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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的“三不殺”及豐功偉績,後無來者。

秦始皇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皇帝,他治國理政的思想實踐,以及豐功偉績,對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然而,大秦帝國卻國祚短促,二世而亡,其歷史教訓十分深刻。受諸多因素,尤其是漢史家治史為證明本朝執政的合法性和“凡封建帝王皆為賊”的意圖倫理影響,對秦始皇和大秦帝國的分析評價,多不夠深刻和公允。司馬遷在《史記》中寫道:“秦取天下多暴,然世異變,成功大。傳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變相類,議卑而易行也。學者牽於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悲夫!”司馬遷對秦帝國和秦始皇給予了較高評價,並以譏諷的口吻批評了淺薄的學者。可惜,二千多年過去了,司馬遷所批評的“耳食”者仍大有人在。

秦始皇的“三不殺”及豐功偉績,後無來者。

秦始皇在一些史書中常以暴君的形象出現,但透過理性分析,秦始皇並非如此。從秦始皇“三不殺”中可見一斑。

秦始皇不殺文武大臣。翻閱秦史,秦始皇時期的尉繚、李斯、王綰、槐狀等有經天緯地之才的客卿,以及蒙驁、蒙武、蒙恬和王翦、王賁、王離祖孫三代等良將,都為秦國統一天下和治理國家做出了卓越貢獻。但秦始皇沒有犯古代多數開國皇帝大肆殺戮功臣的通病,從史籍中也見不到秦始皇殺功臣的記載。秦始皇對待一切服務於秦國的文臣武將,以及一些有過錯或地位低的能人,都能夠包容和尊重。

秦始皇不殺貴族。秦始皇滅六國,對其王族和貴族並沒有大開殺戒,斬草除根,只是剝奪了他們的封地特權,使其成為帝國治下的普通編戶齊民。秦統一天下後,對原六國王族和貴族的防範,也僅僅是遷徙六國王族和貴族,或到偏遠之地,或到關中咸陽附近而已,真是網漏吞舟之魚。毋庸諱言,秦二世而亡,與秦始皇對原六國王族和貴族過於仁慈與寬容有直接關係。中國封建歷史上,有幾個開國皇帝沒有殺戮和殘害敵國王族和貴族的?

秦始皇不殺俘虜。秦國在很長一個時期,把戰俘當作奴隸使用,更有甚者,在長平之戰白起坑殺40萬趙卒。即使被稱為義軍首領的項羽也很殘暴,屠殺降卒的行徑,令人髮指。韓信在評論項羽必敗時說:“項王所過,無不殘滅者,天下多怨,百姓不親附,特懾於威強耳。名雖為霸,實失天下心。” 項羽是一個兇狠殘暴而又心胸狹小的人。他在攻城略地時,常常燒殺,如“阬襄城”“屠咸陽”“燒夷齊城郭室屋”,曾把齊都臨淄至北海廣大地區的生靈、房屋燒殺殆盡。又屢屢坑殺降卒,如“阬秦卒二十餘萬新安城南”,“皆阬田榮降卒”。司馬遷也認為“項氏之所阬殺人,以千萬數。”還派人擊殺義帝於江南。然而,史書卻沒有關於秦始皇坑殺俘虜的記載。秦始皇對待俘虜比較文明,不肆殺戮,只是將他們作為罪徒服勞役,這與大肆屠殺降兵降將者,如白起、項羽之流,有著天壤之別。

秦始皇的“三不殺”及豐功偉績,後無來者。

有人可能要說:秦始皇殺文人,主要依據是“焚書坑儒”。其實不然。有人說,我們現在所讀的《史記·秦始皇本紀》,是東漢明帝以後的版本,經過東漢的儒生和正統史家們的新增和篡改,已經不是司馬遷當年寫的樣子。不明白這一點,不但讀不懂書,也永遠讀不懂秦始皇。

秦始皇坑方士,本來是方士們編造的假故事,編造的時間在西漢初年,被司馬遷寫進了《史記》。到了東漢初年,儒家的經師們將焚書改造成了焚經書,將坑方士改造成了坑儒生,而且私下裡做了手腳,將《史記》的相關記載按照自己的意圖作了相應的修改。

從此以後,坑儒的謊言變成歷史,焚書坑儒這個真假參半的合成詞,變成一種文化符號。這個文化符號,借譴責專制暴君、譴責文化暴行之名,將儒家經典抬舉為聖經,將儒生抬舉為殉教的聖徒。因為這個文化符號,秦始皇背了兩千年的黑鍋。

秦始皇的“三不殺”及豐功偉績,後無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