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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年檢無需先消違章”,為啥檢測站不認?

導讀:歡迎來到車言,有趣有料的汽車各類知識在這裡,歡迎關注。本期主題:國家規定“年檢無需先消違章”,但實行起來咋就那麼難?

提起年檢,有車一族並不陌生,簡單地說就是根據自己車輛上牌的日期和年份,一定周內對車輛的外觀、排放、安全性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測,看車輛是否達到上路的標準。

國家規定“年檢無需先消違章”,為啥檢測站不認?

我國目前機動車的保有量已經突破了3。48億輛,而其中私家車也達到了2億輛,並且仍然以快速的勢頭在增長。據相關統計,我國的私家車中,國三國四排放的車輛所佔比最多,也就意味著大部分的車需要進行一年一次甚至一年兩次的年檢。

而年檢之前我們都需要將自己的車輛違法行為處理完畢,這已經習以為常,並不是因為我們自覺,而是不處理違章就不給年檢。實際上,我國早就有明確的相關規定,車輛年檢和違法處理沒有任何必然聯絡,說到這裡有人可能會認為筆者在“痴人說夢”,看法律依據。

國家規定“年檢無需先消違章”,為啥檢測站不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規定“

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誌

。”

國家規定“年檢無需先消違章”,為啥檢測站不認?

道交法規定得很明確,不得附加任何條件當然其中包括年檢,但現實中實行起來卻非常困難,幾乎沒有哪家檢測站可以讓車輛帶著違章年檢。為此有較真的車主還一怒之下將檢測站起訴的案例。

最近發生在湖南長沙的一則由於年檢引發的官司再次受到關注,一位車主由於車輛有未處理的違章而被檢測站拒絕進行年檢,檢測站的理由是“車管所這樣規定的”,在協商未果之後,車主將車管所告上了法庭,而法院也很快做出了判決,“判定車管所以未處理違章為由,不予核發機動車年檢合格標誌的行為違法”。

國家規定“年檢無需先消違章”,為啥檢測站不認?

官司的結果是意料之中,畢竟有“唯一解釋權”的道交法在此,然而之後該檢測站依然實行“不處理違章不給年檢”的做法。

也就是說,這種行為都知道不合理,但卻無法徹底取消,車主要想得到“公正”只能再次起訴,而事實上沒有幾個人會願意花費如此時間精力折騰

車輛年檢到領取合格證的流程是這樣:

在車輛檢測完成之後,檢測站會將資訊上報給車管所進行稽核,車管所稽核完成之後才會發放合格證

。反之車管所如果認定不合格那麼檢測站沒有權力給車主出證,所以說即便檢測站為車輛檢測了也無濟於事。

國家規定“年檢無需先消違章”,為啥檢測站不認?

為此有專家表示:先處理違章再年檢的規定,會增加車主的麻煩,個人和車主們的效率降低了,而交管部門清理違章的工作效率卻大大提高,行政效率的提升只能以犧牲車主的權益為代價。

國家規定“年檢無需先消違章”,為啥檢測站不認?

寫在最後:

“捆綁式年檢”雖然與權威的道交法衝突但卻已經實行多年,而沒有進行調整必有原因,換種說法是可能有一定的合理性,清除違章再年檢有利於督促車主及時處理,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違章大王”的產生。筆者倒認為,年檢和違章掛鉤與否無大所謂,規範年檢、合理年檢才是真正惠民措施,畢竟車主們對“取消年檢”的呼聲挺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