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滿洲人入關前對自己身份的認同

滿洲人入關前對自己身份的認同

摘 要

清朝取代了明朝,這不是一個先進文明對一個落後文明的征服,而是恰恰相反。但這一歷史事實一定有它的合理性。這一歷史合理性不僅取決於明朝自身的政治墮落和滿蒙鐵騎的新銳,而且還來自於清入關前的身份構建。

關鍵詞:

清入關前;身份構建;社會認同;族群關係;

社會認同論認為:“社會行為不能單從個人心理素質來解釋;要較全面地理解社會行為,必須研究人們如何建構自己和他人的身份(identities)。”王瑩認為“認同”譯自英語的identity。identity本身有兩重含義:一是“本身、本體、身份”,是對“我是誰”的認知;一是“相同性、一致性”,是對與自己有相同性、一致性的事物的認知。有對我群一致性的認知,必然伴隨著對他群差異性的認知。因而對身份的研究也就是對個人與社會、個體與集體關係的研究。社會認同論者認為:人們會用自己或他人在某些社群的成員資格(group membership)來建構自己或他人的身份。依據社群成員資格來建構的身份被稱為社會身份(social identity)。所謂身份就是個體或群體的特定的資格和他者對這種資格的認可,它反映了個體之間、個體與群體之間和群體之間的相互關係。本文試圖透過分析清入關前對自己身份的構建,更好地理解這一時期東北地區的族群關係和社會政治變遷。

一、身份焦慮

身份認知往往來自相同或相似群體的比照。明朝末年,依照分佈區域,女真族分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三大部。建州女真包括蘇克素護河部、渾河部、王甲(完顏)部、董額部、哲陳部、鴨綠江部、珠舍裡部和納殷部,海西(扈倫)女真包括烏拉部、哈達部、葉赫部和輝發部,野人女真(東海女真)包括瓦爾喀部和庫爾喀(虎爾哈)部。女真各部爭雄稱長,不相歸一,長期處於分裂割據狀態。各部的地位除了靠戰爭確立外,其政治合法性主要來自明朝的冊封。

明萬曆十一年(1583)努爾哈赤之祖覺昌安任明朝建州左衛都指揮,父塔克世為建州左衛指揮。祖、父被殺後,努爾哈赤曾詰問明邊官原委,明官稱系誤殺,此時,才命努爾哈赤“襲祖職,任建州左衛都指揮”。而當時的海西女真的葉赫部長在明嘉靖三年(1524)就被晉升為都督。努爾哈赤的都督職位到明萬曆十一年(1583)才被晉升。海西女真又控制著女真、蒙古諸部入貢明廷的貢道,政治實力、經濟實力遠在建州女真之上。

明萬曆十四年(1586),努爾哈赤擒斬尼堪外蘭後,自稱“淑勒貝勒”(譯言“聰睿王”)。這期間,努爾哈赤遠交近攻,遠則聯姻實力強大的海西女真的葉赫部和哈達部,近則征服附近同屬建州女真的蘇克素護河部、渾河部、王甲部、董額部、哲陳部各部,勢力日盛。

建州女真的迅速崛起引起了海西女真的不安,他們蔑視資歷不深的努爾哈赤,“海西葉赫部長那林卜祿與烏拉部酋布佔泰(部長滿泰之弟)相與謀曰:老可赤(努爾哈赤)本以無名常胡之子,崛起為酋長,合併諸部,其勢漸至強大,我輩世積威名,羞與為伍。遂糾海西四部兵偷襲建州,敗,怒甚。”明萬曆二十一年(1593)九月,海西女真四部烏拉、葉赫、哈達和輝發又聯合蒙古科爾沁部、錫伯部、卦勒察部以及長白山一帶的建州珠舍裡部、納殷部組成九部聯軍攻打建州。努爾哈赤以少勝多,於古埒山大敗九部聯軍,威名大振。

明萬曆二十四年(1596)努爾哈赤立古埒山戰役被俘的烏拉部酋布佔泰為烏拉部部長。布佔泰為報恩,將妹將妹滹奈嫁努爾哈赤弟舒爾哈齊為妻;其後努爾哈赤又將舒爾哈齊女額實泰、娥恩哲許配布佔泰,兩部締結姻好。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布佔泰將其兄滿泰年僅12歲的女兒阿巴亥親自送到赫圖阿拉,嫁給了長她31歲的努爾哈赤。明萬曆三十六年(1608)努爾哈赤將女穆庫什嫁給布佔泰。在這期間,努爾哈赤四次與布佔泰聯姻,布佔泰卻仍是從骨子裡看不起努爾哈赤,先後七次背盟,但每次都被努爾哈赤擊敗。最後一次布佔泰甚至發展到“欲娶努爾哈赤所定葉赫卜寨之女,且以骲箭射其侄女娥恩哲”。終於烏拉部於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被努爾哈赤所滅。

在與烏拉部交往的20年裡,努爾哈赤雖然在軍事上佔盡優勢,但政治上的劣勢卻使他深受傷害。其實,在努爾哈赤崛起的過程中一直努力與明修好,乞封求賞,甚至“請赴朝鮮京城受職”。在努爾哈赤看來,靠自己能征善戰,很容易在部落間稱王爭長。然而武力征服有時難以服眾,軍事成果難以鞏固,難以長治久安。軍事強勢、政治弱勢制約努爾哈赤的發展壯大。獲得政治地位的最佳途徑之一便是具有受命於天的皇帝確立的身份。

二、身份渴求

身份認同是一個過程,是透過命名來進行的,認同的概念是有關自我的產物。認同特別強調對立面,也就是重要他者的認可。努爾哈赤意識到自己的政治地位來自於他人,特別是明朝的認同,所以便與明朝通好,乞封求賞,以取得政治地位。

努爾哈赤屢次送回被掠漢人及牛畜,斬殺了掠明夷酋克五十,獻其首級。明萬曆十七年(1589)“努爾哈赤自述祖、父殉國忠,身率三十二酋保塞,且鈐束建州、毛憐等衛,驗馬起貢,請升職……萬曆帝從其請,準與努爾哈赤都督僉事。”

明萬曆十八年(1590)始,努爾哈赤先後8次赴京朝貢。明萬曆二十年(1592),努爾哈赤嚮明廷進奏文四道,乞討金頂大帽、服色及龍虎將軍職銜。明萬曆二十三年(1596)如願以償,明廷以努爾哈赤“保塞有功”,“忠順學好,看邊效力”,加升龍虎將軍。龍虎將軍被女真酋長視為崇勳。據《明史·職官志》,龍虎將軍非官階,乃武職散階正二品。明廷以龍虎將軍籠絡女真、蒙古大酋。這是努爾哈赤能從明朝所討到的最高的封賞。努爾哈赤心猶未甘,於是轉向朝鮮求封。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努爾哈赤請赴朝鮮京城受職,朝鮮以其已受明朝龍虎將軍職為拒。

三、身份補償

所謂身份補償,就是在沒有改變身份的情況下,利用相鄰族群的優勢對自己身份的先天不足進行完善。對於努爾哈赤和皇太極來講,滿蒙聯姻便是重要的身份補償措施。

滿蒙聯姻始於明萬曆四十年(1612)。曾參與九部聯軍攻打建州的蒙古科爾沁部長明安,戰敗後與建州遣使通好。努爾哈赤聞其女博爾濟錦氏饒有丰姿,遣使往聘。明安遂拒別部之請,嫁女建州。努爾哈赤嫡裔與蒙古王公之聯姻從此代代不絕。明萬曆四十二年(1614),努爾哈赤次子代善娶蒙古內喀爾喀扎魯特部長鍾嫩女為妻,第五子莽古爾泰娶扎魯特部長內齊妹為妻,第八子皇太極娶蒙古科爾沁部長莽古思女博爾濟錦氏為妻。第十子德格類娶蒙古扎魯特部長額爾濟格(鍾嫩之弟)女為妻。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初,努爾哈赤娶蒙古科爾沁部長孔果兒女博爾濟錦氏為妻。天命二年(明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努爾哈赤以其弟舒爾哈齊第四女遜戴嫁給蒙古內喀爾喀部長恩格德爾。

天命六年(1621),蒙古內喀爾喀部臺吉古兒布什和莽果爾率所屬645戶並牲畜歸金國。努爾哈赤以女妻古兒布什為額駙,以族弟濟白裡女妻之,亦授總兵。

天命七年(1622)二月,蒙古兀魯特部長明安、諤勒哲依圖、索諾木等十七貝勒並喀爾喀等臺吉率所屬軍民3000餘戶並牲畜歸附。四月,努爾哈赤召集來歸察哈爾、喀爾喀諸貝勒,使之與金國諸貝勒通婚。努爾哈赤之親家為卓裡克圖之子鄂勒哲依圖、揣爾扎勒、噶爾瑪、索諾木、博唪;代善之親家為莽古勒額駙之父子,岱青之子巴音岱、綽爾吉、米賽、伊林沁、額布根、伊斯哈布;阿敏貝勒之親家為拜興之子青吉勒、青吉勒之子達賴;莽古爾泰貝勒之親家為額爾德尼達賴之子多爾濟及特陵。皇太極之親家為兀魯特七貝勒中已故龍貝勒正室之子明安及明安之三子昂昆、班第及多爾濟;德格類阿哥之親家為奇布塔爾;阿巴泰貝勒之親家為莽噶泰之子布當、袞濟、希爾胡納克、阿金;嶽託阿哥之親家為威徵之子布彥岱;濟爾哈朗之親家為臺吉巴拜;齋桑古阿哥之親家為古兒布什臺吉;多鐸阿哥之親家為布達之子恩額類。

四年間,努爾哈赤兩次娶蒙古女子。他的四個兒子在同一年內都娶了蒙古女子為妻。其後,金國公主下嫁蒙古。聯姻之初,雙雙各有所需。率先聯姻的科爾沁部與建州加強聯絡,意在對抗迅速崛起之蒙古察哈爾林丹汗。對於統一女真的努爾哈赤來說,勁敵葉赫未滅。金國憑藉聯姻科爾沁,壯大勢力,統一女真各部。

這種密集聯姻,沒有隨著女真的統一而減弱。“皇太極在位期間,是滿蒙聯姻發展的重要階段,僅同蒙古科爾沁部聯姻就有18次之多,他的五宮后妃全部來自蒙古博爾濟錦家族。”顯然,這種聯姻的密度頻率已遠遠超出傳統意義上的政治聯姻。這種聯姻除鞏固滿蒙聯盟外,還有一個結果便是愛新覺羅氏的後裔有了蒙古血統,成了故元后裔、皇天貴胄。這是努爾哈赤與蒙古聯姻的結果還是聯姻的目的?

蒙古人統治中原近百年,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建立並統治中國全境的大一統封建王朝,對於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具有強大的示範作用。努爾哈赤賜給部下的美號全來自蒙古語。明萬曆十五年(1587)賜額亦都“巴圖魯”美號。“巴圖魯”是蒙古語“勇士、勇敢”的意思。明萬曆二十一年(1593)嘉獎費揚古勇武,賜號“碩翁科羅巴圖魯”。明萬曆二十六年(1598)正月賜褚英“洪巴圖魯”,巴雅拉“卓禮克圖”。“卓禮克圖”也是蒙古語,“有志氣的”、“能幹的”意思。明萬曆三十五年(1607)三月,賜舒爾哈齊“達爾漢巴圖魯”、褚英“阿爾哈圖土們”、代善“古英巴圖魯”。“達爾漢巴圖魯”為蒙古人之雙重勇號,達爾漢在元代蒙古,只有對大汗本人或子孫有救命恩者得膺此號,且享有種種特權。至明代蒙古,於建立軍功之勇士,亦頒給此號。褚英原賜號“洪巴圖魯”,至是加贈“阿爾哈圖土們”,“阿爾哈”是蒙古語“謀略”的意思,“圖土們”有“萬、萬戶”的意思。

元亡後,中原的傳國玉璽仍在故元后裔手中,這也成了明朝統治者的一大憾事。對於努爾哈赤和皇太極來說,擁有蒙古血統和傳國玉璽,對於他們的政治身份是一非常關鍵的補償。擁有了它們,起兵反明,入主中原,才具有正統身份。

天聰九年(1635)八月初三,多爾袞、嶽託、薩哈廉、豪格等徵察哈爾國,獲得了歷代傳國玉璽。皇太極把得到傳國玉璽看成上天對其身份的認可。第二年,崇德元年(1636)四月十一日,皇太極率諸貝勒大臣祭告天地,去汗號稱帝,改國號大清。原來內外諸貝勒大臣多次勸皇太極改號稱帝,“皇太極託辭不允”。獲傳國玉璽之後,皇太極便同意稱帝。因此可以看出皇太極對名正言順和身份合法性的重視程度。

四、身份的自主構建

社會認知理論認為當弱勢社群成員感覺到所屬社群在聲望和權勢上都比不上其他社群時,為了維護自尊,會採用多種應對方法,其中包括模仿強勢社群以圖自強,辨認一些所屬社群比強勢社群優勝的地方,或離棄所屬社群,改為認同強勢社群。身份的自主構建主要體現在等級禮義制度的自身建設,透過這種等級制度,強化內部成員對自己統治的認可。面對大一統的明朝、面對封建制度運轉千餘年的中原,剛剛建國的金(大清)在政治建設上採取了對強勢對手的模仿。

1。 制禮儀去陋習

女真人建國初,等級觀念尚未發達,服飾雜亂無章,雖至下賤,亦有衣龍蟒之繡者。入遼東後,逐漸取仿漢族制度,頒定貝勒、官員服色。天命七年(1622)制定貝勒以下、備禦以上儀仗,以顯示身份。又定相見之禮。

天聰六年(1632),皇太極禁止亂倫婚娶。女真人的婚嫁習俗是:“嫁娶則不擇族類,父死而子妻其母(按,指後母)。”弟妻嫂,子妻後母一類陋習源遠流長,且婚姻不分輩分。後金遷居遼瀋地區後,透過與漢人、高麗人婚姻習俗的比較,皇太極意識到傳統婚姻習俗有悖倫理之處,深以為恥。“至是,皇太極命:凡娶繼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婦、侄婦,永行禁止。如寡婦有願撫孤守業者,仍加恩恤。有不安其室願改嫁者,許本家兄弟於異姓中擇其願嫁者嫁之。如同族嫁娶男女以奸論。又諭:漢人、高麗(朝鮮)人因曉道理,不娶族中婦女為妻。凡人既生為人,若娶族中婦女,與禽獸何異?我想及此,方立其法”。

2。 參漢酌金,完善制度

女真部落原採取議政制,就事論事,基本無章可循。建國後,隨著疆域擴大,事務繁雜,原來的管理體制已不適應形勢發展,因此,便參考明朝,建立管理體制。天命六年(1621)努爾哈赤命都堂阿敦、副將李永芳及漢人諸遊擊官曰:將明國所定諸項典章,俱繕文陳奏,以便去其不適,取其相宜。

後金是以家族統治為特色,八旗為政權基礎。八旗是政治、經濟、軍事合一的組織,是後金統治的基礎。努爾哈赤作為後金國最高統治者,擁有八旗的一切。八旗旗主由努爾哈赤的子侄擔任,即八和碩貝勒。他們之間互不統屬,只聽命於努爾哈赤。出兵征戰、勞役及其他支出由八旗分攤,戰爭所獲也分配到八旗。八旗的這種制度設計,往往會造成旗與國爭利,為了各旗自身利益而不顧大局。“天聰元年(1627)出兵朝鮮,大貝勒阿敏執意入居王京,濟爾哈朗、嶽託等貝勒則主張與朝鮮國王定盟撤軍。會議結果,七旗所議皆同,獨阿敏一旗固執己見,以至久議不決。”“天聰四年(1630),明軍欲復永平等四城,兵抵灤州,連攻三晝夜,城池危在旦夕。大貝勒阿敏以守城兵無本旗之人,竟安坐永平不發兵往救,結果四城盡失,傷亡慘重。皇太極因此訓斥道:若是其鑲藍旗,即便是戰得血肉之軀,堆得城池一般,也一定往救。”薩哈廉大膽抨擊八旗旗主分庭抗禮,即“我國雖一,而旗則分”之積弊,力主統一軍政職權,以專委任。在任期間,以明朝制度為藍本,多方取仿,使金國制度日益完善。

與此同時,漢官參將寧完我也請依明制改造金國制度,天聰五年(1631)初上疏請設六部,皇太極允准施行。天聰七年(1632)八月,奏請變通《大明會典》,曰:我國六部之名,原是照蠻子家立的,其部中當舉事宜,金官原來不知,漢官承政當看會典上事體。某一宗我國行得,某一宗我國且行不得,某一宗可增,某一宗可減,參漢酌金,用心籌思,就今日規模,立個金典出來。務使去因循之習,漸就中國之制,必如此,庶日後得了蠻子地方不至手忙腳亂。完我還建議翻譯“四書”、《武經》《資治通鑑》,開科取士延攬人才,均為皇太極允准施行。

崇德元年(1636)四月,皇太極稱帝后的兩個月內,法律制度更是密集出臺。當月,仿漢制,遣官以建太廟追尊列祖祭告山陵;頒詔大赦;定御前儀仗;分敘諸兄弟子侄、外藩蒙古諸貝勒軍工;封明降將孔有德、耿仲明和尚可喜為王;以皇太極欽定之律書,頒行外藩十五城。五月,諭福金(福晉)不得干政;定福金、格格、女婿名號;定元旦、萬壽節朝賀禮;定諸王諸臣頂戴品級、儀仗;改優免條例;仿明制,設都察院。

3。 尊孔重儒,樹立等級秩序

儒家認為國家的治亂,取決於等級秩序的穩定與否。“三綱五常”以維護宗法等級製為核心,長期以來一直是人們的道德規範,這種道德規範甚至已上升到法的高度,不遵綱常,不僅要受到道德譴責,甚至要受到“刑”的懲罰。“仁義禮智信”是人們的基本行為準則。儒家的德治,就是用道德去控制和評價社會成員的行為。儒家的“德治”主義就是主張以道德、儀式、規矩去感化教育人,使人知書達理。

努爾哈赤時期,就非常重視儒家思想,利用《論語》等儒家經典教育部下。天命十年(1625)四月二十三日,努爾哈赤設大宴聚諸貝勒並訓之曰:“‘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作亂者,未之有也。’吾後代子孫,當世守孝悌之道,不可違也。其為長上者,居恆當和恰其子弟,為子弟者,亦宜承順親愛,方可。至於上待下,下事上,務以真心實意愛敬之,慎勿懷虛假之念。”天聰二年(1629)皇太極命巴克什達海翻譯明朝古書,筆帖式剛林、蘇開、顧爾馬渾、託布戚四人副之。皇太極樂觀古來典籍,故分命文人,翻譯記注,欲以歷代帝王得失為鑑。天聰三年(1630),皇太極求書於朝鮮,以《春秋》《周易》《禮記》《通鑑》《史略》等書贈之。天聰四年(1631),皇太極令諸貝勒大臣之弟讀書。皇太極在與明朝的作戰中,一方面歡迎明將來降;另一方面,對於寧死不降、為明廷盡忠的將士也十分敬佩,並將他們的所作所為與“知書達理”聯絡起來。作為統治者,他更希望自己的臣民“忠君親上”。皇太極說:朕令諸貝勒大臣子弟讀書,所以使之習於學問,講明義理,忠君親上,實有賴焉。聞諸貝勒大臣,有溺愛子弟不令就學者。或謂我國雖不讀書,亦未嘗誤事。獨不思昔我兵之棄灤州,藉由永平駐守貝勒,失於救援,遂至永平、遵化、遷安等城相繼而棄,豈非未嘗學問、不明義理之故乎?今我兵圍明大淩河城,經四越月,人皆相食,尤以死守,雖援兵盡敗,淩河已降,而錦州、松山、杏山,猶不忍委棄而去者,豈非讀書明道理,為朝廷盡忠之故乎?遂規定:“凡子弟十五歲以下八歲以上者,俱令讀書”。

皇太極稱帝后,即於崇德元年(1636)八月初六,“遣內秘院大學士范文程祭至聖先師孔子,復以顏子、曾子、子思、孟子配享”。皇太極自從繼承汗位後,便開始武功與文治並舉,注重緩和民族矛盾,籠絡知識分子。天聰三年(1629)八月二十三日,皇太極諭:“自古國家,文武並用,以武戡禍亂,以文教佐太平。朕今欲振興文治,於生員中考取其文藝明通者,優獎之,以昭做人之典。諸貝勒府以下,及諸申、漢、蒙古家,所有生員俱令考校。各家主毋得阻撓。有考中者,仍以別丁償之。”逃過天命十年(1625)努爾哈赤殺戮的300餘名儒生參加了這次考試。天聰八年(1634)三月金國考取舉人。三月二十六日考試漢人生員,分別等第,一等16人,二等31人,三等181人。賞考試取中,一二三等生員銀兩有差。至是,由禮部考取通滿洲、蒙古、漢書文義者為舉人。取中滿洲習滿書者剛林、敦多惠;滿洲習漢書者查布海、恩格德;漢人習滿書者宜成格;漢人習漢書者齊國儒、朱燦然、羅繡錦、梁正大、雷興、馬國柱、金柱、王來用;蒙古習蒙古書者俄博特、石岱、蘇魯木,共36人,俱賜為舉人。崇德六年(1641),於滿洲蒙古漢人內考取舉人生員,賜新中式舉人滿洲鄂謨克圖、蒙古杜當、漢人崔光前等朝衣各一襲,一二三等生員緞布有差。

五、入關者的身份定位

經過努爾哈赤和皇太極的武功文治,滿洲地區的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滿漢文化逐漸融合,身份的構建基本完成。順治元年(1644)三月,李自成的大順軍攻克北京,明朝滅亡。四月,多爾袞奉命統率大軍,往定中原。作為原來的勁敵,明朝已不復存在,但這卻成了清軍入關的藉口。洪承疇建議此行目的為“掃除逆亂,期於滅賊”。清廷“四處張貼告示傳送檄文曉諭官民:義兵之來,為爾等復君父仇,非殺百姓也。今所誅者惟闖賊。官來歸者復其官,民來歸者復其業。師律素嚴,必不汝害”。這一身份的確立使清軍形象大變,抄掠之暴成了吊伐之仁,侵略者成了仁義之師。這一身份的確立給降清的前明官員、歸順計程車子百姓以合理的政治藉口;為崇禎帝發喪才合乎邏輯。清朝以為明朝皇帝發喪的名義埋葬了明朝。

為方便閱讀,已略去原文註釋

作者簡介:林士俊,男,哲學博士,畢業於中央民族大學,現為曲阜師範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研究方向:民族政治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