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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適度的“懲罰”也是一種保護

李玫瑾:適度的“懲罰”也是一種保護

不久前收到一條手機資訊,提醒我交通違章了:在市郊一個十字路口闖紅燈,罰款200元,扣6分。

十年駕齡,首次違章。只怪自己在黃燈變紅燈的瞬間的一絲僥倖心理。

近年來,對交通違章的懲罰可謂越來越嚴厲,尤其是對酒駕、醉駕的查處力度有增無減,以身試法的的確少多了。

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說:“人的成長過程中,要形成一些東西,除了愛之外,還要有敬畏。

如果孩子違法了,懲罰實際上是一種保護,讓他知道怕,知道後悔,以後再也不敢了,真的讓他不敢了才是保護他。”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敬畏要遭災殃。

李玫瑾:適度的“懲罰”也是一種保護

懲罰也是一種保護

楚漢彭城之戰中,劉邦大敗而逃。眼看就要被追上的時刻,劉邦回頭朝帶兵的楚將丁公喊道:“你我都是英雄,何必苦苦相逼?”

丁公愣了一下,停止了追趕,劉邦趁機逃走了。

項羽兵敗自殺,劉邦當上了皇帝,當年放他一馬的丁公過來投奔劉邦,以為他會念舊恩,封個一官半職。

劉邦卻下令把丁公斬首。理由是他當初對楚王不忠,才使楚王最終失敗。這樣的人不能用,必須處死,讓天下人都不敢效尤。

為了鞏固統治而殺死救命恩人,劉邦這樣做,也是沒誰了。

三皇五帝之一的舜帝“懲一人而天下人知所勸戒”,是懲一儆百的始祖。

古人云:“慈不帶兵,義不掌財。”不懂得敲山震虎、殺雞駭猴的領導者很難服眾,工作中不免被動。

為什麼總會出現失信和碰瓷?為什麼網路詐騙屢禁不止?很多時候是因為懲罰力度不夠,沒有達到足夠的震懾力。

人有很多底線是不能觸碰的,而很多時候,這種觀念的形成,是靠懲罰來完成的。

李玫瑾:適度的“懲罰”也是一種保護

恩威並重 寬嚴相濟

臺灣作家林清玄對兩位老師印象最深刻。一位是和藹可親的王雨蒼老師,一位是極端嚴厲的鄭人貴老師。

王雨蒼老師曾經帶林清玄回家吃餃子,表揚他文章寫得好,並對他說:“我教書50年,我用我的生命向你擔保,你將來一定會成功!”

鄭人貴老師則非常冷酷,同學們背後叫他“死人面”。他曾經把包括林清玄在內的七名違紀的學生用木棍體罰,疼到刻骨銘心。

有人說,教育就是培養人的社會適應能力。

既要有文化,有特長,更應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能承受鮮花和掌聲,也經得起挫折和打擊的考驗。

林清玄認為,王老師的無限慈悲能把人從深谷里拉出來,鄭老師的嚴厲卻有把人逼到死角激起前衝的力量。

一味地懲罰訓斥難免令人窒息,一味地褒獎鼓勵則容易使人忘形。胡蘿蔔加大棒,才是管理的最高境界。

李玫瑾:適度的“懲罰”也是一種保護

懲之有尺 戒之有度

春秋時期,商鞅在秦國做宰相,制訂和執行法律極為嚴酷。他曾經親臨渭水處決犯人,河水都被鮮血染紅了。

擔任宰相的十年間,由於“苛政猛於虎”,商鞅遭到了很多人的怨恨,後來被追殺,屍體被車裂示眾,全家老少也全部被滅。

孔子曰:“過猶不及。” 做事超過了一定限度,效果往往適得其反。

三國時關羽兵敗被殺後,張飛悲痛欲絕,天天喝得酩酊大醉,肆意打罵手下的將士,還下達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張飛的手下範疆和張達知道完不成任務的結果是死路一條,乾脆先下手為強,趁張飛熟睡的時候把他殺死了。

一代梟雄,死得窩窩囊囊,都是因為情緒失控,懲罰無度。

俗話說“打蛇打七寸”,懲戒不但要有理有據,而且必須掌握分寸,過輕或過重都可能無法取得應有的效果。

李玫瑾:適度的“懲罰”也是一種保護

寫在最後

俗話說得好,“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沒有誰能保證一生不犯錯,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嚴於律己,反躬自省,正如神秀大師的偈語——“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

人生就是一場修行,勝不驕敗不餒,所有的過失和錯誤都應該坦然面對並承擔責任。

吃一塹,長一智。吸取教訓,積累經驗,不在一個地方一次次跌倒,才能實現步步登高。

無論懲戒還是被懲戒,註定都是人生的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