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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嶼:舉報酒醉駕違法最高獎勵1000元

臺海網12月2日訊 據莆田網報道 即日起,秀嶼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在全區試點開展酒醉駕有獎舉報制度。經查證屬實的,最高獎勵1000元。

群眾在秀嶼區內發現醉駕、酒駕違法行為,可透過直接撥打5893122電話、到公安交警部門現場舉報,民警將立即前往查處。成功查獲後,便可獲得獎勵。

舉報線索要求:對酒後駕駛的違法行為,在舉報時應明確具體地點、時間、行為人(或車輛)情況,記錄機動車車型、顏色、車牌號、行駛方向等資訊。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舉報,不得故意虛構事實或者惡意舉報。對借舉報之名騙取獎勵、敲詐被舉報人,或影響公安交警部門公正執法的,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不得采取違法行為或危險方法抓拍收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證據;舉報人在收集固定證據過程中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傷害或其它損失的,由舉報人自行承擔或者依法解決。

舉報獎勵標準:交警部門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成功查獲的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數值大於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給予獎勵500元;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數值大於等於80毫克/100毫升)給予獎勵1000元。

交警部門將及時受理、調查核實舉報線索;並對舉報人身份、舉報內容嚴格保密。對多人舉報的同一違法行為,按舉報登記時間順序,獎勵最先舉報人,不實行多頭獎勵。(湄洲日報記者 吳偉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