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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墩有人因為這個原因被罰了,這還是首張罰單

近日,邳州市農業農村局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和《農用薄膜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未及時回收農用薄膜廢棄物的違法行為,開出了全市首例廢舊農膜回收行政執法處罰決定書。

趙墩有人因為這個原因被罰了,這還是首張罰單

據悉,邳州市農業農村局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在趙墩鎮趙墩村境內,有人將大量廢舊農用薄膜及農藥包裝廢棄物隨意丟在田間。經調查,當事人將耕翻田塊土壤中夾雜大量的廢舊地膜碎片和農藥包裝廢棄物棄置於鄰居田地中,造成鄰居無法耕種而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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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應當及時回收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包裝廢棄物和農用薄膜,並將農藥包裝廢棄物交由專門的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無害化處理。”和《農用薄膜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農用薄膜使用者應當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撿拾田間的非全生物降解農用薄膜廢棄物,交至回收網點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隨意棄置、掩埋或者焚燒。”之規定,當事人存在未及時回收廢舊農膜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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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農業農村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汙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立即整改,將田間隨意棄置的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物清理乾淨。

下一步,邳州市將繼續加大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整治工作,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對違法案例依法懲處,為全市現代農業綠色發展和農村生態環境改善提供執法保障。

編輯:孫雅萍

編審:張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