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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縱橫:日本德川幕府時代階級問題趣聞

歷史縱橫:日本德川幕府時代階級問題趣聞

封建日本秉持時刻軍事備戰的策略,因此

德川幕府

時代是典型的

4級社會結構

。最上層的是

大名

(日本封建時代的領主,即某些土地或莊園的領主,土地較多、較大的就是大名,簡稱大名)和他們的

武士

隨從。大名和武士階層以下的百姓按順序分為3階:

農民、工匠和商人

。而其他人則完全被排除在日本的等級制度之外,只能被分配一些令人不快或不乾淨的職責,例如鞣製皮革、屠宰動物以及處決罪犯。這群人被稱為“部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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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等級制度乍一看似乎十分僵化固化,每個階層幾乎沒有越級的可能性。但是,歷史上,它的實際運轉卻十分靈活,並且往往特別有趣。

以下就是日本封建時代的社會制度在實際生活中執行時產生的趣聞:

1。如果一位來自普通家庭的婦女與一名武士訂婚,那麼她很可能會被另一個武士家庭正式收養併成為家族的一份子。這樣就規避了政府頒佈的禁止平民百姓和武士通婚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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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當一匹馬、一頭牛或其他大型牲畜死亡時,它便自動成為當地流浪人員的財產,不管這個家畜是農民的私有財產,還是死在了大名的土地上。

3。從1600年到1868年的200多年來,整個日本的社會結構都是圍繞著武士這個軍事階層而發展的。在這段時間內,如果平時沒有戰爭的話,大多數武士就會擔任官僚職位。

4。武士階級的生活類似於社會保障的形式。他們有固定的津貼,但是如果生活費用增加的話,卻不會加薪。因此,一些武士家庭不得不轉而去生產諸如雨傘或牙籤之類的小商品來謀生,他們只能偷偷地把這些物品賣給小商販賺錢。

5。儘管武士階層有約束自己的特別法律,但是他們的大多數法律規則其實也同樣適用於剩下的下級平民階層。

6。送信時,武士和平民的郵寄地址標註不同。平民由他們居住在哪個政府行政區來確定,而武士則由他們服務的大名的統治領域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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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愛自殺或殉情而未能成功的平民將被視為罪犯,但是不會被處決。(不然,不就滿足了他們的願望了嗎?)因此,他們便從平民變成了“

非人

”。

8。流浪的人不一定生活就很艱辛。在日本歷史上,曾有一位名叫Danzaemon江戶地區(現在的東京地區)的

浪人

(日本幕府時代脫離籓籍,到處流浪的日本武士),他手持兩把武士劍,並享有與未成年的大名相同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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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為了保持武士與平民之間的階級穩定和區別,幕府曾進行了名為

“劍獵”

的官方突襲活動。家中持劍、匕首或者槍支的平民將被處死。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扼殺了農民起義的可能性。

10。除非平民需要被指派給大名提供特別的服務,否則平民不得擁有姓,只有名。

11。儘管流浪者階層往往與處理動物屍體、處決罪犯有關,但是他們大多數人實際上都是靠耕種為生的農民。他們做這種低賤的事務也只是額外的營生。但是,由於他們被法律明令排除,所以不能將他們與普通的農民放在同一個階級中考慮。

12。患有

漢森氏病

(也稱為

麻風病

)的人都居住在“非人”聚集區中。但是,每當農曆新年和仲夏節來臨前夕,他們就會進城到人們家門前表演monoyoshi (一種慶祝儀式)。然後,觀看錶演的人們會用食物或現金獎勵他們。這與西方萬聖節“要糖果”的傳統類似,如果人們給的報酬不夠,麻風病人就會搗亂或偷東西。

13。盲人只要一直待在家庭住宅中不出門,就可以繼續留在他們的階層中。如果他們非要出門工作,比如講故事、按摩或乞討的話,那麼他們就必須加入盲人行會,該行會是遊離於4級社會階層之外的一個自治團體。

14。歷史上,曾有一些被稱為gomune的人群,他們一邊流浪一邊表演者或者乞討,但這本來應該是流浪者的業務範圍。但是,不同的是,一旦gomune停止乞討並開始定居下來從事農業或手工業時,他們就重新獲得了平民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