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擴散!明天起,上猶全縣嚴查....

關於集中開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動的公告

廣大居民:

為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有效解決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和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縣消委會決定集中開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行動時間:

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9日

二、治理物件:

全縣各社群、住宅小區

三、工作內容: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消防車通道違法停放車輛,違章搭建構築物或者設定攤位,違法設定鐵樁、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線等固定障礙物。違者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對單位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處罰;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採取強制拆除、清除、拖離等代履行措施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二)在消防車通道上停放機動車輛的,由縣公安交管大隊依法予以處罰或拖離,罰單記錄進入車輛違章系統;在消防車通道上違規佔道經營,不聽勸阻的,由縣城管局及時依法處理;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的,或者多次違法停車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和個人,由消防救援大隊將其納入消防安全失信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和個人誠信記錄,推送至江西省信用資訊共享平臺,並依法依規透過電視、廣播、報刊或網路等媒體予以曝光。

(三)嚴禁在住宅小區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腳踏車或者為電動腳踏車充電,禁止飛線充電和電動腳踏車進入樓道、電梯。違者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並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特此公告。

上猶縣消防安全委員會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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