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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男童母親將赴石將其接回,男童父親涉嫌遺棄罪被立案偵查

11月18日,石家莊市民的心被“環衛工人在凌晨三點街頭撿到的兩歲男童”揪起來了,燕都融媒體以《轉發擴散!急尋家人!2歲男童在石家莊路邊被發現》《揪心!石家莊火車站附近一2歲男童走失近19個小時無人認領,急尋家人!!!》為題進行了報道,凌晨三點獨自在街頭撿樹葉的男童觸動了網友內心最柔軟的部分,獲得了石家莊市民的心疼和關注,該資訊迅速引爆全網。

石家莊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以後迅速指示所在地派出所南長街派出所民警出警。兩歲男童尋父母事件獲得了省會公安機關的高度關注,抽調多方警力依據現有線索進一步積極核實調查。

11月19日上午,有熱心網友聯絡媒體稱,2歲男童名叫小石頭,承德圍場縣人,父母離異。同時,石家莊環衛方面也接收到了相似資訊。橋西警方獲得資訊後第一時間聯絡承德圍場警方,承德圍場警方接到石家莊警方尋親協查資訊後高度重視,立即展開核查工作,於第一時間向石家莊警方提供了所有人員協查資訊。

19日下午16時,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公安分局釋出《警情通報》:“11月18日3時55分,橋西公安分局南長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中華大街新石南路交口附近發現一名兩歲左右的男童無人認領。民警及時到場後未找到其家人,因無法核實男童身份,遂將男童送至石家莊市福利院妥善安置。

經走訪調查,現已查明男童及父母身份(父親石某某,系河北省承德市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母親胡某某,系河南省周口市扶溝縣人),並與其母親取得聯絡。該母親表示將會赴石接回男童。11月19日,橋西警方已對男童父親石某某涉嫌遺棄罪立案偵查。”

2歲男童母親將赴石將其接回,男童父親涉嫌遺棄罪被立案偵查

據瞭解,男童目前正在市二院進行隔離,暫不接受外界探望!根據警方通報,男童母親將赴石接回男童。我們期待著男童早日回到母親懷抱。

律師熱議:

網紅律師李叔凡介紹,隨著小石頭的媽媽表示要來石家莊把孩子接走,我們懸著的心也終於放下了,我們也為孩子高興。另外一方面啊,我們看最新的訊息,小石頭的父親已經被警方以涉嫌遺棄罪立案偵查,當然是不是構成遺棄罪,有待於警方的進一步調查。我們今天把什麼叫遺棄罪跟大家簡單地分析一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叔凡律師表示:遺棄罪的行為主體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等等。

李叔凡律師介紹,遺棄罪的構成要件的內容為,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1、行為主體必須是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的人;2、行為物件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3、行為內容為“拒絕扶養”;4、成立遺棄罪要求情節惡劣;5、經被害人有效承諾的遺棄行為,一般阻卻違法性;5、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使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生命、身體處於危險狀態,並希望或者放任危險狀態的發生。

(燕都融媒體記者 李會嬪)

【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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