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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當街毆打70歲老兵致死,被判處死刑!家屬:至今未道歉

2020年10月27日,廣西玉林博白

70歲的退伍對越自衛反擊戰老兵當街被一名年輕男子毆打,後被打老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12月2日,記者從被害老人兒子李先生處獲悉,2日,他收到了該案的判決書,

打人者秦某水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2歲男子藉手機遭拒,毆打70歲退伍對越自衛反擊戰老兵致死

據李先生提供的判決書顯示,玉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20年10月27日凌晨,22歲的被告人秦某水酒後在博白縣城遊蕩,當天早上8時許,來到博白縣人才交流中心通往飲馬江二路的巷子,向路經此處的被害人李某武(男,歿年70歲)藉手機使用。

遭拒後,秦某水心生怨氣,便尾隨李某武,突然加速衝向他,從背後將其打倒在地,並用拳頭連續猛擊枕部、項部。李某武多次掙扎起身,均被秦某水摔倒、壓在地上,並被踩住手或勒住脖子無法反抗,並遭對方猛踩頭部和項部、用拳頭猛擊其面部多次,還被對方以手掐或手前臂卡壓其頸部三十餘秒鐘。

李某武受傷趴地不起,秦某水走向附近某早餐店將在店用餐的群眾嚇跑後,又返回繼續用腳猛踩李某武頭部、項部。秦某水上述毆打行為致李某武頭部、面部流血、多處受傷,當場倒地不起,經送醫搶救無效,於2021年3月8日死亡。

經鑑定,李某武符合顱腦損傷後長時間處於昏迷狀態,併發肺部感染,促進肝臟疾病的發展惡化,最終導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男子當街毆打70歲老兵致死,被判處死刑!家屬:至今未道歉

據瞭解,

本案被害人李某武於1979年參加越南自衛反擊戰,身負重傷,榮獲三等功。

男子當街毆打70歲老兵致死,被判處死刑!家屬:至今未道歉

1983年回到博白縣人民武裝部,1986年轉業到工商管理局後退休。該案發生後,被告人的行為引發公憤。

被告人秦某水供述稱,他是當地某小區物業保安,案發前喝了酒,還因醉酒摔倒了幾次。因手機不見了,他向被害人藉手機想打通自己手機尋找,被拒絕後他就尾隨、毆打了對方。

對於上述指控,他辯稱,其對指控其毆打被害人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對指控的罪名有異議。其是醉酒狀態無意識的情況下毆打被害人的,不是有預謀故意打被害人,其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構成故意傷害罪。其認罪認罰,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被害人生前患肝膽管細胞癌,但顱腦損傷是致死主因,打人者被控故意殺人罪

司法鑑定機構對李某武的死亡原因分析稱,結合病歷資料及案情分析,被鑑定人李某武的死亡原因符合在患有嚴重肝膽管細胞癌並轉移的基礎上,他人打傷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導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顱腦損傷為主要死因,是引起死亡的原發性暴力損傷;肝膽管細胞癌合併肺、腎轉移為輔助死因,是獨立於主要死因以外的自然性疾病,其本身或單獨並不足以致命,在死亡過程中或僅起輕微、間接的促進作用

,這些因素與主要死因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對於被告的辯解,法院認為,秦某水是一名成年人,飲酒後雖然自我控制能力下降,但是並非完全喪失辨認控制能力,他為洩憤毆打被害人的要害部位,導致被害人死亡,

有殺人的故意和行為,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受害人家屬:未接受對方道歉

此外,法院查明,被告人秦某水於2017年7月25日故意傷害他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於2018年12月6日刑滿釋放。

對於量刑,法院表示,經查,被告人用拳打、腳踩被害人頭部要害部位,造成被害人死亡,手段殘忍,後果嚴重,應從嚴懲處。秦某水歸案後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同意認罪認罰,但其憑著酒瘋,毆打無辜被害人致其死亡,造成的後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應給予最嚴厲的處罰。加上被告人有前科劣跡,酌情從重處罰。

因此,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被告人秦某水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並經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決:被告人秦某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受害人李某武的兒子李先生12月2日告訴記者,父親去世後,每週日,家裡人都會去看望父親,點上幾炷香,跟他說說話。這週日(12月4日),家人打算去給看父親時把這一判決結果告訴他,告慰其在天之靈。

“這個結果可以了,判了死刑,不是死緩或無期。”

據李先生透露,案發後,打人者一方曾聯絡他們道歉,但他們沒接受,只是告訴對方去醫院交醫療費。

【來源:合肥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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