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實際施工人(掛靠人)是否可以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
綜上所述,掛靠人甲作為專案工程的實際施工人,與發包人形成事實上的法律關係,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有權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
時間:2022-09-21
綜上所述,掛靠人甲作為專案工程的實際施工人,與發包人形成事實上的法律關係,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有權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
時間:2022-09-21
2、內容僅作為聯絡工作的情況表述,不作為最終事實的確認,如其內容實際成為施工事實的須另行辦理簽證單予以確認3、如工程聯絡單內容涉及設計變更的須按規定另行辦理工程變更單...
時間:2021-04-16
時間:2021-06-11
時間: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