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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北宋年間的喬峰,真能想喝酒就喝酒?

生活在北宋年間的喬峰,真能想喝酒就喝酒?

作者|我方特邀作者竹映月江

《朝文社》(原《我們愛歷史》)為頭條號簽約群媒體

字數:2368,閱讀時間:6分鐘

一片肅殺之氣籠罩在聚賢莊上,莊裡的群雄手持利刃,正憤怒地注視著一位大漢。那大漢深陷重圍,卻徑自向莊主討來幾罈子酒,朗聲笑道:

“ 今日喬峰便和天下英雄喝此斷義酒,往日恩怨,從此一筆勾銷。”

說話的大漢名叫蕭峰,此時他即將面臨一場惡戰,卻依舊不改嗜酒如命的本色。而這一幕放在《天龍八部》裡來看,僅僅是蕭峰豪飲的一個“小場面”。愛喝酒的蕭峰還曾與段譽在酒樓豪飲數斤高粱酒,逼得段譽只能靠六脈神劍來作弊才能勉強不醉倒當場。

生活在北宋年間的喬峰,真能想喝酒就喝酒?

一次次任性暢飲,讓人恍惚間覺得蕭峰想要飲酒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然而,在真實的宋代,普通百姓們真的隨手就能買到美酒,無論何時何地都能體驗到說喝就喝的愉悅嗎?

01榷酤制度

如果宋朝的百姓們有發言機會,他們一定會感慨一句:

“ 酒業由國家壟斷經營,蕭峰怎麼能隨手買到酒?難道是靠他海外華僑的身份嗎?”

誠然,宋代對酒的生產和銷售管理十分嚴格,除京城外,全國各地都實行榷酤制度。

這種制度簡單來說就是美酒由國家統一釀造,再統一指定專門的售賣點銷售,老百姓想要買酒,只能去專賣點購買,很難像蕭峰一樣隨時隨地都能買到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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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北宋剛剛立國的時候,朝廷的精力還放在掃平四夷上面,對酒的管控稍顯寬鬆。當時的官府主要設立“麴院”壟斷制曲,百姓們從官方買了酒麴後,還是可以光明正大的釀酒出售的,因此南宋著名學者陳傅良在談到酒水管控時便曾表示:

“ 國初諸路未盡禁酒。”

到了宋太祖建隆二年,

北宋朝廷突然意識到酒業是個“大買賣”

。於是朝廷便在壟斷酒麴的基礎上,進一步嘗試壟斷酒的銷售渠道。宋太宗淳化五年,朝廷“詔徵天下酒榷”;宋真宗景德四年,朝廷又釋出詔令要求

“令計司將榷酤之法立為永式”

,榷酤制度就此正式登上了歷史舞臺。

在榷酤制度的干預下,民間開始大規模禁止釀製售賣酒,而官方則在全國各地廣設麴院與酒務

,用一個個國營釀酒廠,瘋狂攫取售酒的巨大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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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史料記載,北宋時僅東京開封府一處的麴院,每年的課額也就是酒稅便能達到40萬貫左右,而全國的酒稅在北宋初期便達到了185萬貫的驚人數字,這幾乎相當於北宋王朝所有貨幣收入的8。3%。

慶曆時代,宋與西夏間爆發戰爭,酒稅成了宋朝軍費的主要來源。

為了收取更多的酒稅,宋朝政府進一步加緊了對民間私自釀酒的打擊。全國所有制酒售酒的商家都必須拿到官府的授權並由官府發放憑證才能合法經營,

中持證制酒的酒廠被稱作“酒庫”,售酒的國營店被稱作“正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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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東京夢華錄》記載,那些沒有拿到釀酒權的民間小店,就只能成為“正店”的分銷商,稱為“腳店”。不過,哪怕是民間腳店,想要賣酒也需要得到官方的批准。若是成功得到授權,

店家就可以在店門口懸掛一種間色酒旗作為賣酒標誌,倘若拿不到授權,便只能冒著被打壓的風險,偷偷摸摸私下賣酒了。

不得不說,北宋政府在酒上面實行的官營專賣政策,確實給國家脆弱的財政打了一支強心針。宋夏戰爭時,北宋的酒稅收入一度高達1710萬貫,約佔稅收總額的38。9%。而據後世學者統計,整個宋代,酒稅在全國所有稅收中的佔比平均維持在25%-30%的水平區間,對國家經濟的拉動可謂是居功至偉。

02撲買制度

國營壟斷制酒售酒一本萬利,但帶來的問題也不少,

這其中最典型的當屬酒廠間缺乏競爭,常常偷工減料,導致釀造出來的酒“醞齊不良,酒多淡薄”,釀酒不合格的情況屢屢發生。

酒的品質不好,必然影響消費,進而拉垮國家稅收。一開始,宋朝政府還試圖用行政手段來調控,為此專門頒佈了一條命令,要求“諸州,軍酒務委監官親視兵匠,盡料醞釀,其有酸敗不任酤者,官吏悉均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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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說,誰釀出的酒不合格,負責的官員便要自掏腰包賠償。

然而,壟斷釀酒的利潤實在太大了,區區賠償根本剎不住官員們的貪腐風氣。宋朝政府無奈之下,

只得祭出“撲買制度”的大招,將此前完全由官方壟斷的酒生意,轉變成官監民營。

宋神宗熙寧五年,宋朝政府“遍賣天下酒場”。百姓們若是經濟條件允可,便可以自願透過給政府繳納一定費用的方式,取得一定時限、一定地域範圍內的收稅權。

值得一提的是,頗具市場經濟意識的宋朝人,

在撲買上還採用了前衛的“招標制”。

宋朝政府先將買家們召集起來,讓每個人寫下自己願意出的價錢,然後將這一資訊密封,等到拆封日,政府當眾拆看報價,出價最高的人就成為最終的中標者。

撲買制度的實行,讓宋代的酒稅收入提前有了穩定保障,而百姓們也終於進入了“酒”這片商品藍海中,完美實現了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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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民營力量進入酒業後,很快賺得盆滿缽滿,其他沒有中標的商家看到酒業有利可圖,紛紛增加了籌碼,致使中標金額屢創歷史新高。

激烈競爭下,商賈們忍不住明裡暗裡鼓勵人們增加酒的消費

。比如王安石變法時曾推出過一項“青苗費”,就是在青黃不接時官方貸款給百姓們,等來年糧食豐收了百姓們再還貸款。

這項政策本來是利民的好事,但商家們卻盯上了百姓手裡的救命錢。

每當百姓們領青苗費的時候,滿大街的商家都在店門口擺滿好酒,引誘百姓消費,一旦百姓進店買醉,青苗錢往往“十費其二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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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一場醉,救命的貸款就只剩下20%到30%了,這樣的消費明顯超出了百姓們的承受範圍。

然而,本應該作為監管方的北宋政府,卻出於稅收的利益,對百姓們飲酒持默許態度,無形中讓飲酒成了宋代的時尚潮流,就連軍隊中也酗酒成風

,相信蕭峰那無酒不歡的性子,放在宋朝來看一定特別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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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酒文化的推動下,宋朝政府雖然獲得了大筆稅收,

但釀酒也耗費了大量糧食,致使糧食危機愈發突出,同時宋代軍隊在酒精的腐蝕下,軍紀廢弛以及士兵身體羸弱的問題也進一步凸顯

,最終拖累著整個大宋王朝被打上“弱宋”的標籤,在史書裡留下了數不盡的遺憾。

參考資料:楊永兵《宋代買撲制度研究》、《東京夢華錄》、《資治通鑑長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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