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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監察制度是如何操作的?原來錦衣衛的作用這麼大

明代監察制度的特點,是顯示了古代社會後期君主集權進一步發展,監察制度日臻完善,但逐漸走向其反面。這主要表現在如下五個方面:

第一,監察範圍擴大。一方面,除了糾劾各種違法犯法外,專門有劾“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成憲”一條,還置督學御史,使臣民不僅在行動上,而且在思想文化上亦只能絕對走在忠君的軌道上。另一方面,監察機構不僅監察現任官吏,而且直接參與官吏的選拔簡任,從選舉生員到各級考試,推選主考官以及薦舉、銓選、拾遺等,處處均有言官主持或參加,改變了過去官吏委任權全操於吏部的情況,有利於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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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監察系統縱橫設定的完備及執行時機制的嚴密,超過前朝。百官受到彈劾均得明確表態,大臣受到彈劾亦要自請罷免。監察機構內部則戛相糾察,“御史上封事,必以副封白長官”;出按歸來由都御史複核其稱職或不稱職,但御史也可彈劾都御史。監察機構之間也要互相糾舉,如科道之間,都察院與按察司之間,巡按與巡撫,巡按與按察司等等,這就使官僚系統包括監察系統在內的每一位官員均受到監察,有利於皇權的加強和統治秩序的穩定,並保證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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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監察官員作為皇帝的耳目,受委寄深而威權重,充分體現了以內製外、以小制大的君主駕馭之術的成熟。言官品秩低,職權重,《會典》還明載有對阻撓他們行使職權的懲罰;升遷快,御史有政績即可超擢為三品之按察使,給事中亦然。但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贓從重論。這些無疑是言官敢言敢爭的一個重要因素。而重內輕外,則有利於控制地方,而使之不能對中兔構成威脅。

第四,值得注意的是,明代監察嚴密之目的,只在於鞏固和加強皇權。所以對經濟犯罪之懲治雖嚴厲,但監察的重點不是糾劾虐民,而首先是對皇帝是否忠心,因而除行政監察外,還有由皇帝控制的廠衛的特務活動。後者在監察物件、地域、部門範圍之廣闊,受倚任程度之深上,均超過前者,而其手段之惡劣、狠毒,更是駭人聽聞,充分反映了專制社會里監察制度的階級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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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明代監察制度雖嚴密,但明中葉以後,隨著政治日漸敗壞,言官監察之權在事實上亦日漸削弱,言官在很大程度上未能起到應有的作用。究其由,一是皇權凌駕於監察之上,言官只能製造輿論,而皇帝卻沒有必須聽從規諫的義務,權宦還往往矯旨行事,言官因一言不合即受到廷杖、詔獄、革職、充軍的不勝列舉,以致言路日塞。二是專制監察機構本身就是官僚機構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可能自外於官僚主義的種種惡習,也不可能擺脫官僚制度弊病的制約、侵蝕,於是請託、貪汙之風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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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言官有時嚴重缺員,如萬曆時,有的御史一人兼管幾個道。人員不足必然直接影響工作開展。四是言官對百官稽核於前,糾劾於後,尤其是六科無所統屬,以致往往出現驕橫濫權,干擾了行政系統的正常運作。晚明時言官彈劾以危言激論相標榜,劾人論事失於平允,彈劾成了派系攻擊的工具,助長了黨爭。而且監察過多過細,必然會壓制文臣武將的積極性。凡此,又使嚴密的監察制度走向了它的反面,滋生出種種不利於皇權的因素,助長了政治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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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皇帝對國家的全面控制,朱元璋特設錦衣衛,除負責皇宮侍衛,緝訪盜賊奸宄之外,還執掌以皇帝之名處理的“詔獄”。各地重罪逮問京師者,不由法司而由錦衣衛的北鎮撫司審理。這種制度以特務政治強化皇權專制主義,並使常規司法監察系統受到干擾破壞。朱棣在政治上基本繼承了朱元璋強化皇權的方針和強制獨斷的風格。他不僅廢除了建文皇帝傾向寬仁的新政,而且進一步加強皇帝對官僚系統和社會的控制。他設立內閣,任用宦官“出使、專征、監軍、分鎮、刺民隱事”。又在永樂十八年(1420)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以宦官提督,緝訪謀反、大逆、妖言、奸惡等事。明代宦官政治即肇端於此。

“西廠”設立於成化十三年(1477),由成化皇帝的親信宦官汪直主持,“選錦衣官校善刺事者百餘人。廣刺督責……大政小事,方言巷語,悉採以聞”,其聲勢遠出於東廠、錦衣衛之上。在汪直的督領下,西廠專以羅織大獄為任,逮繫朝臣時多不奏請,徑行下獄,以致“臣民悚怵”,激起了朝臣的普遍不滿。-成化十三年五月,內閣大學士商輅率同官奏劾汪直十一罪,迫使成化皇帝罷除了西廠。但不久,成化皇帝又借御史戴縉為求升遷上書盛讚汪直。但不久,成化皇帝又借御史戴縉打擊報復,南京兵部尚書薛遠、刑部尚書董方等數千人先後被誣劾去職。他又與遼東巡撫陳鉞、兵部尚書王越相勾結,屢次率兵出行遼東,輕啟邊釁,欲以邊功自固,致使遼東邊疆不寧。

汪直的飛揚跋扈不僅遭到朝臣的反對,也引起了宦官內部的不滿。主持東廠的宦官尚銘因與汪直爭功,“潛將直構禍事達於上”,引起了成化皇帝的警悚,開始疏遠汪直,並於成化十八年(1482)三月復罷西廠。不久,又將汪直調往南京,盡數黜革汪直黨羽,汪直專權方得終止。

從整體來看,明代的監察機構除了常規的制度性監察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監察制度就是廠衛特務機構。在明朝的這種密集的監察網路之下,明代的官員終日惶惶,曾為後人詬病明代制度的一個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