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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防沉迷,遊戲企業首先責無旁貸 | 長江評論

長江日報評論員常少華

國家新聞出版署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要求嚴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網路遊戲服務的時間。這項通知態度很鮮明,主要是對網路遊戲企業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今後,網路遊戲企業僅可在週五、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服務,其他時間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路遊戲服務,並要嚴格落實網路遊戲使用者賬號實名註冊和登入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實名註冊和登入的使用者提供遊戲服務。

在解決未成年網癮的問題上,人們容易首先想到的是,學校要怎麼教育,家長要怎麼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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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忽略提供遊戲產品的企業也得負起相關責任,而且企業的社會責任必須得到強化。

網路遊戲是產品,但這項產品所帶來的影響,不只是針對玩家的遊戲體驗,還有可能會產生的各種社會影響。遊戲本身沒有好壞的性質界定,但如何認知遊戲、如何玩遊戲卻是有對錯的。所以,企業在設計和提供遊戲服務時,不止要考慮遊戲作為一款產品如何吸引消費者,還要認真對待遊戲產品的社會性,不斷反思評估產品可能帶來的負面效應,透過最佳化遊戲設定和提供分類服務,讓產品符合情理和道德,為社會提供真正意義上的好產品。

不同人對遊戲的自控力是有差別的,成年人玩遊戲都難免上癮,何況未成年人。未成年人還在讀書階段,一旦遊戲成癮,會對身心帶來很多壞處,想要戒網癮更是困難。網路遊戲企業有能力也有責任限制好未成年人玩遊戲,引導他們在不沉迷、不耽誤正事的前提下娛樂。這會提升企業的社會聲譽,對遊戲行業有序健康發展有長遠好處。

如果任由企業放膽逐利而不用考慮其社會後果,透過顯性或隱性手段誘導未成年人上癮的遊戲產品只會升級越快、數量越多,形成激烈競爭的遊戲市場,令更多未成年人深陷其中。“貪玩”是人的本性,而企業在遊戲開發上不能利用人性弱點。透過政府的嚴格監督,企業做到讓遊戲在未成年人的世界裡適時“消失”,防沉迷的家校教育才能發揮更大作用。

【編輯:丁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