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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極刑處死於謙等六個大臣、太監, 為何放過皇弟的這位心腹!

天順元年正月十七日,石亨等人發動了奪門政變,明英宗成功復辟,立刻下令把于謙、王文、項文曜等人關入錦衣衛牢獄,每人先打一百杖。

同時又把明景帝朱祁鈺的心腹太監王誠、舒良等十四五人關押起來,等候處置。

明英宗極刑處死於謙等六個大臣、太監, 為何放過皇弟的這位心腹!

原本對他們的判決是凌遲,明英宗最後拍板說:“從輕決了罷。家下人口免死充軍,家財入官。”

《萬曆野獲編》中提到,在最初宣佈的旨意當中,于謙等六人的處置是這樣說的:“本當凌遲處死,從輕決了,去其手足罷”。

但後世的史書當中,沒有“去其手足”等字樣,而且,斬斷手足並不是明朝的刑罰,所以有一種猜測,明英宗在後來劃掉了“去其手足”,也就是說,于謙等人只是被處死。

此外,陳循等多位大臣被充軍,蕭鎡、商輅等人罷官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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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明景帝最信任的心腹、司禮監太監興安卻沒有被殺,為什麼呢?

我們來看看興安都做過什麼。

土木之變,北京形勢最危急的時候,郕王朱祁鈺派興安、李永昌兩位親信太監出面,與于謙、石亨一起管理軍務。

興安認為于謙這個人賢明、忠誠,極力維護于謙,明景帝自己也非常倚重於謙。有些大臣不以為然,興安批駁說:“像於公這樣為國分憂的大臣,現在找不出第二位!”

當初一些大臣請求迎回太上皇明英宗,興安當面訓斥他們。後來朝廷派出使者去和蒙古人談判,敕書當中也不提迎回太上皇的事,使者提出疑義,興安罵他多管閒事。

明英宗極刑處死於謙等六個大臣、太監, 為何放過皇弟的這位心腹!

此外,有人指責興安和于謙、王文等人密謀,迎立外藩,認為他應該和于謙等人同罪。

但是,明英宗並沒有處死興安,只是免了他的職務,其中緣故,耐人尋味。

史書中有這樣一個小細節:

天順元年正月,明景帝重病,無法上朝,大臣們前來問安,他一概不見,只是派興安出來對大家說:“不必每天來問安,管好政事。”

一邊說,興安一邊用手指比劃出一個“十”字,無聲地告訴大家,皇上大概只能支撐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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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亨、徐有貞等人因此才敢於冒險發動政變,甚至於謙、王文等人也因此認為,皇帝形勢危急,應該儘快確立皇儲。

可以說,興安的這個小動作用意很深,在天平的另一端下注,為自己上了一道保險,最終救了自己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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