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遭遇變相裁員維權之任性調崗位,行使“拒絕權”本案中,用人單位沒有經過法定的協商等程式,擅自單方調整鄒女士的工作崗位,且大幅度降薪,顯然與法律規定相悖,該調崗降薪行為因違法而無效...時間:2021-09-11標籤:用人單位 工作崗位 勞動者 單方 調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