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選“前郭縣婦聯”關注我喲
點選…按鈕分享至朋友圈
1
無乘坐位置和防護設施
由於農用車在設計和製造過程中,沒有考慮車廂載人的問題,也沒有設定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坐位置和防護設施,易發生乘客與車體碰撞,致乘客受傷的事故。
2
車輛磨損大,車況不良
農用車常年穿梭于田間地頭,車輛磨損大,車況不良,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3
車輛機械老化,缺乏保養
大多數農用車屬未按時年檢或已到報廢年限的車輛,這些車輛機械老化,缺乏保養,極易發生機械故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農用車、貨車、拖拉機等車輛不是載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對乘坐人員的安全保護措施。只能用來從事農業生產活動。我國法律也有明確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
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定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五條規定:
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是不得用於載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
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
平安出行是大家共同的願望
請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農用車貨車車廂禁止載人
希望駕駛員提高安全意識
杜絕此類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