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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被辦信用卡入職時這些材料打死不能填

前幾天有條訊息上了熱搜,一大學生求職被辦信用卡,還被刷了很多錢。很多勞動者可能覺得這種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是如果我們隨便問一個勞動者,在入職時要求填寫的資訊是否都填寫了,大部分勞動者估計都會說都是按照要求填寫的。可是你知道哪些資訊是不需要填寫,甚至填寫了會對你可能產生權益損害麼?估計這個問題就不算那麼容易回答了。

求職被辦信用卡入職時這些材料打死不能填

既然入職,那麼用人單位要求填寫的內容似乎就要填寫完整。但是對於勞動者而言並非所有的資訊,勞動者都有如實提供的義務。尤其有些資訊,勞動者如果完全提供了,可能對自己不僅造成個人資訊的洩露,還可能帶來較大的個人權益風險。下面我們就來聊一下,勞動者在入職時,哪些資訊材料是不需要甚至是不能隨意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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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入職檔案類材料,不要填寫

什麼是非入職檔案類材料?勞動者入職時,用人單位一般會交付勞動者一份入職資訊登記表,同時還會要求勞動者提供相應的個人證件、帶有學歷、職業資訊等內容的證書類材料。但是有些用人單位則不是要求用人單位填寫這些資訊,而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填寫一些與入職並無直接關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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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曾經有過朋友去一家公司入職,入職第一天公司人事部門給他一份公司備案登記資訊表,讓他填寫。什麼是公司備案登記資訊表,這個表是公司設立時所用的材料。這份材料是用來做工商登記使用的。不僅如此,他還需要在這份表格的投資人處等各個資訊處簽字。說白了這哥們一來到公司就要為公司做名義投資人。做名義投資人好還是不好?這個不能一概而論,限於篇幅,此處不做過多闡述。但是對於這種讓新員工做名義投資人的事情,諸位勞動者自己想想有可能是一件很有利的事情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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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勞動者而言,你是來打工的。用人單位要求你填寫的材料必須是與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材料,其他材料一概不屬於你入職時應當填寫或者提供的東西。勞動者務必要注意這個問題,不要覺得好不容易應聘進來了,自己的全部身家就都不顧了。

二、近親屬的身份證號碼及財產情況不要提供

有些用人單位會要求勞動者提供自己近親屬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甚至財產情況。這些與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並無直接的關係。而勞動者提供這些資訊很容易發生洩露或被非法使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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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裡的財產情況包括勞動者的近親屬是否對外投資設立公司及公司的經營範圍等內容。這些內容不僅超出了用人單位應當關注的合法範圍,同時還可能被用人單位用來在勞動合同履行中要求勞動者處理某項可能涉及非法交易的理由。勞動者到時候更難拒絕。

三、個人人脈資源及社會關係事項不要填寫

有些勞動者喜歡填寫這些內容,認為可以說明自己的人脈資源很廣。但是不少用人單位不僅要求填寫所謂的人脈資源,同時還會要求填寫與這些人聯絡的方式,甚至這些人在何種單位,單位名稱,職位、聯絡電話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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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述資訊一旦被濫用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常常不僅是給相關的這些聯絡人帶來風險,同時勞動者自己也將因為非法提供上述資訊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江湖險惡,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的簽訂與履行過程中不僅需要考慮自己勞動者權益保護的問題,還要注意基本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保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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