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需要做公證嗎?人身損害賠償協議可以反悔嗎?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需要做公證嗎?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需要做公證嗎?人身損害賠償協議可以反悔嗎?

協議雙方簽訂的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是自雙方簽字蓋章便已生效,公證不是該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除非當事人雙方在協議中明確寫明經過公證後該協議才生效。公證只是增強該份協議的證據效力,是否公證可以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但是,一般情況下,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是不用公證的。當時如果經過公證當然更具有法律效力,萬一以後對協議有異議,公證處出具證明可以作為一個有利的證據。如果怕協議效力不夠,比如交通事故導致的人身損害,最好到交警進行事故調解,這樣交警出具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加蓋交通管理部門的印章,這樣不需發錢,效力也大於自己協商的協議。

簽了人身損害賠償協議可以反悔嗎?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需要做公證嗎?人身損害賠償協議可以反悔嗎?

在民事活動中,意思自治是最基本的原則,法律一般情況下不得干預,當事人之間按照自己的意志簽訂協議等合同行為,只要該協議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議應當對雙方有約束力,不得無故解除或撤銷合同。但依據我國《合同法》第54條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或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注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5條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也就是說,當事人在知道具有撤銷權後的1年內應當而且必須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撤銷原合同,否則,即使具有撤銷的權利,也將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因此,如果沒有出現人身損害賠償協議可以反悔的情形的,則該反悔行為是不可行的。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範本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需要做公證嗎?人身損害賠償協議可以反悔嗎?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性別:_______,漢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出生,現住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漢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出生,現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年**月**日,甲、乙雙方在************************************。現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過失程度,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醫療費人民幣******元(大寫:*****元整)給甲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票證供甲方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二、甲方王*勳今後左腿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王*勳今後不得再因此事追究乙方杜*冰的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乙方和監督單位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蓋章後之日起生效,各方都必須承擔協議中各自義務。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監督單位:________

監督單位名稱________

(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