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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還敢交通肇事逃逸!被送進榮成拘留所

2021年11月12日17時許,周某茂未取得駕駛證駕駛無牌三輪摩托車沿榮成市石島黃海北路由南向北行駛,行駛至石島汽車城崗路口處向西左轉彎過程中,與一輛由北向南直行的腳踏車相撞,致腳踏車騎乘人員張某、陳某受傷。事故發生後,周某茂駕車逃逸,隨後被公安機關查獲。

無證駕駛還敢交通肇事逃逸!被送進榮成拘留所

根據周某茂的陳述和申辯,到案經過,駕駛人資訊查詢結果單,監控錄影以及報警人的陳述等事實依據,公安機關依法對周某茂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且交通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二十日的行政處罰。

無證駕駛還敢交通肇事逃逸!被送進榮成拘留所

2022年1月6日,周某茂被送至榮成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小警有話說

交通參與者在道路上發生交通意外在所難免,但是面對意外我們應採取平和、冷靜的心態去處理,不能認為機動車沒有懸掛號牌就可以逃避法律責任,這種欲蓋彌彰的做法只會增大懲罰後果。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榮成公安交警在打擊交通事故逃逸違法的工作中,從來都是不遺餘力,排除萬難也要將不法者繩之以法。

本案中,周某茂既沒有駕駛證,車輛又未懸掛號牌,發生交通事故後,不顧傷者的傷情而駕車逃逸。試問,這種不道德的行為是不是應該遭到全社會的唾棄?!周某茂幻想著能夠逃避事故的責任,結果不但沒逃避的了,同時還失去了人身自由。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可吃,安分守己的遵守交通法規才是一名駕駛人應具備的素質!

每日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