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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源一法官涉枉法裁判案將在通化二審宣判,曾因爭議指定管轄

4月16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吉林省遼源市中級法院原法官王成忠辯護律師處獲悉,目前已接到通化中院通知,王成忠涉民事枉法裁判案定於4月20日上午二審宣判。

遼源一法官涉枉法裁判案將在通化二審宣判,曾因爭議指定管轄

辯護律師接到的出庭通知書。受訪者提供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7年9月1日,由王成忠主審的一起林權糾紛案件被裁定再審,之後他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刑事拘留。在該民事案件再審還未有結論時,王成忠被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王成忠“故意對應當採信的證據不予採信,對應當調查核實的事實不予調查”,作出的終審判決給上訴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2018年1月16日,遼源市西安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庭上,王成忠表示沒有受他人授意,作出的判決並無不當之處,並稱“如果讓我再判一次,依然會這樣判”。

同年2月9日,遼源市西安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成忠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王成忠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正是他原供職單位——遼源中院。該案在2018年11月曾經歷一次二審開庭,但因審判長為王成忠在遼源中院的同事而引發巨大爭議。

“同事審同事”的一幕發生後,吉林省高階法院指定該案由通化市中級法院管轄。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立案庭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目前在司法實踐中,還沒有案件進入二審階段後再指定管轄的先例。

2019年4月30日的二審開庭,辯護律師為王成忠作了無罪辯護。庭審進行了近五個小時,全程透過網路直播,庭審結束後未當庭宣判。

2020年9月2日,王成忠被取保候審,回到離開了三年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