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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魚還漁!一男子非法電魚 投放魚苗12萬餘尾償還“生態債”

蒲星宇 封面新聞記者謝傑 趙紫君

11月18日,四川南充市順慶區多部門聯合執行一起生態損害賠償案,賠償義務人透過增殖放流,投放魚苗12萬餘尾,償還“生態債”。

以魚還漁!一男子非法電魚 投放魚苗12萬餘尾償還“生態債”

今年9月,犯罪嫌疑人蒲某、王某、李某等五人,在禁捕區域內使用電魚工具進行非法捕撈水產品,當場被警方攔獲,並在現場查獲捕撈鯉魚共計7。182千克。

11月15日,順慶生態環境局會同順慶區農業農村局、區檢察院及賠償義務人就“在禁捕區域使用禁用方式進行捕撈”事件召開生態損害賠償磋商會,認定蒲某、王某、李某等五人在禁漁期利用電打魚的方式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對嘉陵江生態系統造成一定影響,破壞了水生態環境,符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適用範圍。

賠償義務人表示願意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最後達成以“自行修復”方式進行修復,並簽訂了生態損害賠償協議。

18日上午,在順慶生態環境局、區農業農村局和區檢察院的監督下,賠償義務人將購買的12萬餘尾魚苗投放至順慶區共興鎮蘆溪河內。

“該案對電魚類生態損害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也為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順慶生態環境局局長何進介紹,將加強禁捕執法,打好“十年禁漁”持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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