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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法律之東吳篇:沒有戰亂的東吳百姓過得幸福嗎?

東吳的法律可以說是三國裡最嚴的了,相比於蜀漢,劉備是個嚴守道德底線的君子,他為人寬厚,雖然蜀漢執法較嚴,但蜀漢嚴法主要是打擊豪強地主的,對百姓還算寬仁。孫權則與劉備相反,孫權為人尖酸刻薄,胸無大志。道德對孫權來說毫無約束力,孫權眼裡只有利益,沒有道德。

三國法律之東吳篇:沒有戰亂的東吳百姓過得幸福嗎?

《三國志·孫權傳》記載了這麼一件事:黃龍五年(公元226年)十月,荊州牧陸遜上表孫權,請求孫權“施德緩刑,寬賦息調”。陸遜的這道表章恰好證明了孫權在江東實行的暴政多麼不得人心,東吳法律嚴酷,百姓生活困苦,連陸遜這樣沒什麼道德底線的人都看不下去了,可見事態之嚴重。

陸遜從穩定統治的角度勸孫權發點善心,在天下三分,連年戰亂的歷史大背景下,穩定人心比什麼都重要。但孫權卻駁回了陸遜的表章,孫權的法制思想很簡單,就是鐵血鎮壓,他不管百姓有什麼苦衷,只要敢反對他的統治,統統都要消滅。

三國法律之東吳篇:沒有戰亂的東吳百姓過得幸福嗎?

孫權認為制定法律的意義就在於“遏惡防邪,警戒未然”。如果沒有嚴刑峻法,如何威懾不法分子?孫權到底是個官場高手,一個華麗的轉身,把自己打扮成一個仁厚長者。孫權說:“陸公認為刑法太重,可孤實行這些刑法,對孤有什麼好處?社會上那些不法分子為害百姓,孤這麼做也是出於無奈。”

其實早在此前一年,張昭就曾上表,認為“法令太稠,刑罰微重”。請孫權減輕刑罰力度,顧雍也認同張昭的看法。孫權下令有關方面從新審定刑法,但從一年後陸遜的上表來看,孫權只不過是做做樣子,糊弄張昭等老臣的。

不過陸遜的分量到底要比張昭重一些,孫權好歹要給陸遜三分薄面的。孫權可能是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修改了一下相關刑法,然後寄給陸遜和諸葛瑾,讓他們再審一遍。這份修改後的東吳刑法施行的情況怎麼樣,史無明載。

三國的刑法從整體上來看,依然沒有脫離漢朝法律的範疇,只不過在細節上有所差別而已。比如說魏蜀吳各自刑法系統中最重的刑罰,肯定是慘無人道的滅族制度。

三國法律之東吳篇:沒有戰亂的東吳百姓過得幸福嗎?

在三國之中,蜀漢被夷三族的例子只有一個,就是魏延被夷三族,還是個冤案。而魏吳兩國的失敗者被夷三族的例子特別多,粗略統計一下,不算曹操死前夷三族的例子,僅魏國正式建立之後,被夷三族的失敗者中,有名有姓的就有二十多人,其中很多還是與司馬懿鬥爭失敗而夷族的。

東吳的情況更加糟糕,僅有名有姓的被夷三族的就有十五人,著名的如諸葛恪、滕胤、孫等,不太著名的有馬茂、朱貞、朱志、呂據等。其中西陵督步闡降晉,步闡一夥人被夷三族的有數十家,可以想見當時的場面非常血腥慘烈。三國的具體刑法差別不大,但就法制思想和具體實施的情況來看,蜀漢最寬厚,是真正的以德治國,這不能不說是劉備、諸葛亮仁人之心的體現。至於魏吳,實際上都是以威立國,視民命如草芥。拋開蜀漢連年北伐導致國困民窮這個因素,蜀漢的法律是最寬仁的,如果由蜀漢統一天下,是最符合廣大百姓利益的。可惜歷史沒有站在劉備這一邊,這是劉備的悲哀,也是歷史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