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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提醒!下週一起,市區部分割槽域禁止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通行(附地圖)

緊急提醒!下週一起,市區部分割槽域禁止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通行(附地圖)

按照滄州市中心城區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綜合整治工作總體部署,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品質,剔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為全市人民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區部分割槽域禁止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通行,具體通告如下:

一、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種類

違規電動三、四輪車是指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車輛效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使用電力驅動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四輪機動車。

二、禁行區域

浮陽大道、解放路、清池大道、新華路合圍區域內道路(不含合圍區域邊界道路)。

緊急提醒!下週一起,市區部分割槽域禁止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通行(附地圖)

三、禁行時段

禁行區域內,24小時禁止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通行。

四、特殊情況

以下電動三、四輪車過渡期內(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受禁行區域和時間限制:

(一)郵政快遞、送水送氣、外賣等相關行業,經主管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備案,且具有統一標識的電動三、四輪車;

(二)承擔市政、環衛、園林等城市管理任務的電動三、四輪車;

(三)殘疾人(需攜帶殘疾人證)等特殊群體車輛;

(四)從事貨物運輸的電動三、四輪車,每天22時至次日6時時段可以在禁行區域內通行。

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罰。對拒絕、妨礙、阻撓國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群眾自覺做到不駕駛、不乘坐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並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要主動勸阻和舉報。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日施行。

2022年7月29日

【來源:滄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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