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廢除與列強的不平等條約,從北洋政府到南京國民政府的艱苦努力!

新政權一上臺就與舊秩序徹底決裂,廢除雙邊或多邊舊約,是不會得到國際社會承認的,尤其是這些條約還屬於有利於國外列強的“不平等條約”,相當於從人家碗裡奪食,人家肯定不幹。

得不到國際承認,或者說根本不圖你國際承認的那都是暴力上臺的極端宗教主義或民族主義政權,比如太平天國之類,人家就樂意關起門來裝神弄鬼,開啟國門,陽光進來,這套耶穌老大我老二的塵蟎把戲就玩不下去了。

民國政府與清政府的交接基本算是和平演變,亞洲第一個共和國得來不易,值得珍惜,需要與世界各國搞好關係,而不是像義和團那樣去爭強鬥狠、逞匹夫之勇。所以才有眾所周知的辛丑賠款一賠幾十年,從北洋政府賠到南京國民政府“打掉牙齒和血吞”的無奈現實。

所謂的列強與清政府簽訂的系列不平等條約,北洋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有沒有爭取過廢除?當然有!

豈止這兩個政權,汪偽政府也爭取併成功廢除過,爭取廣大的民意支援,是每一個政權都要做的文章。

今天我們來看這些不平等條約,為什麼覺得它們不平等,主要還是涉及到“賠錢”、“割地”、“喪權”三種主要形式。

“賠錢”

“賠錢”的主要是指前文所述的“辛丑條約”,從1909年,美國開始庚款返還,並帶動了系列國家加入這項行動。

廢除與列強的不平等條約,從北洋政府到南京國民政府的艱苦努力!

北洋執政期間,由於一戰站隊正確,戰後停止向戰敗國德、奧賠付,俄國革命後,蘇俄在1920年宣佈放棄,未嘗不算作是北洋政府的一種廢約努力。

國民政府執政期間的全面抗戰爆發後不久,1937年9月,國民政府宣佈停止賠付對日庚款。1938年,向美英等國的賠付也宣告停止。珍珠港事件爆發的第二天,中國政府向德日意三國宣戰,並宣佈廢止涉及中日、中德、中意關係的所有條約。

1943年至1946年間, 中國與美、英、荷、比、法等國才協商正式廢除了《辛丑條約》。

“割地”

民國時期真正收回的大塊割地只有臺灣,這是由國民政府於抗戰勝利後接收的,建立在東北的偽滿洲國,民國政府一直不予承認,雖然回收,但不算“割地”。

廢除與列強的不平等條約,從北洋政府到南京國民政府的艱苦努力!

北洋政府時期,在一戰期間曾經與德國達成收回青島的密議,惜被日本橫插一刀,直到1922年,才成功從日本人手中收回青島主權。

1919年,北洋政府與英國談判,想收回威海衛,英國雖然同意,但要求追加“特殊利益”條款,被北約政府拒絕,直到1930年,國民政府才完成接力棒,正式回收威海衛。

存在於各個城市的租界,北洋政府執政期間,收回了德國、奧匈帝國在天津等地的租界,1924年,蘇俄也把前俄國租界奉還北洋政府。

香港問題,北洋政府也與英國展開多輪次交鋒,可惜因為威海衛的回收談判不力,影響了香港問題談判,導致最後功敗垂成。

國民政府成立第三年,就與英國展開香港迴歸的談判,1942年,雙方再度開始談判,英國看到國民政府態度強硬,便丟擲“戰後再議”的論調,予以拖延。日本無條件投降後,蔣介石派張發奎前往香港受降,試圖造成既定事實,被英軍搶先一步,後來忙於更緊迫的內部戰事,收回香港一事擱淺。

廢除與列強的不平等條約,從北洋政府到南京國民政府的艱苦努力!

在回收租界的行動中,國民政府做得比較乾淨利落,還在北伐途中,國民政府就從英國人手中強行回收了漢口、九江和鎮江租界。

比利時的天津租界的回收比較有戲劇性,本來人家是跟北洋政府談判交回租界,談著談著北洋政府下了臺,最後簽約回收的卻是國民政府。

抗戰爆發後,國民政府和汪偽政府為了搶佔道德高地,也開始收回租界的競賽,這一階段也是中國收回租界的高潮期。英美等盟國配合國民政府上交租界,但很可惜上交的這些租界很多位於日偽統治地區,而日本也大費血本,配合汪偽政府,宣佈先把日本租界全部交還。汪偽政府在日本的配合下,也全部回收了法租界、義大利租界,天津的義大利租界還不情願,汪偽政府幹脆高調強行收回。

汪偽政府還事實收回了“敵對”的英租界和公共租界,但不被盟國承認,抗戰之後國民政府才與這些國家正式簽約收回,完成了回收在華全部租界的法律程式。

“喪權”

所喪之權主要體現為領事裁判權,也就是司法權,此外還有關稅自主權、海事主權、郵權等。

關稅自主權,1928年,國民政府與美國先簽訂了關稅條約,之後的兩年間,與列強各國基本簽訂完畢,1933年,正式收回關稅自主權。

領事裁判權方面,1921年,北洋政府在華盛頓會議上提出了回收的請求,各國原則上答應,但提出中國司法必須進行改革,與國際接軌,北洋政府也做出了很大努力,於1926年,廢除了上海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廨制度,改組為北洋政府下屬的地方法院。

1931年,國民政府廢除了上海法租界的會審公廨制度,改組為地方法院。隨著抗戰之後天津租界的收回,在全國範圍內才得以全部廢除。

廢除與列強的不平等條約,從北洋政府到南京國民政府的艱苦努力!

郵權,1907年,清政府成立了郵傳部,開始收回郵政主權的行動,1917年,趁著與德奧宣戰,北洋政府藉機釋出郵件檢查令,宣佈對無論哪國的郵件都有最終檢查權。可視為一次根本性的主權收回行動。

海事主權,同樣是在1907年,利用宣戰的時機,北洋政府頒佈《捕獲審檢庭條例》,成立中央和地方兩級審檢庭,相當於現代的海事法院,同時頒佈《海上捕獲條例》,這是中國海事主權乃至中國法制史上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劃時代事件。

綜上所述,由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執政的這三十幾年中,列強加在清政府身上的“不平等條約”大山基本全部被搬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