才會和皇帝一起商量處理,或者是皇帝想要殺一個人,就像當年朱元璋想要殺李善長一樣,就需要蒐集到足夠的證據,讓三法司都能夠認可這些證據,皇帝才能將這個人殺害,要是三法司都覺得證據不夠充分,皇帝就輕易殺人,很明顯這個皇帝將會被冠以昏君的稱號,一旦皇帝那樣做了,朝中大臣必然對他不滿,後果有多嚴重前邊我已經說過了。

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三法司其實就是協助皇帝辦理一些案件,並且在一定程度上監督皇帝,限制皇帝濫殺無辜的機構,其權力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存在意義卻至關重要,要是沒有這些機構的存在,就無法判斷皇帝殺人是否正確,這樣一來也就沒有什麼禮法可言了。

古代皇帝真的可以一言決定生死麼,設立三法司的目的又是什麼?

結語

古代皇帝看似可以隨意殺人,可實際上他們需要顧慮的東西很多,設定三法司的目的就是為了監督皇帝,防止皇帝濫殺無辜,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司法的公平公正,防止一些犯錯的人成為漏網之魚,總而言之,這種機構有好有壞,關鍵就看在位的皇帝是昏君還是明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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