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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廈門進入休漁期 比去年延長半個月

5月1日起廈門進入休漁期 比去年延長半個月

東南網4月29日訊(本網記者 劉學佳)4月29日,記者從廈門市海洋發展局召開的新聞釋出會上獲悉,5月1日起,廈門正式進入休漁期,為期3個半月,今年廈門仍將繼續執行“最嚴格的伏休制度”和“最嚴格的伏休管理”。

會上介紹,2021年廈門市伏季休漁漁船共773艘,其中捕撈輔助船11艘,具體來說,包括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型別,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兼作釣具的漁船。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伏季休漁時間相比去年,延長了半個月。

休漁期前,所有休漁漁船已進行分類登記造冊,並就近進入劃定的停泊區,漁船的船名號將張榜公佈在相應的港口、碼頭、澳口。

進入休漁期,廈門市海洋發展局將執行“最嚴格的伏休制度”和“最嚴格的伏休管理”,透過分類監管、駐點監管、港口巡查、社會監督舉報等方式定期清點漁船,實施有效監控;充分利用“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和“海上漁業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等監控設施進行24小時的監視和錄影,掌握漁船動態,確保伏季休漁順利實施。

休漁期間,違反伏季休漁規定的捕撈和銷售行為將被嚴懲。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今年廈門將繼續對全市休漁漁民給予生活補助。大、中型捕撈漁船漁民補助資金由廈門市財政承擔,小型捕撈漁船漁民補助資金分別由各區財政自行承擔,補助標準參照廈門最新出臺的市、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進入休漁期後,廈門市民不必擔心買不到海鮮,海鮮價格也不會出現異常波動。近年來,廈門遠洋漁船透過境外生產作業運回的海產品、商家引進外地養殖的水產品、高崎水產品批發市場充足的海鮮庫存量都將及時地保證市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