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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開車連續撞同一輛車2次,民警:她無證駕駛,還穿細跟高跟鞋

11月3日,據西部決策報道,近日,貴州黔西南州晴隆公安交警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晴隆縣北環路路段發生一起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

民警趕到現場看到,兩車停放在路中間,綠色轎車車頭緊貼白色小車車尾。

女子開車連續撞同一輛車2次,民警:她無證駕駛,還穿細跟高跟鞋

當民警要求雙方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後車(肇事車)駕駛員金某表示她沒有駕駛證。此外,民警還發現金某穿了一雙4釐米以上的細跟高跟鞋。

女子開車連續撞同一輛車2次,民警:她無證駕駛,還穿細跟高跟鞋

緊接著,民警調取監控發現,金某駛出停車位時沒有仔細觀察道路情況,先撞上白色車輛右後側,而後又因穿高跟鞋導致剎車不及時,再次撞上該車車尾。

女子開車連續撞同一輛車2次,民警:她無證駕駛,還穿細跟高跟鞋

女子開車連續撞同一輛車2次,民警:她無證駕駛,還穿細跟高跟鞋

目前,此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無證還穿高跟鞋開車,真的不把自己和別人的生命當回事。”“對自己不負責任,對他人不負責任!”“車上不能放一雙平底鞋嗎?”

這起事故中,肇事司機駕駛員無證駕駛以及穿4釐米以上高跟鞋駕車的行為,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視,已然觸犯了法律的紅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確規定,不得有穿拖鞋、穿高跟鞋4釐米以上的高跟鞋、赤腳和手機通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法的駕駛人將受到駕駛證記2分,罰款20-200元的處罰。

無證駕駛危害極大,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還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高跟鞋的鞋跟會把腳的支點抬高,無形中增大了踩剎車踏板所需的力度,駕駛人需要踮著腳尖去狠踩踏板,才能達到正常踩踏的剎車效果。一旦發生緊急情況,駕駛人很難及時剎車。

因此,大家應該拒絕陋習,文明行車!很多時候,少一分任性,多一點剋制和遵守,就會避免悲劇的發生。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西部決策、澎湃新聞、貴州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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