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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酷刑,“五馬分屍”和“車裂”,究竟是不是一回事?

古代酷刑,“五馬分屍”和“車裂”,究竟是不是一回事?

很多人把“五馬分屍”和“車裂”混淆,尤其是受到通俗文學的影響,因為後者經常把二者等同。古代酷刑當中,“車裂”那是響噹噹的存在,至於“五馬分屍”則僥倖還算得上。為什麼說是僥倖呢?

這還要關聯到【洪秀全】,這位太平天國的頭頭,比較接地氣,把“五馬分屍”正式寫入刑律,這刑律史上開天闢地的第1回。不過,太平天國不是全國性政權,所以“五馬分屍”算酷刑很勉強。

簡單下一個結論,正兒八經地論酷刑,“五馬分屍”和“車裂”不是一回事。就大眾認知來說,“五馬分屍”和“車裂”很多時候就是一回事,甚至常常二者可以互為代替。

古代酷刑,“五馬分屍”和“車裂”,究竟是不是一回事?

我們先來看“五馬分屍”,被害人的頭、四肢分別綁在5匹馬身上,然後策馬飛馳,活生生撕裂為5部分。就是這麼簡單粗暴,有時候刑具會有變化,用5頭牛,5輛車等。

再來看看“車裂”,就很不一樣,至少5匹馬不行。何以如此?古代被判車裂的人,先是砍頭,再是撕裂,最多隻需4匹馬。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盡得(嫪)毐等……二十人皆梟首,車裂以徇。”

那麼,“五馬分屍”和“車裂”怎麼會等同起來?除了古籍裡“五車裂之”等用詞的過度解讀外,主要是受到通俗文學的影響,像《東周列國志》裡商鞅死於“五牛分屍”,事實上商鞅是死於“車裂”。可以說,“五牛分屍”是“五馬分屍”的近源,至於五牛被五馬代替的說法,現在已經不可考。

古代酷刑,“五馬分屍”和“車裂”,究竟是不是一回事?

無論是“五馬分屍”,還是“車裂”,讓人想到就有些毛骨悚然。二者存在很大一部分的相似性,而這一部分又相當殘忍,確實在很大程度上達到威懾的效果。

古人搞車裂的目的是“徇”,就是讓老百姓看到“壞人”的悲慘結局,上面提到“嫪毐滅族”為此,還有“商鞅滅族”也為此,《資治通鑑》裡寫商鞅結局,“殺之,車裂以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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