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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規範孤獨症篩查 為0~6歲兒童提供11次心理行為發育初篩服務

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9月22日電 (記者孫紅麗)為規範0~6歲兒童孤獨症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促進兒童健康,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制定了《0~6歲兒童孤獨症篩查干預服務規範(試行)》(以下簡稱《服務規範》),其中提到,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初篩服務,透過應用“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問題預警徵象篩查表”等方法,為0~6歲兒童提供11次心理行為發育初篩服務。

根據《服務規範》,初篩時間為1歲以內嬰兒期4次,分別在3、6、8、12月齡時;1至3歲幼兒期4次,分別在18、24、30、36月齡時;學齡前期3次,分別在4、5、6歲時。

我國兒童孤獨症患病率為7‰

孤獨症也稱自閉症,是一類發生於兒童早期的神經性發育障礙,病因不清,一般起病於3歲前,主要表現為社會交往障礙、溝通障礙和侷限性、刻板性、重複性行為等心理發育障礙,嚴重影響患兒的社會功能和生活質量。

調查顯示,我國兒童孤獨症患病率為7‰。兒童孤獨症缺乏有效的藥物治療,目前主要治療途徑是康復訓練,最佳治療期為6歲前,如能在3歲前接受科學干預,可不同程度改善患兒症狀和預後。因此,對兒童孤獨症進行早期篩查、早期干預尤為重要。

聚焦0~6歲關鍵階段

《服務規範》聚焦0~6歲關鍵階段。根據孤獨症通常起病於嬰幼兒期,目前尚缺乏有效治療藥物,主要治療途徑為康復訓練,最佳治療期為6歲前,越早干預效果越好的特點,將防治工作關口前移,著重抓住0~6歲這一關鍵階段,為兒童提供孤獨症篩查干預服務,落實早篩查、早診斷、早干預的疾病防控策略,透過抓早抓小,在早發現的基礎上早期實施干預,努力改善患兒症狀,提升患兒生存質量,促進家庭幸福。

開展群體防控

《服務規範》強調開展群體防控。明確要求結合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為常住人口中0~6歲兒童提供孤獨症篩查服務,從群體中儘早發現發育異常的個體。強調建立完善兒童孤獨症鄉級初篩、縣級復篩、專業醫療機構診斷康復的服務模式,明確各級機構職責任務,逐步形成分工負責、上下聯動的服務網路,推動群防群控工作落到實處。

《服務規範》注重服務便利可及。明確要求由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初篩服務,由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承擔復篩服務。特別強調基層為主的干預康復原則,幫助孤獨症兒童實現就近就便干預。透過縮小服務半徑,努力提高篩查干預服務的可及性,同時要求基層不斷提高服務能力,提供科學規範的相關服務。

另外,家庭是兒童健康成長的溫暖港灣。《服務規範》明確要求針對家長開展健康教育,引導家長樹立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積極主動接受孤獨症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強調針對患兒家庭,鼓勵家長積極參與干預康復,透過養育過程中的陪伴互動、生活照護和遊戲玩耍,開展家庭干預,促進患兒症狀改善和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