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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奇案:女兒被人擄走,兇手竟是老嫗,縣令巧判奇案,結局暖心

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直隸河間府獻縣東北有一村子叫北臨村,村子靠近子牙河,全村有40多戶人家,村民們以耕種六、七畝薄田為生。村東頭有一個楊姓人家,屋主人陳老漢,其妻陳氏,陳老漢有一子一女,兒子在省城開藥鋪,經常匯銀子回家,家裡又有10餘畝地出租,因此楊家日子過得很寬裕,在當地乃小富人家。楊家有女兒名叫翠花,年約十八九歲尚未出閣,長得端莊秀麗,秉性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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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傍晚,朔風呼嘯,村中寂靜無比,楊翠花拎著籃子到田裡拔了幾顆白菜,準備回家去做晚飯。此時忽見靠田邊的大馬路上躥出一輛木輪大車,從車上跳下來10多個老婦人,楊翠花本想詢問究竟,不料被三四個力氣大的婦女連拉帶拖拽到了車上,楊翠花“救命”二字還未喊出,一塊手帕就堵住了她的嘴。隨著一聲響亮的鞭子聲傳來,馬車迅速出了村子,只留下一路風塵和掉落在地上的三顆白菜,還有那一個籃子。

楊老漢夫妻得知女兒被擄,心如刀絞一般,老夫婦與眾家僕看著遠遠遁走的大車,皆驚駭不已,以為此乃江湖採花飛賊所為。二老於是立刻差人進城,將情況上報了縣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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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梁欽接到報案,心中頗感詫異。自任職本縣以來,此地治安尚好,有田宅、婚姻等訴訟,方圓百里之內卻不聞有結夥械盜之輩,更無光天化日之下搶奪民女之行為。再則,十幾個老婦人搶走一個黃花閨女幹嘛?梁欽決定微服私訪一番,再對此案定奪。

不出三日,梁縣令便找到了線索,但這線索也一樣令人難以捉摸。有人說曾看到兩輛馬車上坐滿了老婦人,天黑之時從東南水寧鎮方向駛去;有兩人作證,一說看見一輛車載著老婦人向西北駛出了縣境,另一人說一輛車上的老婦人是向東北滄州方向走了。反正知道情況的人都確定有老婦人,有車輛出了縣境。梁縣令綜合以上資訊認定:此案共有車2輛,老婦人10餘個,而且都是赤手空拳,嬉笑不止。說她們是強盜,還不如說是來趕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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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個老婦人劫走黃花閨女?這顯然是不是為了劫色,難道是劫持人質勒索錢財?還是要販賣人口逼良為娼?又或者是因為仇恨企圖報復殺人?各種情況都有可能存在,但最大的疑點是,既然要擄人為何還如此興師動眾?讓一幫老婦人演出這場鬧劇呢?這難道是嫌動靜不夠大嗎?梁縣令百思不得其解,疑惑在他的腦海中來回翻轉、痛苦不已。

梁縣令當即派人沿著大車駛去的方向一路調查,重點查訪大路附近的村鎮及其居民。果然,在永寧鎮的保甲及其家屬提供了重要線索:

鎮上的寡婦劉五嬸有一個獨生兒子,卻不料在10幾天前死了。兒子死後,劉五嬸辦完喪事後,這幾天就沒有了蹤影。起初人們以為她是進城找妹妹散心去了,有人卻在當日下午的集市上看見了她,而且她還頻繁地出入徐氏、鄭氏等人家中。寡婦劉五嬸為何要頻繁出入這些婦人之家,目前情況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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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並不難辦,梁縣令當即傳訊徐、鄭二婦人,梁縣令對二人講明利害,又以棍棒刑罰相恐嚇,二人均良善村民,於是便供認是劉五嬸請她們前去搶人的,因為劉五嬸說那個女孩(楊翠花)本是她所親生,幼時因為無法養活寄養在楊家。後來,劉五嬸多次上門索要女兒,楊家卻拒絕歸還。

如今,劉五嬸的獨子已經死去,為了能有一個人給自己養老送終,劉五嬸於是便邀約了10來個婦人一起前往楊家,恰好在田裡發現了拔白菜的楊翠花,於是便將她擄到車上帶回。梁縣令並不相信二人所說,於是又傳喚了幾個婦人,當堂對質之後證明所說之話為真。婦人們交待,當時有2輛大車,一輛在前擄人,一輛在半路掩護,所以一些村民只看到了一輛車就是這個原因。

擄到楊翠花之後,為了避免被人追蹤,二車分道行駛,一輛車繼續沿著大路往前走,招搖過市,劉五嬸和楊翠花坐的是往西北方向的另外一輛車,車行到半路之後又下車走路,至於她們去了何處也不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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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縣令聽罷,當即遣散婦人回家,繼續派人明察暗訪。幾天之後,衙役們前來彙報了一個情況。梁縣令聽罷,當即決定對此案採取別的辦法處理,以驗證自己心中所想。

時間一天天過去,眾人皆如往日一般平靜,就連楊翠花父母也是如此。梁縣令則一反常態,整日笑逐顏開,絲毫沒有關心和過問這起案子。當人們問起縣令為何如此放鬆時,梁縣令笑答:“勿需費神,過不了多久劉氏必然前來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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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初夏,一個老婦人抱著一個嬰兒匆匆來到縣衙,她來到大堂之後跪下,請求縣令給予寬恕。來人是誰?她正是擄走楊翠花的劉五嬸。劉五嬸說道,她有一個獨生子名叫郭羽,此子自幼體弱多病,丈夫死後由自己一手撫養長大。由於家貧,24歲了還沒有誰家願意把閨女嫁給他,劉五嬸雖急在心裡,卻也無可奈何。

去年五月,兒子突患重病,久治不愈,時日無多。在臨終之前,郭羽對流淚不止的母親說:“母親切勿為郭家絕後擔憂,若蒼天庇佑,說不定會給您老賜一個孫子呢。”母親劉五嬸追問兒子緣何如此說。郭羽交代,北林村的楊翠花與自己相好一年多了,最初二人在集市上邂逅,隨後二人相互愛慕,不斷暗中往來。

楊翠花已經懷了自己的孩子,估計再過四、五個月即將臨產。楊翠花在郭羽病倒時說過,父母發現她懷孕之後很惱火,她自己則不知道該怎麼辦,心中沒有主意。郭羽讓母親設法保住胎兒,最好也不要讓楊家為難,得想一個辦法才行。說完之後,郭羽便嚥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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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五嬸聽罷,心中有了盤算,要想楊家不為難,又能保住胎兒,只有鋌而走險將楊翠花搶走。於是劉五嬸便謊稱楊翠花是自己的親生女兒,當初養不活寄養在了楊家,當時說好了過幾年來要回孩子,可楊家喜歡上了楊翠花,捨不得放人了。為了搶回“女兒”,劉五嬸叫上了自己的朋友——鎮上10多個婦人前去“要人”,在路上擄走了楊翠花。

楊翠花被擄走之後,她將楊翠花安頓在了太行山下一個集鎮上,楊翠花在得知是郭羽的母親將她擄來後,便明白了劉五嬸的良苦用心。幾個月前,楊翠花生下一個兒子,楊翠花表示要與劉五嬸相伴終生,一起撫養兒子長大。劉五嬸於是便抱著孫子前來投案,將此事的來龍去脈一一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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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已經真相大白了,這是一個準婆婆為了保住孫子設計的搶人案,她此舉也是迫不得已。若是登門找楊家說明情況,楊家女兒未婚先孕自然臉上掛不住,反而會弄巧成拙。未出閣而懷孕的楊翠花,著實是楊家二老的燙手山芋。劉五嬸這一招搶人計雖算不得高明,卻能很及時地解決問題,既照顧了楊家的面子,也保住了孫子。

但是,對梁縣令來說,就為難他了。因為此案該如何判才公平呢?按理說搶人擄掠是重罪,但此案又不傷人害命,又不劫掠錢財,反而是成人之美。梁縣令思考了一會兒,提筆迅速寫下了判決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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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縣衙召集所有相關人士前來聽宣,梁縣令拍下驚堂木後宣讀判決:

本官遵天意而順民情,成人之美以慰亡靈。男女愛慕,自古有之,不能以通定罪;得孫繼承,事出無奈,絕非劫掠匪盜可比。老嫗之所為與法相悖,卻是不得已而為之,死罪可免,活罪難饒,現處杖刑30,念其年事已高,以罰銀5兩作為代替。楊翠花固當自省,任其自由選擇是否與劉氏相伴。此案到此具結,勿再繼續糾結。

乾隆朝婆婆搶兒媳案,乃轟動當時的一場奇案,同時期的紀曉嵐聽說此事之後,將其錄入《閱微草堂筆記》之中,成為了一段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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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乾隆朝搶兒媳案結案。

參考文獻:《獻縣縣誌》、《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