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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殺害140000荷蘭人的蓋世太保被判死刑

1967年2月24日,在西德慕尼黑的審判法庭上,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站在被告席上被判處死刑。

「歷史上的今天」殺害140000荷蘭人的蓋世太保被判死刑

這三人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在荷蘭的秘密警察,曾間接參與毒殺140000荷蘭人。

「歷史上的今天」殺害140000荷蘭人的蓋世太保被判死刑

被他們用毒氣毒死的人中包括猶太小女孩安妮-弗蘭克。安妮·弗蘭克(Anne Frank),是二戰猶太人大屠殺中最著名的受害者之一。在1999年入選《時代雜誌》“20世紀全世界最具影響力的100個人”。安妮用日記本記錄下了從1942年6月12日到1944年8月1日的《安妮日記》,成為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德國滅絕猶太人的著名見證。被評為二十世紀最有影響的100本書之一。

「歷史上的今天」殺害140000荷蘭人的蓋世太保被判死刑

納粹德國的警察系統,該機構並非獨立的司法執法部門,幾乎完全被黨衛隊所掌控,成為黨衛隊控制下鎮壓反納粹勢力、鞏固國內及佔領區統治的工具。

「歷史上的今天」殺害140000荷蘭人的蓋世太保被判死刑

1933年,希姆萊擔任了慕尼黑警察局局長,後升任普魯士警察總監、德國警察總監的高位。1936年,希姆萊將警察系統進行了具體的劃分,將安全警察、秘密警察、刑事警察全部正式納入黨衛隊的管轄範圍,由黨衛隊副總指揮海德里希出任安全警察總監,除安全警察之外的警察系統為秩序警察。

1939年帝國保安總局成立,海德里希任局長,安全警察順理成章合併到保安總局,其第三處職責是負責國內安全的安全警察、第四處是秘密警察,被稱為蓋世太保、第五處為刑事警察。此時的安全警察系統與黨衛隊已經完全合體了,逮捕、審訊、關押、處決任何人均不受法律約束,成為高高在上、為所欲為、將法律置之腳下的獨立王國。在二戰爆發後的德佔區,蓋世太保更是讓人談虎色變、深惡痛絕的劊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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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44年,納粹德國警察總數達到57萬人,其中有25萬人部署在國外,甚至已經形成了一支軍事化的武裝力量,在被佔領區有不少的警察部隊參與治安、監管、種族屠殺等勾當。納粹透過蓋世太保來實現對德國及被佔領國家的控制,發展成為無所不在、無所不為的統治機構。

「歷史上的今天」殺害140000荷蘭人的蓋世太保被判死刑

蓋世太保是德語“國家秘密警察”(Geheime Staats Polizei)的縮寫Gestapo的音譯。它在成立之初是一個秘密警察組織,後加入大量黨衛隊人員,一起實施“最終解決方案”,屠殺無辜,令人髮指。

本篇文章沒有過多介紹安妮·弗蘭克。關注我,後續帶你回顧她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