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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區首例!非法查詢、出售他人資訊,21人被宣判

層出不窮的推銷電話、數不勝數的垃圾簡訊、精準實施的電信網路詐騙……數字化時代,人們享受著“數字紅利”的同時,也被“到底是誰偷了我的隱私”所困擾著。公民個人資訊洩露,不僅給公民個人生活造成極大困擾,也給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挑戰。

近日,由茅箭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的侵犯公民資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在茅箭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該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2021年11月1日生效以來,茅箭區首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2019年至2020年期間,孟某、馬某、陳某等人糾集馬某某、董某某利用特殊身份查詢他人個人資訊,然後將所查詢的資訊非法向他人出售,從而牟取利益。

第二檢察部在辦案中發現被告人利用網際網路非法獲取並出售眾多公民個人資訊,嚴重侵犯了眾多公民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於是迅速向第四檢察部轉送線索。隨後第二檢察部與第四檢察部就犯罪事實充分溝通,認為犯罪嫌疑人不僅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兩部門協同推進公訴案件與民事公益訴訟,依法對2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最終,判決孟某、馬某、陳某等21名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刪除所有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資訊並向眾多被侵權人賠禮道歉;同時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判決21名被告人分別按他們獲得的利益在1890元至1152315。85元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該案是茅箭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首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判處刑罰的同時責令被告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賠償損失,實現了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茅箭區人民檢察院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違法犯罪行為,綜合採用“刑事+公益訴訟”辦案模式,不僅彰顯了司法機關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行為的決心和力度,同時以實際行動迴應人民群眾對保障個人資訊保安的迫切需求。

接下來,茅箭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積極履行公益訴訟職能,主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發揮公益訴訟對公共利益的修復、保護作用,用公益訴訟的“大傘”為社會公共利益遮蔽風雨。

【來源:十堰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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