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評標委員會組成人數與實際不符,必須重新採購嗎?
時間:2022-11-03
時間:2022-11-03
今年以來,中心開展了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數字見證,著力於實現電子交易全覆蓋、交易過程全公開、交易環節全留痕的電子化交易...
時間:2022-11-04
時間:2022-11-01
時間:2021-10-08
時間:2021-12-09
時間:2021-12-15
時間:2021-12-13
3、補遺招標人對以發出的招標檔案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解答的內容為招標檔案組成部分...
時間:2021-11-16
3、補遺招標人對以發出的招標檔案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解答的內容為招標檔案組成部分...
時間:2021-09-22
4、對於招投標工作進行監管過程當中,需要相關人士能夠聯合有關部門加強執法檢查工作,切實的保障執法工作順利開展實施,還需要構建高效化、公正化投訴處理機制...
時間:2021-09-16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後,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闡明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檔案的評審和比較意見,並按照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評標方法,推薦不超過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時間:2020-12-11
時間:2021-06-07
3、不以招標人對以發出的招標檔案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檔案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解答的內容為招標檔案組成部分...
時間:2021-04-20