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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趣案:惡奴霸佔主母,被縣令嚴刑懲罰,他還得笑著說好

某地有一戶人家,家主姓韓,叫韓武登。韓家在當地是個大家族,韓武登家也非常有錢,他娶了年輕漂亮的老婆,叫牛氏,牛氏比韓武登小了八歲。不到兩年,牛氏生了個兒子,取名韓文吉。

十幾年後,韓武登得了病,一開始請醫生來治,但沒有效果。後面又不斷請名醫,但是效果都不好。韓武登明白,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活不了多久了。一位醫生也悄悄說過,得了這樣的病,活不過半年。於是韓武登不再花錢看病,開始考慮交代後事。

此時,兒子還小,妻子又不能管事,於是家裡生意等事情,韓武登只好交給一個僕人管理。僕人叫陳如明,比韓武登小几歲,從小就是韓家養大。

很快,陳如明能主管生意等事,也能替韓武登獨當一面,儼然一家之主了。看著兒子快要長大,管家陳如明管理有方,韓武登覺得很欣慰。沒了執念,也就沒了動力和信心,幾天後韓武登就去世了。

清代趣案:惡奴霸佔主母,被縣令嚴刑懲罰,他還得笑著說好

起初,妻子牛氏還能守節,帶著兒子韓文吉,陳如明也能精心管理韓家生意,主持內外。但是,很快就不一樣了。

一方面,牛氏漂亮還年輕,才三十出頭,她守不住寂寞,又不想改嫁,怕名聲不好聽,也怕嫁到窮人家吃苦。而陳如明長得也不錯,不到三十歲,沒有娶妻,他也想有個家。由於他每隔一段時間就跟主母牛氏彙報生意情況,時間久了,兩人便熟悉了。

韓文吉在外面上學,陳如明慢慢就跟主母牛氏勾搭到一起了。

陳如明霸佔了主母之後,又想著霸佔韓家的財產,韓式宗族的人都察覺到了,但沒有陳如明犯罪的證據,想趕走陳如明也沒有藉口,所以乾著急沒有用。

清代趣案:惡奴霸佔主母,被縣令嚴刑懲罰,他還得笑著說好

日復一日,陳如明急了,他急於霸佔牛氏和主子家產,可自己終究是個僕人,怎麼才能人財兼得呢?想了很久,他想到一個辦法,就是把韓文吉趕走。可是,家是韓文吉的家,自己才是外人,怎麼才能把韓文吉弄走呢?

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讓牛氏告韓文吉忤逆之罪。因為忤逆在古代是大罪,父母可以把孩子趕走,甚至打死都可以。而且,給韓文吉扣個“忤逆”的帽子,即便他知道自己被冤枉,也不會好意思說母親的醜事。

這個計策,真可謂是歹毒至極。

牛氏沒有主見,又覺得即便兒子被趕走,自己也可以偷偷給他錢,照顧他,於是就答應了。在陳如明的主張下,她讓陳如明以自己的名義,狀告兒子忤逆,大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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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姓常,愛民如子,擅長斷案。

常縣令接到陳如明的狀子後,沒有急於下結論,他派了心腹,暗暗調查了韓家的情況,以及韓文吉的為人。

心腹明察暗訪後,發現韓文吉並沒有忤逆,平時上學在外,很少回家,即便回到家中,他對母親也很孝順。心腹再去韓家附近打聽,發現牛氏和陳如明關係不簡單,周圍人都知道,只是沒有確切的把柄。

瞭解這些後,常縣令讓陳如明、韓文吉到公堂上,同時他把韓文吉的舅舅、叔叔等人也都帶到公堂。本來叔叔、舅舅可以不用上公堂,常縣令主要是想借他們,來懲治陳如明。

常縣令問陳如明:韓文吉的舅舅和叔叔都沒有控告他忤逆,為什麼要替主母告少主不孝?

清代趣案:惡奴霸佔主母,被縣令嚴刑懲罰,他還得笑著說好

陳如明毫不客氣,說:小人蒙主人家恩情,從小被養到大,後面替主人管理家業,也希望小主人能早點成家立業。沒想到,小主人自甘下流,主母批評他,他反而更加放肆。本來主母要跟他舅舅和叔叔說,但主母說和這兩家親戚關係不好,所以我只好冒著嫌疑,替主母來告少主忤逆。

常縣令心中冷笑,表面假意說:你如此忠心為主,又不辭辛勞,還如此關心少主,真可以說是忠義僕人了。陳如明得意,磕了頭說:小人一直都這麼好心,附近的人都知道。常縣令點了點頭,不再說話。

此時,韓文吉上公堂,常縣令一看,只見他才十四五歲,臉上還帶著稚嫩,但看得出來很文雅。常縣令問他為何忤逆,韓文吉只是哭,不說話,說了的話母親名聲不好聽,陳如明也是拿準了他這點。

常縣令假裝很生氣,說:忤逆不孝,屬於大罪,律法有明文規定,既然你不說話,那就是預設,法律不能饒恕你。說完,扔了飛籤(官府派差役捕人、打人的憑證),就要嚴懲韓文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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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文吉的叔叔和舅舅看到後,很不忍心,臉色緊張,紛紛出來求縣令寬恕。而陳如明看到後,一臉的開心,他以為自己的計劃要得逞了。

忽然,常縣令轉頭看著陳如明,笑著說:你的少主年紀還小,估計打兩棍就會打死了,你說怎麼懲罰他呢?陳如明愣住了,他沒想到縣令會這麼問,正在錯愕,又聽縣令說:你說你一直都很好心,又是韓家僕人,受過韓家很大恩德,既然如此,你就代替少主挨這幾棍吧!

陳如明完全愣住了,縣令的話他沒法反駁,只好苦笑著說了個“好”。

縣令招呼一下衙役,說:讓他代替不孝順的少主,受四十大棍子。衙役把陳如明按在凳子上,然後重重打了四十下,陳如明屁股大腿被打得血肉橫飛,有苦說不出。

本以為結束了,此時常縣令又對韓文吉叔叔說:你跟韓文吉父親是親兄弟,也是其從父,韓文吉不孝順,你也有責任,該打二十大板。韓文吉叔叔趕緊磕頭,常縣令卻說:一客不煩二主,這裡有好人在,你不要怕,讓他代替你受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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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常縣令也不管陳如明同意不同意,讓兩邊的衙役,又狠狠打了他二十大板。

這些可以結束了吧?還沒呢!常縣令又把韓文吉舅舅喊上前,說:母子之恩,乃是天性,就算你妹妹要告兒子,你也不能袖手旁觀啊,這事傳出去多不好聽!何況韓文吉有問題,你作為舅舅也該管教。你做舅舅不到位,應該受罰。現在韓文吉母親不在,見舅如見娘,你就代妹妹受罰吧。

韓文吉舅舅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正要訴苦,常縣令又說:不過,我看你老態龍鍾,身體很差,受不了大棍,該怎麼辦呢?他看了一眼陳如明。

陳如明痛得死去活來,一看縣令盯著自己,知道他準備打自己,嚇得在凳子上磕頭,求縣令放過自己,說自己再禁不起棍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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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縣令笑著說:你用主母的名義來告少主,那自然也得代主母之兄,稍微效勞一下。再說了,你不是說你好心嘛,我這是成全你好人的名聲呀!

陳如明不斷磕頭,常縣令不管,讓衙役再打二十重棍。

陳如明小命沒了一半,常縣令又說:棍棒已經捱過了,枷鎖你也一併領了吧,誰讓你是好心人呢?什麼時候韓文吉改過自新了,再放你回去。他又吩咐一聲,兩個人抬著一百斤的重枷來到公堂,然後鎖在了陳如明的脖子上,同時手和腳也用鐵鏈鎖著了。

常縣令拿過筆和封條,在封條上寫著“枷號好人一名,俟忤逆兒改過日釋放”。然後,讓陳如明跪在縣衙大門口。

陳如明被打個半死,受了傷沒法看,又跪在縣衙門口,一天三餐也吃不飽,幾天後就死了。惡奴被如此懲治,當地人聽說後,沒有不拍手稱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