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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女護士後續:副院長欲賠32萬私了,其母發聲:就算要飯也要討回公道

導讀

當一個人喪失了尊嚴甚至是生命之後,就算得到了沾染良心和鮮血的東西又有何意義?

作者:亦一

本文由醫脈通編輯撰寫,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前天,醫脈通推出的一篇文章《 震驚!一護士在副院長家樓頂死亡:副院長已婚,護士曾為其墮胎 》受到讀者的廣泛關注。

當大家在惋惜感慨、激烈討論的同時,很多讀者表示都在蹲一個後續:

副院長會被如何處置?女護士自殺後會被如何善後?

針對此問題,最新進展來了,我們一起來看看——

副院長欲賠32萬私了,護士母親發聲痛斥

據媒體報道,11月15日,發生女護士在副院長家樓頂死亡事件。16日,縣衛健委通報,涉事副院長已被免職,且郎溪縣紀檢委已介入調查。17日,女護士父親稱,

對方律師提出賠償32萬,但要求他們不再對外發聲。目前,夫妻倆已拒絕賠償,只希望討回公道。

針對此事,該護士的母親在接受採訪時悲痛發聲:女兒墮胎後,才知道她和副院長陳某的關係。女兒稱陳某一直糾纏她,還用工作、名譽威脅。家人認為,陳某應對女兒的死負責,

就算要飯也想為女兒討回公道。

死亡女護士後續:副院長欲賠32萬私了,其母發聲:就算要飯也要討回公道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當前涉事副院長得到的懲罰是被免職,被調查,而這一切是發生在護士鄧某死後的一個多月(鄧某於10月14日死於副院長樓頂)。而鄧某家屬依舊是在維權的路上苦苦掙扎……

就目前而言,這樣的一個處理方式顯然是不得人心的。

據《刑法》第236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家屬控訴屬實,副院長陳某明顯觸犯強姦罪,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再回到這個1994年出生的護士鄧某身上,原本是大好的年紀,卻因為2019年10月份的某一個夜晚,毀於一旦。可原本她也可以做一個獨自美麗的女孩、可以收穫甜蜜的愛情、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愛情結晶……

可惜,現在沒有機會了!

事情發生後,小編也是忍不住的思考,為何護士鄧某可以如此的“奮不顧身”——不管是之前的感情投入上還是之後的一心赴死上,其做法都是令人震驚的。後來隨著事件的深入剖析,似乎找到了一些答案。(小編就自己觀點分享一下,若有不妥,歡迎評論區指點)

傻孩子,你以為的真愛,不過是場PUA

從目前曝光的資訊來看,

這段愛恨情仇更像是場PUA。

最近幾年,PUA這個詞開始為人所熟知。PUA原本是一種搭訕的技巧,但在不斷的變異之後,開始慢慢變成了一種邪惡的情感操縱。在感情上,一旦被PUA,後果不堪設想。

迴歸到這件事,看著確實像一場徹頭徹尾的情感PUA。

此前,在疑似護士鄧某父親在微博上,他是這樣控訴的——2019年,副院長陳某某去參加一個會議,帶女兒一起去遊玩吃飯。席間,女兒被多人灌醉,然後被副院長帶回房間強暴。後來副院長為了掩蓋罪行,把強姦轉化為戀情,說自己和妻子關係不好,會離婚娶她。

死亡女護士後續:副院長欲賠32萬私了,其母發聲:就算要飯也要討回公道

疑似護士父親微博截圖

死亡女護士後續:副院長欲賠32萬私了,其母發聲:就算要飯也要討回公道

疑似副院長陳某照片 圖源:見水印

於是在陳某的洗腦下,她成為他的情人。

得手之後,鄧某先後為陳某墮胎兩次,而陳某卻對此不以為然,心情好的時候就對她甜言蜜語,心情不好,則對她大打出手。

2020年9月29日,鄧某向醫生表述,自己情緒低落近10個月,“去年10月談戀愛,流產,感覺上當受騙,被語言攻擊”。醫生記錄說,病人情緒低落、哭泣,不願與人交流,反覆都是男友對其不好的事情,沒有精力,不想上班……最後,

醫生診斷其為抑鬱狀態。

死亡女護士後續:副院長欲賠32萬私了,其母發聲:就算要飯也要討回公道

圖源:見水印

最後從鄧某生前曝光的遺書中可以得知她的煎熬與折磨,她寫道:從打胎那一段時間裡,他無數次的欺騙我。我總以為每個人都會有良知的。在這段時間內,他罵過我、欺騙我,讓我的病情不斷在惡化。我多想時光倒流,不相識於他。他的承諾如同兒戲,而我傻子般的還相信。

我太愛他了,也太恨他了。

死亡女護士後續:副院長欲賠32萬私了,其母發聲:就算要飯也要討回公道

圖源:見水印

另外,從疑似死者朋友的匿名回答也能看出鄧某死前的矛盾與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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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見水印

看到這裡,不禁懷疑,這不就是典型的PUA手段嗎?首先吸引你、征服你,然後控制你、摧毀你,最後在一步步“收網”中,讓你窒息、投降。

或許這件事最錯的就是護士動了真感情,陷入這段沒有結局的感情裡無法自拔,最終走上絕路。倘若她真的是圖點什麼,那倒也不會以性命做賭注。

再看事件本身,護士以為是真愛降臨,卻沒想到是別人早有準備的情感騙局。只不過他沒有料到的是,這一次事情鬧大了,無法用錢解決,且一發不可收拾。

因此此事可悲、可嘆!

而作為局外人,這樣的事情應該值得我們反思與警醒。

不要為了見不得光的苟且,自我消耗

從一開始的被強暴,到誘姦,到依戀,涉世未深的鄧某自以為受到了“副院長”的青睞與照顧,久而久之誤以為是愛情。可對於陳某來說,她不過是一個玩物,是一個能夠證明他自身權力的一種工具而已。

因此這看似是一個護士和副院長之間的糾葛,其實是權力階級下的必然產物,並且它並非任何一個圈子的特定產物,而是一種社會共性。

比如在學校,在公司,這樣的事情已屢見不鮮。

因此,我們要牢記:

守好初心,不要為了見不得光的苟且,自我消耗,這樣真的很不值得。

就像姚笛,當年也可堪稱“流量擔當”,前途大好。可是在插足文章和馬伊俐的婚姻之後,成了眾矢之的,遭萬人唾罵。後來,人氣急劇下滑,事業頻頻受阻,整個人也基本上在娛樂圈銷聲匿跡。現如今,偶爾出現在新聞裡,仍然摘不掉“小三”的標籤,這何嘗不是一種典型的為了見不得光的苟且,自我消耗、自斷後路。

再聯絡到醫院,說實話,又有什麼東西值得我們為此放棄自己的自尊、人格去“買賣”、去“交易”、去“苟且”?仔細想來,好像確實沒有什麼東西值得我們付出“奮不顧身”的代價。畢竟當一個人喪失了尊嚴甚至是生命之後,就算得到了沾染良心和鮮血的東西又有何意義?

除了髒,還會覺得糟心,對吧!

責編 | 亦一 蘇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