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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新建住宅需標配電動腳踏車停放場所

山東省政府安委會近日釋出《關於加強電動腳踏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切實強化部門工作合力,山東將完善部門間聯網核查和資訊通報工作機制,依法依規做好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流通銷售、通行秩序、停放充電、拆解回收等環節的監管,有效遏制電動腳踏車火災、交通等事故。

加強生產源頭環節安全監管,山東將探索建立省內優質電動腳踏車生產企業目錄、優質產品目錄,透過典型示範帶動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水平提升。結合“雙隨機、一公開”年度抽查檢查計劃以及群眾投訴舉報、其他部門通報反饋等資訊,山東將加強對認證機構和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嚴查生產企業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範圍生產以及不按CCC認證要求生產等行為,避免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車輛流入市場。

針對無照銷售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以及銷售無合格證、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符合電動腳踏車國家標準、未獲得CCC認證電動腳踏車等違法違規行為,山東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行政處罰資訊依法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進行公示。電動腳踏車及其配件列入重點產品監管目錄,加大對車速限制、整車質量、蓄電池及充電器電氣安全效能等重點專案的抽查力度;依法督促生產企業實施缺陷電動腳踏車召回。

山東將持續嚴管嚴查駕駛員騎行時瀏覽電子裝置、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不規範佩戴安全頭盔,未在指定位置懸掛合法有效號牌,駕駛拼裝、改裝、加裝電動腳踏車,變造、偽造整車編碼,闖紅燈,逆行,佔用機動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對執法及事故查處過程中發現的涉及非法改裝、違法生產銷售等問題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山東明確,新建商品住宅小區時,各地要將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區域及充電設施配建的要求納入建設條件之中;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時需滿足建設條件要求,並透過施工圖審查、竣工聯合驗收等措施,督促指導各地落實好城鄉建設領域建設條件,推動電動腳踏車停車棚、停車架、充電樁等設施建設。具備條件的小區,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按程式劃定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區域,建設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場所。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列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善類內容,在充分徵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小區加快完善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滿足群眾日常需求。

對電動腳踏車違法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山東將加大查處力度,聚焦高層建築、老舊小區以及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開展常態化聯合執法,嚴格查處進樓入戶、私拉插座電線充電以及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積極推進電梯加裝電動腳踏車智慧阻止系統。

電動腳踏車使用較多的外賣、快遞、代駕等服務企業要加強對本企業所屬電動腳踏車、駕駛人以及用於本企業業務經營的電動腳踏車的管理,進一步最佳化改進平臺演算法,強化騎手通行安全和車輛停放充電安全教育,保障騎手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並利用技術手段及時發現嚴重超速車輛並督促整改。企業要根據需要購買第三者責任險、駕乘人員人身意外傷害險等保險,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交通、火災等各類事故。

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山東將規範有序開展電動腳踏車蓄電池梯次利用,切實提高梯次產品質量,有效防範使用廢舊電芯等從事電動腳踏車蓄電池生產的行為。廢棄的廢鉛蓄電池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相關規定管理,防範廢鉛蓄電池回收、利用過程的環境安全風險。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付玉婷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