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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變4年3個月,孫楊的禁賽期為何縮短?他還會游下去嗎?

6月22日晚,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關於孫楊案件的第二次聽證會結果出爐,中國游泳奧運冠軍孫楊的8年禁賽期被減為4年3個月。禁賽期自2020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結束。

這意味著孫楊將無法參加即將開幕的東京奧運會,甚至也不能趕上2022年在他家鄉杭州舉行的亞運會。

從理論上來說,如果孫楊繼續堅持訓練,不放棄他的職業生涯的話,他還有機會參加2024年巴黎奧運會,但那時他快33歲了,最佳競技狀態早已過去。孫楊,還會游下去嗎?

8年變4年3個月,孫楊的禁賽期為何縮短?他還會游下去嗎?

禁賽期為何縮短?

據央視新聞報道,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第二次聽證會的仲裁小組認為,孫楊在2018年9月的行為是“魯莽的”,特別是他拒絕讓血樣隨樣品採集器離開,導致了賽外反興奮劑檢查未能完成。他違反了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條例的相關規定。根據相關規定,這一行為應該被處以4年禁賽期。

孫楊在2014年6月曾有一次未能遵守反興奮劑的相關規定,被處以了3個月的禁賽。根據國際泳聯此前的規定,如果運動員第二次未能遵守反興奮劑的相關規定,他將被處以2倍禁賽期的獨特處罰。這也是孫楊在第一次聽證會中被處以8年禁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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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根據國際泳聯在2021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版規定,對運動員第二次未能遵守反興奮劑規定,有了更具靈活性的處罰方法,可以根據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等進行考慮。

第二次聽證會的仲裁小組認為,綜合考慮全部的情況,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的“最低值”對孫楊進行處罰,即對孫楊2018年9月未能遵守反興奮劑的相關規定處於4年禁賽期,再加上他第一次未能遵守反興奮劑規定時被處以的3個月禁賽期,總計處以4年3個月的禁賽。

聽證會第二次裁決出來前,孫楊還在訓練

據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瞭解,2020年3月初,孫楊就開始恢復自主訓練了。直到6月22日第二次聽證會裁決出來之前,他還在泳池中訓練。

這期間,孫楊幾乎每週一上午至週六下午都在訓練,週六晚上才和家人一起度週末。與以往的區別在於,他沒有教練的臨場指導,只是一個人在泳池中游著。

去年年2月28日,CAS第一次做出裁決之後,孫楊律師團隊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就CAS裁決其禁賽8年提起上訴要求撤裁,並獲得受理和撤銷裁決成功。

自那以後,孫楊基本淡出了媒體和公眾的視野,幾乎保持了近一年的沉默。孫楊和他的團隊、家人沒有接受過正式的採訪,也沒有表明他未來將何去何從。直到2021年農曆大年初一,他才在自己的社交平臺上釋出了射箭和打高爾夫的照片,並配上了文字:“用運動開啟牛年新氣象!好山好景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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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的運動員生涯還會繼續嗎?

中國男子游泳在世界大賽上獲得的18枚金牌中,孫楊一人獨佔14枚,其中世錦賽11枚。他還先後獲得2012年倫敦奧運會4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冠軍和2016年裡約奧運會200米自由泳冠軍,是世界泳壇歷史上唯一一位男子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的奧運會、世錦賽大滿貫得主。

8年變4年3個月,孫楊的禁賽期為何縮短?他還會游下去嗎?

對於一名職業運動員來說,在被宣佈將會受到長達8年的禁賽處罰時,這幾乎等同於宣佈其職業生涯的終結。禁賽意味著不能參加比賽、不能利用任何官方的場地進行正規的訓練,甚至不能再接受來自於國家隊、地方隊教練員的指導。這對運動員的打擊是巨大的,意味著很難再保證原有的競技狀態。

往年,孫楊要麼在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館中訓練,要麼是在昆明高原基地,還有可能在澳大利亞的黃金海岸接受洋帥丹尼斯的指導。而現在,情況發生了巨大變化。據瞭解,即便如此,孫楊並沒有降低對自己的要求,除了自主訓練之外,他在飲食等各方面也特別注意,體重幾乎沒有增加。

只是,繼續堅持訓練,然後在3年後的巴黎奧運會復出?這幾乎不可能。作為主攻中長距離自由泳專案的運動員,今年年底就年滿30歲的孫楊已經過了運動員生涯的巔峰期,理論上很難恢復到最佳狀態,更難以去付諸實踐。

8年變4年3個月,孫楊的禁賽期為何縮短?他還會游下去嗎?

人生還有很多路可以走,對於這樣一位職業生涯中有著出色運動成績的冠軍選手來說,今後從事游泳青訓未嘗不可。他此前也曾透露,就算不能再回到職業賽場,也不會離開游泳,“未來我也一定會堅守體育,做一些青訓工作,給國家培養後備游泳人才。”

事件回放

2018年9月4日晚,受國際泳聯(FINA)的委託,IDTM公司的三名工作人員主檢測官(DCO)、血檢助理(BCA)、尿檢助理(DCA)到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但整個過程並未完成,IDTM給國際泳聯報告說“孫楊暴力抗檢”。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FINA)獨立的興奮劑仲裁庭就此事件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做出裁決:IDTM此次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孫楊沒有興奮劑違規行為,並註明此次聽證裁決依據FINA反興奮劑有關條款非經運動員方面同意不得公開。

2019年1月27日,英國媒體《星期日泰晤士報》將該仲裁公開披露。

2019年1月30日,WADA(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公開表示對於國際泳聯獨立的興奮劑仲裁庭的仲裁表示不滿,並決定將此案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

2019年3月12日,WADA就孫楊暴力抗檢一事正式上訴至CAS。

2019年11月15日,CAS在瑞士蒙特勒舉行了孫楊事件的公開聽證會,當日透過CAS網站對聽證會進行了全程直播,之後直播錄影釋出在網站供公眾回放檢視。

2020年2月28日,CAS宣佈孫楊未能遵守WADA的規定,決定對孫楊禁賽8年判決,即日起生效。對於CAS的裁決,孫楊方面表示不服。

2020年4月30日,孫楊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就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決其禁賽8年提起上訴,要求撤裁,獲得受理。6月15日,孫楊追加申請重審仲裁裁決。7月底,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確認了孫楊最新上訴已獲得受理。

2020年12月24日凌晨,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為: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此前涉及孫楊的裁決,並將該案件發回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由新的小組主席帶領的仲裁小組進行重新審理。

2021年6月22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裁決結果: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將其禁賽期縮減至4年零3個月,從2020年2月28日開始對孫楊執行處罰。

編輯 柴瀟蕾/編審 李楓/簽發 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