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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夫妻鬧離婚溫馨審判促和解

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依法判決不準予原、被告離婚。

劉先生與鄧女士於2017年年底經朋友介紹相識並確立戀愛關係,於2018年2月登記結婚。2020年,在共同生活的第三個年頭,雙方矛盾不斷,經常冷戰。劉先生拒絕與鄧女士溝通,甚至不與鄧女士接觸,鄧女士遂負氣離家,二人於2020年12月分居至今。現鄧女士認為雙方感情已破裂,起訴要求與劉先生離婚。

庭審中劉先生表示不同意離婚,自己很愛鄧女士,只是雙方在處理生活瑣事上未能找到方法及時有效溝通、協調,才導致鄧女士對這段婚姻失去信心。劉先生表示自己已經意識到拒絕與鄧女士溝通是錯誤的,並表示會深刻反省,改正不足,希望鄧女士能夠原諒自己,搬回家中與其共同生活。

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系因缺乏溝通致使夫妻感情受到影響,並無原則性的矛盾和衝突。庭審中被告劉先生不同意離婚,原告鄧女士亦表示願意再給劉先生一次機會,雙方仍有和好可能,在接收到判決書時,雙方均表示今後會加強溝通,珍惜夫妻感情,共同營建和諧家庭。至此,這對經歷“三年之痛”的夫妻重歸於好。

【來源: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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