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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突現大量銅錢,吸引居民提桶“挖寶”,專家:葬禮扔的工藝品

近日,廣東省某河道水位降低,有人發現河道內出現了大量的銅錢,為此,當地居民紛紛提著桶下河“挖寶”。

河道突現大量銅錢,吸引居民提桶“挖寶”,專家:葬禮扔的工藝品

當地政府辦公室表示,河道里的銅錢,是舊時代人們舉辦葬禮時扔下的,系仿製品

。目前,撿銅錢的居民已經被疏散,當地還在河道周邊設立了警示牌。

第一個下去撿銅錢的人,心裡邊或許是這麼想的:這要是古董的話,撿幾個回去不就發財了?不是古董也沒有關係,反正沒有成本自己不吃虧,其他人看到以後,會擔心好東西都被別人佔了,自己落得一場空,不甘心,也跟著下了河。

河道突現大量銅錢,吸引居民提桶“挖寶”,專家:葬禮扔的工藝品

像這樣的新聞還有很多,一輛裝載有數萬只凍鴨的貨車,在某高速路上突然失火,大火撲滅後,凍鴨變成了“烤鴨”,已經不符合客戶的要求,被扔到了高速路橋下邊,附近的村民紛紛去拾撿,絲毫不顧其中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

一輛裝有棉花的貨車,在某高速路段起了火,附近的村民聽聞後,又一哄而上,對棉花大搶出手,有的甚至不顧阻攔,把正在燃燒的棉花給抱走了,結果把自己也給燒傷了,搶到的棉花和醫藥費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這種現象出現的本質原因只有一個——窮,既指物質上的不安感,也指道德上的貧窮。

60後、70後小時候經歷過飢餓和貧窮,物質匱乏帶來的恐懼感,還停留在潛意識深處。他們會下意識地佔便宜,讓自己擁有更多,來衝抵內心的不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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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是本質原因,群體則助長了哄搶者的勇氣。就像《烏合之眾》說的那樣:

群體是無名的,不需要承擔責任,因此在群體中,不需要控制本能,不需要壓抑本性,部分人便擁有了自己是無敵的這一錯覺。

貨車傾倒後,若是隻有一個人路過,那他大機率不好意思去拿東西,因為在他的潛意識中,這是趁人之危,是盜竊,是會被譴責的,但有一群人都打算拿東西的時候,他就不會有這樣的想法了,會認為人多勢眾,自己的行為有了正當性。

司法實踐中,存在著“法不責眾”的現象。哄搶事件發生後,基層執法者礙於老鄉的面子,不會把那麼多人都送進看守所,或者要求他們賠償失主的損失,這讓部分人變得肆無忌憚。

河道突現大量銅錢,吸引居民提桶“挖寶”,專家:葬禮扔的工藝品

俗話說,凡是慾望,皆為枷鎖。去哄搶原本不屬於自己的物品,或許能給自己帶來些許的利益,但終究不利於個人的成長,會讓人成天思考 “哪裡有小便宜可佔”這個問題,浪費精力和時間,如果哄搶來的食物不合格,那造成的後果更是可怕。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學會剋制自己的貪婪與慾望,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要拿,不要被物質慾望所裹挾,忽視了精神世界,還誤以為自己是很聰明的人。

從社會層面上來說,放任哄搶行為,會形成“破窗效應”,讓人們無法意識到這樣做是錯誤的,促使更多的人產生哄搶的心理,會讓社會道德滑坡,也會讓部分人承受本不該有的經濟損失。

想要治理這種現象,需要讓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不要把原本該由法律管理的問題,輕描淡寫地推給道德,對於帶頭哄搶的人,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給予罰款或者行政拘留的處罰,賠償失主的損失。從而端正社會風氣,增加人與人之間的互信程度,讓拾金不昧的良好品質逐漸迴歸。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一新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