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消毒液過期未處理,社群衛生站被罰2000元

近日,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監督員對某社群衛生服務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服務站存在已啟封的消毒液過期未處理的情形。

衛生監督員在對該服務站進行檢查中,發現檢驗室操作檯面托盤上放有一瓶某品牌的愛爾碘面板消毒液,瓶身上標有“8。22-8。29”字樣。衛生監督員透過製作現場筆錄、詢問筆錄以及固定現場照片等調查方式,確認該服務站使用的碘伏啟封后使用時間超過7天。該行為違反《消毒管理辦法》《基層醫療機構醫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的相關規定。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依據上述規定,對該服務站處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案例點睛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消毒管理組織,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執行國家有關規範、標準和規定,定期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檢測工作。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發的,可以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基層醫療機構醫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第四點第(一)項:一次性小包裝的瓶裝碘酒、酒精,啟封后使用時間不超過7天。

【來源:福州衛生健康委員會_工作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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