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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複製發行“問道手遊”,獲利1800萬9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權罪被判刑罰

本報訊 (記者 餘建華 通訊員 李亞聯 陳昭妃)“進服火速升級”“充值就送神裝”“邊玩邊賺錢”……這是私服遊戲中最常見的廣告標語。相較於正版遊戲平臺艱難打怪升級的上升路徑,私服遊戲平臺中的玩家往往只要稍微“氪金”,就能迅速升級成為“高階玩家”。玩家沉浸在遊戲的快樂中,殊不知自己已然成為黑色產業鏈的“輸血者”。近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一起新型侵犯著作權的刑事案件裁定駁回上訴,維持義烏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該案系浙江省目前非法經營數額最高的侵犯著作權罪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張某、胡某、劉某、陳某、汪某、白某、盧某、王某、李某林及另案處理的趙某、李某強、孔某等人明知問道手機遊戲軟體(以下簡稱“問道手遊”)擁有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在未取得著作權人廈門雷霆互動網路有限公司及運營單位浙江博約資訊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授權的情況下,開發並運營“出奇制勝問道”“詩情畫意問道”等7款“問道手遊”私服遊戲,透過遊戲玩家充值元寶的方式進行非法營利。經福建中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上述7款手遊私服客戶端程式均與廈門雷霆互動網路有限公司經授權運營的“問道手遊”官方客戶端程式存在實質性相似。本案被告人張某、胡某的非法經營數額達6000萬餘元,9名被告人非法獲利共計1800萬餘元,已退出贓款1100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9名被告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計算機軟體,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綜合被告人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和社會危害性等因素,法院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並處640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罰金,部分被告人適用緩刑;各被告人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官說法

智慧財產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其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專有權利。著作權作為智慧財產權的一種,受國家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得侵犯。而“私服”則是指未經版權擁有者授權、非法獲得伺服器端安裝程式之後設立的網路伺服器,本質上屬於網路盜版。如同山寨商品損害品牌利益的道理一樣,“私服”運營者投入低廉的資金,從正規網遊埠分流給大批玩家,從而給享有著作權的遊戲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私服”在目前的遊戲行業中較為普遍,雖然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越來越大,但低廉的犯罪成本和高額的利潤誘惑,依然吸引著犯罪分子鋌而走險,該類案件也逐漸呈現涉案金額高、團隊化作案的態勢。

本案中,被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原版遊戲權利人的遊戲素材,私自開發運營遊戲“私服”的行為,屬於刑法規定中的“複製發行”,其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雖然“私服”較正規網遊平臺有種種優待,但玩家在其中的個人財產不受法律保護,一旦“私服”被依法取締,玩家的所有投入都將付諸東流。因此,遊戲玩家應主動抵制並積極檢舉“私服”一類的網路違法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和遊戲公司的著作權。(餘建華 李亞聯 陳昭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