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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狄仁傑是斷案勞模?

為什麼說狄仁傑是斷案勞模?

狄仁傑是蜚聲海內外的“中國福爾摩斯”,這個“神探”形象充滿魅力,但距離真實的狄仁傑還有一定差距。在史籍中,他是知人善任、能力超群的政治家,是再造唐室的大功臣。

剛出道的時候,狄仁傑也和其他官員一樣,是從基層任職開始的,但是很快就顯示出他非凡的才幹和品質,經常創造些政壇紀錄出來。他還是個低階官員的時候同事就稱讚他說:“狄公之賢,北斗以南,一人而已。”意思是狄仁傑這樣的賢能之士,北斗星以南,就此一人而已。為什麼強調“北斗以南”呢?因為古人認為,紫微星是皇帝的象徵,而北斗七星是諸侯大臣的象徵。《甘石星經》說:“北斗星謂之七政,天之諸侯。”也就是說,狄仁傑的同事們認為他是天下臣子中最賢能的,要知道此時狄仁傑只是個七品官,他的同事們已經把他推舉到這樣一個高度了,不得不說他的同事們眼光獨到。

為什麼說狄仁傑是斷案勞模?

狄仁傑與李元芳

狄仁傑非常善於斷案。上元二年,他被召入長安,當了大理寺丞,不久就創造了一個紀錄,一年斷案17800起。這個數字很驚人的,這意味著一年不休息的話,平均每天要斷案49起。那是審理卷宗,不是看小說,我敢擔保多數讀者看小說的速度都沒這麼快。一年下來,上級來考核政績,宰相看狄仁傑是個新來的,隨便給了個低等級。狄仁傑的上級大理寺卿張文瓘趕緊找宰相說:“這不行啊,你給狄仁傑這個成績不公平。”宰相問:“他很能幹嗎?一年審了多少案子?”張文瓘說:“一萬七千八百。”宰相大驚失色,可見這個數字多驚人。結果他把狄仁傑的成績改為上下等。一個新手能達到上下等,可謂出類拔萃。

後來狄仁傑那個神探的美名,就與他在地方和大理寺善於斷案有關係。不過可惜的是,這些案子在史籍中基本都沒有留下細節。

所以您要是翻開《舊唐書》、《新唐書》中很多官員的傳記,都會看到他們“為民申冤”的事蹟,其中就包括狄仁傑。唐代司法機關也有辦事效率低下的弊端,據說很多案犯因為案件遲遲得不到審理,在環境惡劣的監獄裡輾轉哀嚎,度日如年,天長日久案件越積越多,被稱為“滯獄”。

所以說,狄仁傑以極快的速度審案,本身就是一種德政,他的到來大大提高了大理寺的工作效率,減少了“滯獄”現象,他因此獲得了廣泛的讚譽。

根據史料記載,狄仁傑由明經科中第,從此踏上仕途。按照唐代規定,明經科上來的人,根據考試成績,授予不同品級的官職。狄仁傑被派到汴州擔任判佐,是個從七品下的官。汴州就是今河南開封。當時這一帶屬於經濟發達、人口稠密的地方,年輕人有這樣的起點是相當不錯的,此時的狄仁傑可謂春風得意。

不過很快他就遭受了仕途上第一個打擊——有人向上級誣告他,讓他經歷了不大不小的一番折騰。

為什麼事告他,告他什麼罪名,史籍裡沒有明確的記載。根據兩唐書的記載,是汴州一個“吏”告他的。需要說明的是,唐代的官和吏不是一回事兒:官的等級高,出身好,前途光明,相當於領導;吏呢,等級低,升遷的機會也少,相當於辦事員。但是吏卻有個長處,就是長年累月在一個崗位上工作,很熟悉法律文書和行政運作。吏的人數要大大多於官。這些人由於出身寒微,乾的工作又多又累,而且前途也不光明,所以心理上很不平衡,和官這個階層有天然的矛盾。在官的眼睛裡,這些刀筆吏都是些“性非良善”的小人;在吏的眼睛裡,這些官都是些迂腐書生,所以唐代官場上經常爆發“官吏矛盾”。

為什麼說狄仁傑是斷案勞模?

電視劇《神探狄仁傑》劇照

唐代的年輕官員,尤其是科舉上來的,多數都要到地方擔任低階官員,他們一到地方就會面對數量眾多的吏。這些吏仗著自己是本地人,熟悉行政程式,經常欺負這些初來乍到的官員。誰讓你少年得志,誰讓你前途光明?我就跟你過不去!舉個例子,《啟顏錄》記載說有的小吏善於做手腳,以權謀私,一旦有新的縣官來了,他要搞點小手腕,試驗一下你這個人聰明不聰明。新官一來,他就給人家念民夫名單,名字一聽就是胡編的,什麼“宋郎君、成老鼠、張破袋”,你要是光是“嗯嗯”地聽,他就知道你是個糊塗蛋,以後就放心大膽地繼續為非作歹。

我估計狄仁傑到了汴州遇到的也是這號貨色。一個新來的官,能不能鎮住這些吏,是一門學問呢。古人把官員鎮住小吏們的手段劃分為三個等級:低的等級——人不能欺,你很聰明,小吏欺負不著你;中間的等級——人不敢欺,你很厲害,小吏不敢欺負你;最高等級——人不忍欺,你這人德行太好了,太仁義了,以至於小吏們不忍心欺負你。以狄仁傑的個性和睿智,再加上此時的他年輕氣盛,我估計他屬於“人不能欺”那一類,誰耍手腕他就給你揭出來,這些吏一看,好,你厲害,鬥不過你,我捏個罪名告你。這一告,可能罪名還不小,以至於驚動了時任河南道黜陟使的閻立本來處理此事。

唐代前期為了監察地方官,經常派遣官員擔任黜陟使,不定期巡察各地,懲處違法官員。狄仁傑被告了,剛好由閻立本來處理,閻立本把這個事審查了一番,得出了結論——狄仁傑不但不是個壞官,而且是個大大的好官。於是他找來狄仁傑,對他說:“仲尼雲:‘觀過知仁矣。’足下可謂海曲之明珠,東南之遺寶。”所謂“觀過知仁”是孔子的話,原話是“觀過,斯知仁矣”,意思是人的品性不同,看這個人犯的過錯,可以看出這個人是個什麼樣的人——從你狄仁傑的所謂過錯來看,你是個好官,是被埋沒的珍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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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狄仁傑之四大天王》劇照

於是狄仁傑非但沒有受到處分,反倒升官了,閻立本保薦他擔任了幷州都督府法曹參軍,這是個正七品上的官職,狄仁傑因禍得福了。擔任法曹這樣的官職對狄仁傑來說是個極好的鍛鍊,日後他斷案的能力極有可能就是在幷州培養起來的,在這裡他工作了10年以上,為他日後的行政生涯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在幷州狄仁傑乾得很出色,但是由於史料的缺乏,我們無法再詳細進行描述。

上元二年(675)他被調到了長安擔任大理寺丞。由法曹到大理寺丞,都是司法官員,他獲得此職,一定是因為在法曹任上的傑出表現。可見歷史上狄仁傑善於斷案的美譽不是浪得虛名。當了大理寺丞後不久,狄仁傑就創造了一年斷案17800起的紀錄。這意味著一年不休息的話,平均每天要斷案49起。審理卷宗不是看小說,我敢擔保多數人看小說的速度都沒這麼快。後來狄仁傑那個神探的美名,就與他在地方和大理寺善於斷案有關係。不過可惜的是,這些案子在史籍中基本都沒有留下細節。

後來因為出色的工作能力,狄仁傑得到了高宗得賞識,從大理寺丞升任侍御史,後來又擔任過寧州刺史、冬官(工部)侍郎,洛州司馬等。在武則天天授二年(公元691年)9月,62歲的狄仁傑第一次被任命為宰相。

但沒過幾個月,狄仁傑就因酷吏來俊臣的誣告“謀反”被捕入獄,還差點死掉,雖然後來真相大白,武則天卻不肯完全為他平反昭雪,貶他到彭澤去擔任一個小小的縣令。

唐代的官員多數70歲就退休了,此時的狄仁傑已經64歲,要是一般人,也許早都心灰意冷,破罐子破摔了:反正我窩在那兒,我幹得好乾得壞,有誰知道呢?可是狄仁傑不是這樣,他一生最有職業精神。哪怕做一個小小的縣令,也做得有滋有味,從來不怨天尤人。

史書上沒有記載狄仁傑在彭澤縣的所作所為,只有《新唐書》裡留下了短短的六個字:“邑人為置生祠。”為活人建立的祠堂就是生祠。古人在表達對某個官員的深厚感情的時候,會湊在一起建個德政碑,在該人去任的時候進行歡送或者挽留,而建立生祠則是老百姓表達自己感情最強烈的手段了。狄仁傑在彭澤縣的時間一共是兩年多,並不長,但是以狄仁傑一貫的仁政思想和敬業精神來說,他一定在任期內兢兢業業,為彭澤縣老百姓辦了許多的好事,老百姓對他感恩戴德,所以才有了這座生祠。

古代專制社會,不能指望法制和制度來約束官員,老百姓能不能遇到好官有點撞大運的意思,所以才有了“清官情結”,人們把希望都寄託在官員的個人品德上。這是古代專制社會的弊端。但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能夠被老百姓稱頌為清官,乃至建立生祠,則能充分證明這個人的人品。後來宋代大文豪范仲淹路過彭澤,參拜了狄仁傑祠堂,他們兩人有許多相近之處,都是孝子忠臣,又都為民直言得罪權貴而遭貶,所以范仲淹感慨良多,揮筆寫下了經典名篇《唐狄梁公碑》。無獨有偶,宋代詩人、書法家黃庭堅也是狄仁傑的“粉絲”。他曾經寫詩《題馬當山魯望亭四首》盛讚狄仁傑:“鯨波橫流砥柱,虎口活國宗臣。小屈絃歌百里,不誣天下歸仁。”紹聖元年(1094)黃庭堅揮筆書寫了《唐狄梁公碑》碑文,有拓本傳世至今。此碑人稱“狄公事、範公文、黃公書”,謂之“三絕”。

當然了,開好車的不見得都是好人,樹碑立傳的也不見得都是好官。明朝大太監魏忠賢也有人給他建生祠,但那是官員們溜鬚拍馬的結果,與狄仁傑這座老百姓建立起來的生祠沒法相比,判若雲泥。

咱們現代人,尤其是一些年輕人,自認為自己很有使命感,但是把這種使命感錯誤地理解為“天將降大任於我身”,總覺得自己很非凡,於是遇到一時挫折就容易一蹶不振,然後把自己的境遇歸結為社會的不公。我們太渴望成功了,以至於忽視了人生是一步一個腳印走出來的,是細節堆砌出來的。

你看看狄仁傑的遭遇,除了沒處以死刑之外什麼沒碰到?夠不夠委屈?可是人家沒有任何頹廢。你說他有沒有使命感、責任感?當然有,而且是極高的使命感、責任感。他把這種使命感、責任感具體化了,具體為認真完成人生的每一個細節,而不是空洞的口號。狄仁傑的這種堅持,很快給自己帶來了轉機。正應了那句話——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

從以上描述可以看出來,就大理寺丞的職責而言,大部分案件應該不是狄仁傑親手偵破,雖然唐代大理寺官員也時不時直接參與重大案件審理,但多數案件是在基層官吏審理完畢後交由大理寺複審。所以我估計狄仁傑的主要功勞在於審閱卷宗,從中發現疑點或者真兇,避免冤假錯案,提高審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