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廣東交警】;
同事之間重感情、講義氣是好事
但最近在中山的一宗交通事故中
這“義氣”貌似
用在了不該用的地方
11月30日凌晨3時許,中山交警接到報警,稱一輛小客車在中珠聯圍海堤磨刀門路段撞到了圍堤,事故沒人受傷,需要交警到場處理。
接到報警後,民警隨即趕往現場處置,來到現場發現事故車輛車頭損壞較為嚴重,駕駛室的兩個氣囊都已爆出,被碰撞的圍堤處散落大量零部件碎片。同時有多名男子站立在車輛周圍。
在向報警男子韓某瞭解情況時,韓某稱當時是朋友陳某開車,因為不熟悉路況,加上對向車道車輛開了遠光燈,所以撞上了圍堤。其間,陳某也承認當時是自己開車。
可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民警發現幾名男子神色有異,懷疑陳某頂包,馬上向陳某陳述了頂包的後果,並要求現場幾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現場檢測顯示韓某的酒精含量為47mg/100ml,另外一名男子的酒精含量為56mg/100ml,
但自稱肇事司機的陳某酒精含量卻為0
。因肇事司機未能明確,加上案件涉及酒駕,於是民警帶幾個人帶往醫院抽血後帶回大隊接受調查。
在詢問過程中,3名當事人終於
交代事發真相,當時是韓某開車,陳某則是韓某撞車後趕到現場頂包的
。
事件真相
據韓某交代,11月29日深夜23時許,他和兩名工友在坦洲南村市場吃夜宵喝酒。期間,他喝了少許啤酒。
翌日凌晨1時30分許,他駕駛小客車搭載工友回位於中珠聯圍海堤路段的工地宿舍,車輛行至磨刀門路段時,不慎撞上右側海堤。
事發後,他
擔心酒駕肇事受到嚴厲處罰
,於是讓車上的同事打電話叫來另外一名同事陳某到現場頂包,未料事情還是被辦案民警識破。
真相大白後,韓某、陳某對自己的無知行為感到後悔。12月5日,司法檢驗報告顯示含量韓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2。21mg/100ml,
屬飲酒駕駛機動車,將被依法處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
。
酒後駕車危害大
因為擔心酒後開車受處罰
找同事頂包更是不可取
然而酒駕“頂包”
根本幫不了別人
反而還會把自己也搭進去
法律連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廣東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謹記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更不要心存僥倖
嘗試任何頂包行為
其結果終將害人害己
部分素材來源:中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