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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少女殺父弒母案件回顧:砍壞9把菜刀,庭審發現不是親生女兒

河南省鶴壁市18歲花季少女齊萍萍親手殺死雙親,殘忍將其分屍打包後,與屍塊同處一屋,若無其事在家上網。直到屍臭傳遍整個樓道,屋主挨家挨戶檢查時才意外撞破這起慘案。目前,該案審判工作已告一段落,被告人齊萍萍一審被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過,審判雖然結束,該案仍存有頗多爭議,比如迄今為止,兇手的真實作案動機仍撲朔迷離……

河南少女殺父弒母案件回顧:砍壞9把菜刀,庭審發現不是親生女兒

公寓樓傳出陣陣“惡臭”

河南鶴壁市索科大樓是一棟出租公寓,從2009年9月13日開始,公寓8樓就不時傳出一股令人作嘔的異味,租客們都議論紛紛。

直到9月15日,這股臭味非但不減,反而向其它樓層蔓延。租客實在受不了,就找來承租方莊某某,要求從8樓起挨家挨戶查詢臭味的源頭。

查到803房間時,眾人感覺不對勁,臭味好像就是從這間屋傳出來的,莊某某透過窗戶發現屋內疑似有血跡,感覺這家租戶出事了。眾人趕緊撞門進去,被屋內的情景嚇得寒毛直豎。

房間內血跡斑斑,沒有見著房客齊運喜夫婦,只有一名女生,頭髮蓬鬆,坐在一旁上網。女生的上身沒穿衣服,下身只穿了一天內褲,裹著一張同樣血跡斑斑的被子。

租客們猜測,這間房的租客齊運喜夫婦可能已經遇害,他們這幾天聞到的臭味應該是屍體發出的屍臭。不過由於害怕,眾人也不敢進屋去找。

直到警方到現場搜出一袋一袋被分煮過的屍塊(共計40多袋)。證實了租客們的猜想。

河南少女殺父弒母案件回顧:砍壞9把菜刀,庭審發現不是親生女兒

女生殺父弒母淡定分屍

警方當場將這名少女逮捕,經證實,她名叫齊萍萍,是兩名死者的女兒,審訊期間,齊萍萍對殺害父母並殘忍分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其交代,案發時間是2009年9月11日晚上,起先並沒有想過殺掉父母。可是,當晚父母又吵起來了,再次提到離婚。齊萍萍上前勸阻未果,遂動了殺機。

殺害父母后,齊萍萍把父母的屍體拖至洗手間,但碎屍並不順利,家裡的幾把菜刀都被砍鈍了,弄了一晚上,也只碎了一小部分。她於是又到附近超市購買了幾把大的刀具。

碎屍完成後,她把那些屍塊分裝在塑膠袋內,然後若無其事的在家裡上網,晚上就睡在屋裡。

當臭味傳遍整個公寓樓時,租客們都忍受不了,齊萍萍卻依然住在那個屋裡。直到房門被撞開那一刻,她依然若無其事的坐在一旁上網。

據瞭解,齊萍萍是一名在校大學生,經學校老師和同學們證實,她平常非常乖巧,待人接物受人稱讚。很難想象,一個18歲的乖巧懂事的大一女生,殺害父母后竟然還如此淡定。

河南少女殺父弒母案件回顧:砍壞9把菜刀,庭審發現不是親生女兒

審判:被告人當庭推翻供述!

2010年5月31日下午,齊萍萍殺害父母並碎屍一案,在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被告人此前口供,檢方指出,被告人齊萍萍於2009年9月11日晚,見父母發生爭吵,勸阻無果後行兇,並殘忍對父母進行碎屍,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不過,齊萍萍當庭更變口供,稱此前供述“無法忍受父母爭吵遂痛下殺手”是因為自己一心求死,以為說得嚴重一點,就會被判處死刑。現在自己又燃起了對未來生活的希望,決定說出事實真相。

齊萍萍表示,案發當天,父親母親並沒有爭吵,殺他們是因為他們想自殺,不忍看他們再受痛苦。

其稱,父親從2007年患上腦血栓,後來也不能工作了,母親沒有工作,家庭的經濟條件每況愈下。

2008年,父親再次生了重病,打那以後父親就經常覺得自己是個廢人,萌生了輕生的想法。母親患有嚴重的抑鬱症,在她眼裡,父親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既然父親想輕生,母親也不想活了。

她表示,2009年9月,父親讓她去買了安眠藥,父母於11日晚間服下十餘片安眠藥後,不久後開始嘔吐、痙攣。為了減輕他們的痛苦,所以她才行兇殺人。

他說“當一個人對生活絕望時,死是一種解脫。”自己這麼做是為了幫他們,不忍看他們再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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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庭審時,被告人首次得知非被害人親生

上次庭審後,齊萍萍的小姨、舅舅和大伯都來了,並與她進行了簡短的談話。見到親人後,齊萍萍情緒失控,嚎啕大哭,“小姨,我錯了,我不想死……”。

再次庭審時,齊萍萍的小姨證實,由於其姐姐不能生育,當初她把一個同事的女兒領回,交給姐姐姐夫撫養,當時這個女孩才剛出生3天,她就是齊萍萍。這也是齊萍萍首次得知自己不是父母親生。

庭審期間,她不斷懺悔,表示自己的良心每天都會受到譴責,只要閉上眼睛,腦海裡就全是父母,總是被噩夢驚醒。

法官問:為什麼殺害父母?她說:當一個人絕望的時候,死其實是一種解脫;法官又問:得知不是被害人親生後,你有什麼想法?“對不起!”齊萍萍小聲回答;法官問:那如果是親生的呢?“更對不起……”

法官問:你的供述以哪一次為準?

齊萍萍:以法庭上交代的為準。

法官問:你現在確定不想死?

齊萍萍:是的。

法官問:你認為法院一定會判你死刑嗎?

齊萍萍:會。

最後,齊萍萍表示:現在判我什麼罪都能接受,因為我是罪有應得,假如還有重新做人的機會,我會安分守己,不做任何傷天害理的事。

與此同時,經專業機構鑑定,被告人齊萍萍沒有患精神類疾病,屬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此外,被害人的親屬這次庭審也到場庭審,並向該庭遞交了一份“諒解書”,希望法庭能從輕判處,不要判處齊萍萍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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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宣判

該庭的最後爭議,還是圍繞齊萍萍的殺人動機。其行兇動機究竟是因為父母吵架還是成全備受折磨的父母,時至今日仍然還是個謎。

圍繞著兩份供述,檢方與辯方律師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根據供述,檢方指出,齊萍萍殺害母親時,其父親已經勸她自首。但是,由於其父親生病,四肢無力,無法進行制止,所以後來也被她所殺。

辯方律師指出,其父親在長達半個小時的時間沒有呼救,恰恰證明被告人齊萍萍所說的“其父母事先服用安眠藥”的說法有可能成立。由於其父親處於昏迷狀態才沒有呼救。齊萍萍的殺人動機並不惡劣,目的是為了解除被害人的痛苦。

檢方隨後指出,根據相關證據顯示,被害人的體內未檢測出安眠藥成分,機械性窒息性死亡的可能性較大。

檢方指控,方萍萍殺父弒母一案中,被告人具有殺害兩名受害人的主觀意圖,涉嫌故意殺人。另外,被告人當庭改變的供詞不符合常理,沒有證據支援,應當不予採信。

該庭於2010年12月27日作最後宣判,被告人齊萍萍犯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過,齊萍萍的作案動機究竟是何?該庭的爭論也沒有結果,故未採納第二次供述。考慮到受害人家屬出具了“諒解書”,故從輕判處。

結語:

因父母離婚糾紛殺人也好,替父母減輕痛苦殺人也好。齊萍萍的做法,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因為,任何人都沒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縱使好意,也是犯罪。況且齊萍萍不僅殺害父母,還進行了殘忍的碎屍,整個性質變得非常惡劣。如今,她的下半輩子只能在監獄裡度過,也算是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